我快而立之年了。今年是我第一次去遊樂場,歡樂谷。
我前一天,發了想法。很多知乎上的朋友,都在知乎想法裡笑話過我,這麼大的人了,還沒去過遊樂園。
經歷了一晚上的興奮。當花了230塊的入場券之後,立定在那,被五顏六色的房子和歡聲笑語的路人包圍。我問著身旁一臉淡定的弟弟妹妹一句:這就是歡樂谷嗎?
我深吸一口氣,忽然上前,拉著他們,卸下一切包袱,立馬開啟撒嬌模式,如同兒童一般,讓弟弟和妹妹一臉懵逼。
是啊,撒嬌是孩子的專利,可是前提是有人疼愛,才有資格去撒嬌任性。
半小時後,等他們兩個扯不動,耍賴死活不上那嚇死人的大擺錘的我。
便只好笑著叮囑我在圍欄旁看著他們。幫他們拿著飲料。而我趁著人不注意,背過身去,躲到出口處,最陰暗的角落,抹著不住滴落的眼淚。
這淚水,是欠曾經九歲的我。
那年,父母答應寒假帶我去遊樂園。條件是班級前三,我成績雖然一直不錯,卻時常因為粗心考得一般。特別認真的我,期末考試居然得了三個滿分。
父母臉上生光之後,自然是滿足我的願望,而對我的額外要求,就是在去遊樂園之前,必須先把寒假作業完成。
於是我就白天做,夜裡趕,就算我媽媽帶我去姥姥家,我都帶著作業在那做。
作業越來越少,日子越來越近,我幸福的幻想著自己在遊樂園裡撒歡的樣子,就止不住樂開了懷。以至於舅舅他們走過,都說這孩子莫不是讀書讀傻了。
是啊,幸福是越來越近了。可是我怎麼會料到觸手可得的幸福,會在一瞬間變成破碎的玻璃片,紮在我心口上至今做疼。
在去遊樂園的前一天,一場噩夢等著我。
那天,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忽然就異口同聲說我偷錢。長輩紛紛都對我指指點點,媽媽在旁問完一直搖頭的姥姥之後,直接拿了雞毛撣子就逼問我有沒有偷錢。(其實是表哥幾個一起去鎮上公園,偷了姥爺的錢,之後又聯合起來陷害我)
媽媽問:你有沒有拿。我說沒有。她又問了一遍,我依舊說沒有。三遍過後,我死活不承認,於是要面子的她就直接劈頭蓋臉打了下來。
打到我衣服碎了,雞毛撣子折了,臉上破皮,手腳都是條條槓槓的時候,我死咬著牙倔強的說,我沒有偷。
後面姥爺賣魚線回來,看不下了,說了句:這錢就當是他丟了,大過年的發什麼瘋打孩子啊。
可是這一年,所有人都沒給我好臉色。被同輩孤立,被長輩鄙視,如同一艘小帆船,在零丁洋裡掙扎。
寒假日記裡,我第一次寫下了尋死念頭。不過老師不會看。甚至偷偷吃了三粒安眠藥,後來才知道劑量不夠。
只是從那天起,我不喜歡我那些所謂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包括他們的父母,還有我姥姥,連媽媽,我都不喜歡。
順帶著,我開始不喜歡過年,每次去姥姥家,我永遠是最後一個到,第一個走。
因為那次的“偷竊行為”,獎賞也取消了,於是順帶著我從此不喜歡一切遊樂園。
我發現童年受傷的孩子,會是三種情況。一是沒心沒肺對忘記,二是畏畏縮縮等著訓斥,三就和我一樣,撿起碎片自己往自己身上扎,很疼,可是自己疼習慣了之後,就變成了刺蝟,曾經的刺就變成了武器,義無反顧的扎向那些傷害自己的人。
越長大,越有個聲音在心裡吶喊!憑什麼誣賴我,憑什麼咬定我,憑什麼屈打成招。明明我才是你親生兒子,明明我才是被冤屈的,明明是我心心念念期盼的獎勵,被毀於一旦,做夢都笑醒的遊樂園,卻成了兒時最可怕的噩夢。
如果當時有一個人誠實一點,有一個大人維護一下,甚至我那自尊心極強的媽媽,明白她兒子的自尊心和她一脈相承的話,我都不會每每到過年的日子,就情不自禁咬著牙,如同一隻受傷的小獸,時刻提防,時刻害怕,想要無時不刻的攻擊人。
他們忘記了,小獸會長大的。長大之後的野獸,就不只是防衛了。
我媽媽不明白,為什麼我物質上盡力滿足她,卻從來不願意和她坐下來好好說話。
我親戚不明白,為什麼我事業做得風生水起,卻連個看倉庫的職位都不讓他們入職。
而我自己,卻終於在今年明白了,為什麼我到歡樂谷那一刻會這麼興奮,這麼幸福,又這麼心酸。
因為父母欠我的,我自己還給了我自己。九歲被媽媽打的遍體鱗傷的我,憋住的眼淚,在過了差不多二十年之後,才放肆哭出來。
這就是童年的陰影!想比別人可能沒那麼痛沒那麼傷,甚至微不足道。
可惜,童年陰影的本質,是「過去的記憶」的一部分。
而童年的陰影的記憶,實際上是一種「強迫症」!在生活中一次次的感受到的童年時的痛苦,其實就是對那些痛苦的 「強迫性重複」。
被人傷得體無完膚,卻要自己走出來。施虐者不記得,被虐者卻自己舔著傷口自救,這TM是多可悲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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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特別想問一句,故事裡所有的親戚,是不是都欠我一句道歉。可過了這麼久,當我心還沒涼透的時候,曾經對這些人說過原因,為什麼我會跟他們這麼生分,敏感,暴戾。等來的卻是滿不在乎的一句,你有必要嗎?你還算個男人嘛?你怎麼這麼愛記仇啊!
你看,他們從來就沒有懺悔過,那我何須對他們寬恕。我就算勉為其難願意,他們也不需要啊。(因為那時候我還不夠強大,強大到他們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要忌憚我,甚至依附我。)
所以,九歲那年對願望的期許,被無情打碎那刻,我都能死忍著沒有哭泣。等現在長大了,我自是明白回不到當初,而等我把一切都看開,根本不在乎那一份道歉,也就把這些所謂帶著血緣關係的人,看得很輕很輕了。對,不在乎。
所以,你要明白,欠人東西,終究是要還的。你若跟我說,別放不下,那樣你會不快樂的。那還真對不起,每每把刺,扎回那些傷害我的人,真心是前所未有的快樂。
有句話,迄今為止,永記心頭。我不報復的原因,並不是原諒了,因為午夜夢迴,生而為人,只要在某一時某一刻想起,沒有放下,那都談不上原諒。
勸我原諒的各位,倒不如勸我,請你不要在乎了,因為不值得,這樣的勸說,或許更讓我容易接受。
雖然,任何勸慰我都絕對不會接受!我說了算的事,憑什麼要別人勸解?何況,疤痕這東西,傷在心上,好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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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而立之年了。今年是我第一次去遊樂場,歡樂谷。
我前一天,發了想法。很多知乎上的朋友,都在知乎想法裡笑話過我,這麼大的人了,還沒去過遊樂園。
經歷了一晚上的興奮。當花了230塊的入場券之後,立定在那,被五顏六色的房子和歡聲笑語的路人包圍。我問著身旁一臉淡定的弟弟妹妹一句:這就是歡樂谷嗎?
我深吸一口氣,忽然上前,拉著他們,卸下一切包袱,立馬開啟撒嬌模式,如同兒童一般,讓弟弟和妹妹一臉懵逼。
是啊,撒嬌是孩子的專利,可是前提是有人疼愛,才有資格去撒嬌任性。
半小時後,等他們兩個扯不動,耍賴死活不上那嚇死人的大擺錘的我。
便只好笑著叮囑我在圍欄旁看著他們。幫他們拿著飲料。而我趁著人不注意,背過身去,躲到出口處,最陰暗的角落,抹著不住滴落的眼淚。
這淚水,是欠曾經九歲的我。
那年,父母答應寒假帶我去遊樂園。條件是班級前三,我成績雖然一直不錯,卻時常因為粗心考得一般。特別認真的我,期末考試居然得了三個滿分。
父母臉上生光之後,自然是滿足我的願望,而對我的額外要求,就是在去遊樂園之前,必須先把寒假作業完成。
於是我就白天做,夜裡趕,就算我媽媽帶我去姥姥家,我都帶著作業在那做。
作業越來越少,日子越來越近,我幸福的幻想著自己在遊樂園裡撒歡的樣子,就止不住樂開了懷。以至於舅舅他們走過,都說這孩子莫不是讀書讀傻了。
是啊,幸福是越來越近了。可是我怎麼會料到觸手可得的幸福,會在一瞬間變成破碎的玻璃片,紮在我心口上至今做疼。
在去遊樂園的前一天,一場噩夢等著我。
那天,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忽然就異口同聲說我偷錢。長輩紛紛都對我指指點點,媽媽在旁問完一直搖頭的姥姥之後,直接拿了雞毛撣子就逼問我有沒有偷錢。(其實是表哥幾個一起去鎮上公園,偷了姥爺的錢,之後又聯合起來陷害我)
媽媽問:你有沒有拿。我說沒有。她又問了一遍,我依舊說沒有。三遍過後,我死活不承認,於是要面子的她就直接劈頭蓋臉打了下來。
打到我衣服碎了,雞毛撣子折了,臉上破皮,手腳都是條條槓槓的時候,我死咬著牙倔強的說,我沒有偷。
後面姥爺賣魚線回來,看不下了,說了句:這錢就當是他丟了,大過年的發什麼瘋打孩子啊。
可是這一年,所有人都沒給我好臉色。被同輩孤立,被長輩鄙視,如同一艘小帆船,在零丁洋裡掙扎。
寒假日記裡,我第一次寫下了尋死念頭。不過老師不會看。甚至偷偷吃了三粒安眠藥,後來才知道劑量不夠。
只是從那天起,我不喜歡我那些所謂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包括他們的父母,還有我姥姥,連媽媽,我都不喜歡。
順帶著,我開始不喜歡過年,每次去姥姥家,我永遠是最後一個到,第一個走。
因為那次的“偷竊行為”,獎賞也取消了,於是順帶著我從此不喜歡一切遊樂園。
我發現童年受傷的孩子,會是三種情況。一是沒心沒肺對忘記,二是畏畏縮縮等著訓斥,三就和我一樣,撿起碎片自己往自己身上扎,很疼,可是自己疼習慣了之後,就變成了刺蝟,曾經的刺就變成了武器,義無反顧的扎向那些傷害自己的人。
越長大,越有個聲音在心裡吶喊!憑什麼誣賴我,憑什麼咬定我,憑什麼屈打成招。明明我才是你親生兒子,明明我才是被冤屈的,明明是我心心念念期盼的獎勵,被毀於一旦,做夢都笑醒的遊樂園,卻成了兒時最可怕的噩夢。
如果當時有一個人誠實一點,有一個大人維護一下,甚至我那自尊心極強的媽媽,明白她兒子的自尊心和她一脈相承的話,我都不會每每到過年的日子,就情不自禁咬著牙,如同一隻受傷的小獸,時刻提防,時刻害怕,想要無時不刻的攻擊人。
他們忘記了,小獸會長大的。長大之後的野獸,就不只是防衛了。
我媽媽不明白,為什麼我物質上盡力滿足她,卻從來不願意和她坐下來好好說話。
我親戚不明白,為什麼我事業做得風生水起,卻連個看倉庫的職位都不讓他們入職。
而我自己,卻終於在今年明白了,為什麼我到歡樂谷那一刻會這麼興奮,這麼幸福,又這麼心酸。
因為父母欠我的,我自己還給了我自己。九歲被媽媽打的遍體鱗傷的我,憋住的眼淚,在過了差不多二十年之後,才放肆哭出來。
這就是童年的陰影!想比別人可能沒那麼痛沒那麼傷,甚至微不足道。
可惜,童年陰影的本質,是「過去的記憶」的一部分。
而童年的陰影的記憶,實際上是一種「強迫症」!在生活中一次次的感受到的童年時的痛苦,其實就是對那些痛苦的 「強迫性重複」。
被人傷得體無完膚,卻要自己走出來。施虐者不記得,被虐者卻自己舔著傷口自救,這TM是多可悲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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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特別想問一句,故事裡所有的親戚,是不是都欠我一句道歉。可過了這麼久,當我心還沒涼透的時候,曾經對這些人說過原因,為什麼我會跟他們這麼生分,敏感,暴戾。等來的卻是滿不在乎的一句,你有必要嗎?你還算個男人嘛?你怎麼這麼愛記仇啊!
你看,他們從來就沒有懺悔過,那我何須對他們寬恕。我就算勉為其難願意,他們也不需要啊。(因為那時候我還不夠強大,強大到他們做夢也沒想到,有一天,要忌憚我,甚至依附我。)
所以,九歲那年對願望的期許,被無情打碎那刻,我都能死忍著沒有哭泣。等現在長大了,我自是明白回不到當初,而等我把一切都看開,根本不在乎那一份道歉,也就把這些所謂帶著血緣關係的人,看得很輕很輕了。對,不在乎。
所以,你要明白,欠人東西,終究是要還的。你若跟我說,別放不下,那樣你會不快樂的。那還真對不起,每每把刺,扎回那些傷害我的人,真心是前所未有的快樂。
有句話,迄今為止,永記心頭。我不報復的原因,並不是原諒了,因為午夜夢迴,生而為人,只要在某一時某一刻想起,沒有放下,那都談不上原諒。
勸我原諒的各位,倒不如勸我,請你不要在乎了,因為不值得,這樣的勸說,或許更讓我容易接受。
雖然,任何勸慰我都絕對不會接受!我說了算的事,憑什麼要別人勸解?何況,疤痕這東西,傷在心上,好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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