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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在一起怎麼

    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處理。不同情況處理方法不同。處理方法與地基的土質、土層分佈有關,與建築的結構形式、基礎的形式、樓層的數量、樓層的高度、建築物周邊環境都有關聯。 地基不均勻沉降問題的分析與處理摘要:地基土層在建築物的荷載作用下產生變形,建築物基礎亦隨之沉降,尤其是當荷載較大或地級土層軟不均勻時,往往導致建築物基礎出現較大的不均勻沉降,以致建築物某些部位開裂,傾斜,甚至倒塌.下面我們就地基沉降的問題的原因進行分析並探討其防治和處理措施。 ,關鍵字:地基,不均勻沉降,分析原因,防治處理。 對於建築物因地基不均勻沉降引起結構裂縫等問題,早就引起了人們的注意,尤其是在軟土地基上的建築物,雖然經過了長期的使用,但其不均勻沉降有可能仍在發展。然而,這種不均勻沉降問題涉及上部結構,下部基礎以及地基等問題,解決起來還是相但困難的。 一,地基產生不均勻沉降的原因: 1地基 (1)支承地基層軟弱。儘管建築物的質量一般是體形均勻分佈的,但各部分的重力卻均集中在建築物的中央處。所以均勻體形的建築物中部比端部沉降大。 (2)粘土側向位移。在沿河,沿湖,沿海邊上的建築物,在重力的作用下,粘土層會向岸邊發生位移。類似這種粘土層的水平位移,有時也發生在已有建築物相鄰的深挖工程中,他一方面產生側移,同時也導致發生沉降。 (3)因乾燥,收縮產生的沉降。當伴有較大熱源的建築物,如鍋爐房等,當熱量傳到地基內,就是粘土層水分蒸發,從而產生地基土收縮,於是發生較大的區域性或整體沉降。 (4)軟土地層厚度不均,因地層傾斜等原因造成建築物下部地基軟土層厚度不均,由於軟土層厚的部分壓縮量大,而薄的部分壓縮量小,從而造成建築物的不均勻沉降。 (5)建築物跨建在不同種類的土基上。由於建築物跨建在不同種類的土基上,有如未固結和已固結的地基上,松砂層和沙礫層地基等,因沉降狀況不同,必然形成了不均勻沉降。 (6)建築物接近傾斜地段或崖地地段。由於建築物的自重,引起下部地基滑移,或者由於建築物自重,引起建築地段移動滑坡,也容易產生不均勻沉降。 2基礎和上部結構 (1)採用不同基礎結構。若建築物一部分被樁基支承,另一部分被加固的地基支承,這樣將造成地基結構的的受力狀況和沉降規律各自不同,必將引起建築物的不均勻沉降。這種事故也常發生在建築物各部分質量顯著不同或不同時期內進行改建,擴建的工程中。 (2)採用同類型的基礎結構,但其形狀,分佈有顯著差異。即使採用統一形式的基礎結構,但是,若基礎的地面積,或樁的長度,或樁的間距等均有顯著不同時,也將產生不均勻沉降。 (3)建築物的改、擴建或區域性拆除時改變了原基礎結構工作狀態。由於改建、擴建中增加了上部結構和在,所以也區域性地增加了基礎結構荷載,從而造成不均勻沉降。另外,也可能因使用要求,拆除部分結構時,也會因和在改變或結構條件改變二產生不均勻沉降。 3人為改變建築物周圍環境和條件 (1)使原有地下水位發生變化。在已有建築附近開挖基坑工程中,採用排水法處理地下水時,或者因為工業用水需大量抽取地下水時,都會使區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在地下水位下降部分,地基失去了水的浮力,使土體的有效質量增加,從而成為地基不均勻沉降的原因。同時也會因為地下水下降,使已有建築物的木樁、鋼樁等基礎一時暴露與大氣之下,使樁或樁頭在地下水位的臨界處受到腐蝕,使樁基功能受到損傷、破壞,從而造成新的沉降。 (2)在已有建築物的附近建造新的建築物時,造成地基應力重疊。在新舊基礎應力場作用下,當倆個基礎相距相近,將會產生地基應力互相疊加,使原有地基和在加大,因此會造成新建建築物地基和基礎的傾斜現象,其損傷程度隨著基礎結構與荷載大小和麵積的不同而不同,有時也可能導致舊建築物也發生損傷。 (3)振動作用的印象。因鐵路、公路交通荷載的作用,或某些機械裝置振動的印象,會使建築物產生緩慢的不均勻變性和沉降。建築物附近打樁的衝擊振動印象也會發生程度不一致的沉降變形反應。 二,措施: 上述不均勻沉降的根本原因是在設計階段對地基狀況調查,勘測不詳細,不準確,對基礎結構的選擇也就存在問題。所以在處理不均勻沉降的具體事故時,應先調查以下內容:1,地基的性質和現狀;2:建築物基礎結構現狀;3:建築物上部主體結構狀況。 其中第一項是事故調查的基本條件,為了說明問題,有時還應該對建築物周圍地基做必要的探查,包括地基土的組成,物理力學性質,地下水位及地下水性質等。第二項是調查基礎結構的型別,構造,尺寸,結構材料的物理力學效能,根據需要還應作基礎結構設計複核。第三項,重點是測繪上部結構因地基不均勻沉降所造成的結構反應,有如裂縫的分佈,走向,寬度,穩定情況,結構的變形,連線點的變位,傾斜等,同時還應測定整體結構基礎沉降量等。 在調查,檢測分析的基礎上,才可以針對地基基礎,基礎結構和上部結構等採取相應措施,達到修補和補強的目的。一般有如下措施: (1)地基加固措施主要有地基土壓密,脫水,固結和置換等。具體應根據建築物規模,損傷程度以及地基土性質的差異而決定。對於採用的技術還有相應要求,應透過技術,工藝,經濟三者的比較再確定。 (2)基礎結構加固措施多采用另設支撐結構,選擇較堅硬的持力層,透過樁,支墩或其他新增基礎結構,將上部結構的荷載傳到地基上。施工中應特別注意土體的支護,穩定和安全設防措施。 (3)上部結構的加固措施,除採用裂縫修補的方法以外,採用整體結構加固,即加大和調整整體結構剛度,雖然比較困難,但是在設計階段採取相應對策措施將是最經濟,效果也是最好的。一般對策措施有: a,使整體建築物輕型化,儘量減少地基壓力 b,控制建築物的質量分配,使其與地基承載力相協調 c,設定伸縮縫或沉降縫,使建築物分段 d,提高建築物的整體剛度 e,設定地下室 f,儘可能縮短建築物的長度 g,加大相鄰建築物的間距等 採用上述措施時,應注意上部結構的荷載條件和粘土層沉降量的分佈形式,必須與其粘土層地基應力分佈形式相似,以便達到均勻沉降的目的。 我們在處理不均勻沉降的問題是,應該針對不均勻沉降的原因,徹底貫徹預防為主,加強設計,施工及使用方面的管理,儘量確保結構安全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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