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堅(541—604年),隋朝開國皇帝。漢族,弘農郡華陰(今陝西省華陰縣)人。漢太尉楊震十四世孫。楊堅建立了隋朝,統一中國,定都長安(大興城),開創了輝煌的“開皇盛世”。
【歷史功過】
隋文帝在位期間成功地統一了百年嚴重分裂的中國,開創先進的選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發展文化經濟,使得中國成為盛世之國。文帝在位期間,隋朝開皇年間疆域遼闊,人口達到700餘萬,是人類歷史上農耕文明的顛峰時期。歷史學家范文瀾認為,隋朝雖然只存在了短短37年,但它是一個比較富裕的朝代,是一個對歷史有貢獻的朝代。
【名言名文】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隋書·律曆志》
【賞析】隋文帝廢除了前朝很多殘酷的刑罰,頒佈了《開皇律》。隋文帝認為:官吏負有治國安民之責,既然享受著國家俸祿,就應知理守法,一旦瀆職犯罪就必須嚴懲,而一般平民百姓一年四季勤於耕作,自食血汗,甚是辛苦,又知理知法者不多,如犯罪則可以從寬處置。在頒佈《開皇律》後,隋文帝大力整頓吏治,對廉官良吏晉級加官,佈告天下,實行獎勵;對貪官汙吏則嚴加懲處。他派出左右親信,嚴密偵查文武百官的行為,有時甚至故意派人向一些官吏行賄,如有官吏受賄就立即處死。有一次,隋文帝發現自己的兒子楊浚生活奢侈,就下令將他抓起來。大臣楊素勸諫說:“陛下,楊浚畢竟是您的獨生子,您不能處罰得太重啊!”隋文帝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因為,王子與百姓只有一個法律,否則不是要再立一個‘王子律’了嗎?”隨後,隋文帝讓大理寺將楊浚依法判刑。
君子立身,雖雲百行,唯誠與孝,最為其首。——《隋書·文帝紀》
【賞析】君子在社會上立足成名,儘管需要修養的品行有很多方面,但只有誠和孝才是最重要的。
君明臣賢,父慈子孝是封建社會追求的理想王國。事奉君主應該竭盡忠誠。
知臣莫若於君,知子莫若於父。——《隋書·文帝紀》。
【賞析】這是隋文帝遺詔中的話,他說我很瞭解我的兒子,楊勇、楊秀無臣子之心,所以廢黜;楊廣以仁孝著名,很合我意,希望群臣百官與楊廣共治天下。應該說君臣父子朝夕相處,君對臣、父對子的品格行為是有相當瞭解的,但楊廣繼位後的所作所為恐怕讓九泉之下的隋文帝也瞠目結舌吧。
【成語典故】
一衣帶水
出處:《南史·陳後主紀》:“我為百姓父母,豈可一衣帶水不拯之乎?”
釋義:一條衣帶那樣狹窄的水。指雖有江河湖海相隔,但距離不遠,不足以成為交往的阻礙。
賞析:隋文帝楊堅取代北周稱帝,建立了隋朝。隋文帝有志於統一中國,在北方實行了一系列富國強兵的政策,國力大增。而當時長江南岸的陳朝後主陳叔寶卻十分荒淫,不理朝政。他雖知道隋文帝有意征伐,卻依恃長江天險,並不把這事放在心上。
一次,隋文帝向僕射高穎詢問滅陳的計策,高穎回答說:“江南的莊稼比江北成熟得早,我們在他們的收穫季節,揚言出兵,他們一定就會放棄農時,屯兵防守;他們作好了準備,我們便不再出兵。這樣來幾次,他們便不會相信。等他們不作準備,我們突然真的出兵渡江,便可打得他們措手不及。另外,江南的糧食不像我們北方屯積在地窖中,而屯積在茅、竹修建的倉庫中,我們可暗地差人前去放火燒燬它,如果連燒幾年,陳朝的財力就大大削弱了,滅掉它也就容易得多了。”
隋文帝採取了高穎的計策,經過七年的準備,在公元588年冬下令伐陳。出發前,他對高額說:“我是天下者百姓的父母,難道能夠因為一條像衣服帶子一佯狹窄的長江的阻隔,而不去拯救那裡的老百姓嗎?”隋文帝志在必得,派晉王楊廣為元帥,率領五十萬大軍渡江南下,向陳朝的都城建康發動猛烈的進攻,並很快就攻下建康,俘獲了陳後主,滅掉了陳朝。
十羊九牧
出處:《隋書·楊尚希傳》
釋義:比喻官多民少,賦稅剝削很重。也比喻政令不一,無所適從。
賞析:北周末年,隋文帝楊堅取代北周政權建立隋朝後,把漢制進行恢復,為了方便進行管轄,國土被重新劃分為很小的郡縣,這使得官員數量成倍地增加。對此,楊尚希非常擔心每年急劇增加的開銷,便上書隋文帝,要使這十羊九牧的局面得到改變。隋文帝聽從了他的意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唐劉知幾《史通·敘事》:“楊伭公則雲必須直詞,宗尚書則雲宜多隱惡,十岸九牧,其令難行。”
【人物傳說】
隋文帝廢除殘酷刑罰。
《開皇律》是隋文帝在開皇元年(公元581年),命大臣總結魏晉南北朝的立法經驗,修改制定的一部封建制法律。《讀通鑑論》這樣贊評道:“古肉刑之不復用,漢文之仁也。然漢之刑,多為之制,故五胡以來,獸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慘。
至於拓跋、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絞、斬、梟、磔,又有門房之誅焉,皆漢法之不定啟之也。政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絞、曰斬,改鞭為杖,改杖為笞,非謀反大逆無族刑,垂至於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
《開皇律》共計十二篇、五百條,其篇目有名例律、衛禁律、職制律、戶婚律、廄庫律、擅興律、賊盜律、鬥訟律、詐偽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
在隋朝的《開皇律》中,刑罰制度簡明寬平,終止了前代的殘酷刑罰:刪去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杖罪一千餘條;死刑種類只留斬、絞兩種,廢除了車裂、梟首等死刑種類;進一步廢除了宮刑、鞭刑等,改以笞、杖、徒、流、死五刑為基本的刑罰手段。
其中流刑自一千里至二千里分為三等,每等以五百里為差;徒刑自一年至三年分為五等,每等以半年為差;杖刑自六至一百分為五等;笞刑自十至五十分為五等,每等均以十為差。民有枉屈要依次上訴至朝廷。
三省六部制的出現。
楊堅即位後廢除了周朝不合時宜的北周六官制,設立了三省六部制:中央設立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以尚書令、納言、內史令為長官,行使宰相職能,輔佐皇上處理國家大事。
內史省和門下省為機要之司,前者負責起草並宣行皇帝的制詔,後者負責審査內史省起草的制詔和尚書省擬製的奏抄。尚書省系國家最髙行政機關,下面設有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部。每部設尚書為長官。尚書令下各有一名左、右僕射,左僕射負責管理吏、禮、兵三部事宜,右僕射負責管理度支、都官、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官制史的重大變革,不僅加強了中央集權,還開創了中國封建社會三權分立制的新時代。此後,歷朝基本上都沿用。
楊堅(541—604年),隋朝開國皇帝。漢族,弘農郡華陰(今陝西省華陰縣)人。漢太尉楊震十四世孫。楊堅建立了隋朝,統一中國,定都長安(大興城),開創了輝煌的“開皇盛世”。
【歷史功過】
隋文帝在位期間成功地統一了百年嚴重分裂的中國,開創先進的選官制度——三省六部制,發展文化經濟,使得中國成為盛世之國。文帝在位期間,隋朝開皇年間疆域遼闊,人口達到700餘萬,是人類歷史上農耕文明的顛峰時期。歷史學家范文瀾認為,隋朝雖然只存在了短短37年,但它是一個比較富裕的朝代,是一個對歷史有貢獻的朝代。
【名言名文】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隋書·律曆志》
【賞析】隋文帝廢除了前朝很多殘酷的刑罰,頒佈了《開皇律》。隋文帝認為:官吏負有治國安民之責,既然享受著國家俸祿,就應知理守法,一旦瀆職犯罪就必須嚴懲,而一般平民百姓一年四季勤於耕作,自食血汗,甚是辛苦,又知理知法者不多,如犯罪則可以從寬處置。在頒佈《開皇律》後,隋文帝大力整頓吏治,對廉官良吏晉級加官,佈告天下,實行獎勵;對貪官汙吏則嚴加懲處。他派出左右親信,嚴密偵查文武百官的行為,有時甚至故意派人向一些官吏行賄,如有官吏受賄就立即處死。有一次,隋文帝發現自己的兒子楊浚生活奢侈,就下令將他抓起來。大臣楊素勸諫說:“陛下,楊浚畢竟是您的獨生子,您不能處罰得太重啊!”隋文帝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因為,王子與百姓只有一個法律,否則不是要再立一個‘王子律’了嗎?”隨後,隋文帝讓大理寺將楊浚依法判刑。
君子立身,雖雲百行,唯誠與孝,最為其首。——《隋書·文帝紀》
【賞析】君子在社會上立足成名,儘管需要修養的品行有很多方面,但只有誠和孝才是最重要的。
君明臣賢,父慈子孝是封建社會追求的理想王國。事奉君主應該竭盡忠誠。
知臣莫若於君,知子莫若於父。——《隋書·文帝紀》。
【賞析】這是隋文帝遺詔中的話,他說我很瞭解我的兒子,楊勇、楊秀無臣子之心,所以廢黜;楊廣以仁孝著名,很合我意,希望群臣百官與楊廣共治天下。應該說君臣父子朝夕相處,君對臣、父對子的品格行為是有相當瞭解的,但楊廣繼位後的所作所為恐怕讓九泉之下的隋文帝也瞠目結舌吧。
【成語典故】
一衣帶水
出處:《南史·陳後主紀》:“我為百姓父母,豈可一衣帶水不拯之乎?”
釋義:一條衣帶那樣狹窄的水。指雖有江河湖海相隔,但距離不遠,不足以成為交往的阻礙。
賞析:隋文帝楊堅取代北周稱帝,建立了隋朝。隋文帝有志於統一中國,在北方實行了一系列富國強兵的政策,國力大增。而當時長江南岸的陳朝後主陳叔寶卻十分荒淫,不理朝政。他雖知道隋文帝有意征伐,卻依恃長江天險,並不把這事放在心上。
一次,隋文帝向僕射高穎詢問滅陳的計策,高穎回答說:“江南的莊稼比江北成熟得早,我們在他們的收穫季節,揚言出兵,他們一定就會放棄農時,屯兵防守;他們作好了準備,我們便不再出兵。這樣來幾次,他們便不會相信。等他們不作準備,我們突然真的出兵渡江,便可打得他們措手不及。另外,江南的糧食不像我們北方屯積在地窖中,而屯積在茅、竹修建的倉庫中,我們可暗地差人前去放火燒燬它,如果連燒幾年,陳朝的財力就大大削弱了,滅掉它也就容易得多了。”
隋文帝採取了高穎的計策,經過七年的準備,在公元588年冬下令伐陳。出發前,他對高額說:“我是天下者百姓的父母,難道能夠因為一條像衣服帶子一佯狹窄的長江的阻隔,而不去拯救那裡的老百姓嗎?”隋文帝志在必得,派晉王楊廣為元帥,率領五十萬大軍渡江南下,向陳朝的都城建康發動猛烈的進攻,並很快就攻下建康,俘獲了陳後主,滅掉了陳朝。
十羊九牧
出處:《隋書·楊尚希傳》
釋義:比喻官多民少,賦稅剝削很重。也比喻政令不一,無所適從。
賞析:北周末年,隋文帝楊堅取代北周政權建立隋朝後,把漢制進行恢復,為了方便進行管轄,國土被重新劃分為很小的郡縣,這使得官員數量成倍地增加。對此,楊尚希非常擔心每年急劇增加的開銷,便上書隋文帝,要使這十羊九牧的局面得到改變。隋文帝聽從了他的意見,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唐劉知幾《史通·敘事》:“楊伭公則雲必須直詞,宗尚書則雲宜多隱惡,十岸九牧,其令難行。”
【人物傳說】
隋文帝廢除殘酷刑罰。
《開皇律》是隋文帝在開皇元年(公元581年),命大臣總結魏晉南北朝的立法經驗,修改制定的一部封建制法律。《讀通鑑論》這樣贊評道:“古肉刑之不復用,漢文之仁也。然漢之刑,多為之制,故五胡以來,獸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慘。
至於拓跋、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絞、斬、梟、磔,又有門房之誅焉,皆漢法之不定啟之也。政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絞、曰斬,改鞭為杖,改杖為笞,非謀反大逆無族刑,垂至於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
《開皇律》共計十二篇、五百條,其篇目有名例律、衛禁律、職制律、戶婚律、廄庫律、擅興律、賊盜律、鬥訟律、詐偽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
在隋朝的《開皇律》中,刑罰制度簡明寬平,終止了前代的殘酷刑罰:刪去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杖罪一千餘條;死刑種類只留斬、絞兩種,廢除了車裂、梟首等死刑種類;進一步廢除了宮刑、鞭刑等,改以笞、杖、徒、流、死五刑為基本的刑罰手段。
其中流刑自一千里至二千里分為三等,每等以五百里為差;徒刑自一年至三年分為五等,每等以半年為差;杖刑自六至一百分為五等;笞刑自十至五十分為五等,每等均以十為差。民有枉屈要依次上訴至朝廷。
三省六部制的出現。
楊堅即位後廢除了周朝不合時宜的北周六官制,設立了三省六部制:中央設立尚書、門下、內史三省,以尚書令、納言、內史令為長官,行使宰相職能,輔佐皇上處理國家大事。
內史省和門下省為機要之司,前者負責起草並宣行皇帝的制詔,後者負責審査內史省起草的制詔和尚書省擬製的奏抄。尚書省系國家最髙行政機關,下面設有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部。每部設尚書為長官。尚書令下各有一名左、右僕射,左僕射負責管理吏、禮、兵三部事宜,右僕射負責管理度支、都官、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官制史的重大變革,不僅加強了中央集權,還開創了中國封建社會三權分立制的新時代。此後,歷朝基本上都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