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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6387774257210

    他們是兩個不同時代的偉大科學家!偉大的科學家都是站在前輩巨人的肩膀上才能成就更偉大的。就是說愛因斯坦是站在前人如牛頓等巨人的肩膀上才成就了更偉大的發現!所以他們之間沒有可比性,都是偉大的科學巨匠!

  • 2 # KongZWang

    在學習牛頓萬有引力定律時,想到一個問題,月亮對地球的引力作用線是隨著月亮繞著地球轉而改變,在地球上不是處處都在月亮對地球的引力作用線上。在月亮與地球引力線上與沒有處於引力線上的是否一樣。當地球➡️潮水一一一⬅️距潮水高峰100米處一粒蘋果落下一一一一一地球與月球中心一一一一一月亮。

    牛頓在蘋果園看到一粒蘋果落下,發現了引力規律,假設這粒蘋果處於地球與月球的引力線上離潮水最高點一百米處落下,我們就會發現地球同時存在兩種方向的力,潮水上升與蘋果⬇️降的力同時發生作用。在這種受力狀態下蘋果的加速度會不會受月亮的引力作用變慢,蘋果的重量會不會改變,地球與月球的中心線位置離蘋果太遠,在地球上同時存在向外方向的力,和向內方向的力。這種力的關係沒有在引力公式中表達出來。

    學習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發現這個理論基礎,在狹義相對論使用在交通工具上觀察是一條垂直線,在地面觀察是一條斜線,來推匯出來方程式。我在看狹義相對論,從火車視窗鬆手落下石頭是垂直線,與客觀受力原理不合,開頭不對,怎麼思維下去,相對論的基礎,最近正在學習一些相對論的課程,我學習的是PDF板,下面是第七頁的一部分課文,課文中在 車視窗鬆手丟下石頭是直線落下,我們知道人或物在勻速行駛的火車中,已經獲得與火車同步的慣性力,在視窗鬆手落下的石頭,應該是受慣性力與地心引力的共同作用下,是一種合力的作用,無法垂直成直線落下,直線落下與客觀事實不符。

    課文:設一列火車正在勻速地 行駛,我站在車廂視窗鬆手丟下(不是用力投擲)一塊石頭到路基上。那麼,如 果不計空氣阻力的影響,我看見石頭是沿直線落下的。從人行道上觀察這一舉動 的行人則看到石頭是沿拋物線落到地面上的。現在我問,石頭所經過的各個“位 置”是“的確”在一條直線上,還是在一條拋物線上的呢,還有,所謂“在空間 中”的運動在這裡是什麼意思呢?根據前一節的論述,就可以作出十分明白的答 案。首先,我們要完全避開“空間”這一模糊的字眼,我們必須老實承認,對於 “空間”一同,我們無法構成絲毫概念;因此我們代之以“相對於在實際上可看 作剛性的一個參考物體的運動”。關於相對於參考物體(火車車廂或鐵路路基) 的位置,在前節中已作了詳細的規定。如果我們引人“座標系”這個有利於數學 描述的觀念來代替“參考物體”,我們就可以說,石塊相對於與車廂牢固地連線 在一起的座標系走過了一條直線,但相對於與地面(路基)牢固地連線在一起的 座標系,則石塊走過了一條拋物線藉助於這一例項可以清楚地知道不會有獨立存 在的軌線(字面意義是“路程——曲線”);而只有相對於特定的參考物體的軌線。

    在學習應用廣義相對論,在學習相對論物理,將相對運動理論應用於一張床與一座房子中,床️可以在房子中運動,因為床在房子中已屬房子的一個原素,房子不可以在床上運動,因為房子是整體,整體放不進區域性,這是事物的客觀存在。

    最近正學習廣義相對論,發現理論思維的基礎並不是很堅固,就像建築大夏缺乏堅實的基礎。學習相對論物理,總是覺得思維缺乏整體性,下面是我正在學習的看法。正在學習廣義相對論(1)車廂相對於路基而言是運動的。 (2)路基相對於車廂而言是運動的。這相對運動的觀點是否正確,這裡先說路基這種結構,為了明確說明問題我將路基用鐵路表示,我們知道鐵路是與火車站的連線是屬於鋼性連線,取火車站A到火車站B作一個單位,這樣A站一一一B站就成了一個鋼性區間,這個鋼性區間要動就需要整個區間都動。火車是屬於存放這個區間的一個原素,這個區間可以存放兩個或更多的火車。火車的運動只能在這個區間中位置的移動,這種結構可以說當鐵路作參考系,火車是在鐵路的身體上移動,如果以火車作參考糸,這個鐵路與火車站這種鋼性連線區間不能夠放在火車的身體上移動,火車的身體無法容納火車站A一一一火車站B的區間,這樣以火車車廂作不動的參考系無法成立。這就像一座房子與一張床的關係,房子可以作參考系,床可以在房子中移動。如果以床作不動的參考系,房子不可以放在床上移動。

    PDF版29頁課文:第二部分 廣義相對論 18.狹義和廣義相對性原理 作為我們以前全部論述的中心的一個基本原理是狹義相對性原理,亦即一切 勻速運動具有物理相對性的原理。讓我們再一次仔細地分析它的意義。 從我們由狹義相對性原理所接受的觀念來看,每一種運動都只能被認為是相 對運動,這一點一直是很清楚的。回到我們經常引用的路基和車廂的例子,我們 可以用下列兩種方式來表述這裡所發生的運動,這兩種表述方式是同樣合理的: (1)車廂相對於路基而言是運動的。 (2)路基相對於車廂而言是運動的。 我們在表述所發生的運動時,在以)中是把路基當作參考物體;在(2)中 是把車廂當作參考物體。如果問題僅僅是要探側或者描述這個運動而已,那麼我 們相對於哪一個參考物體來考察這一運動在原則上是無關重要的。前面已經提 到,這一點是自明的,但是這一點決不可同我們已經用來作為研究的基礎的。稱 之為“相對性原理”的更加廣泛得多的陳述混淆起來。 我們所引用的原理不僅認為我們可以選取車廂也可以選取路基作為我們的 參考物體來描述任何事件(因為這也是自明的)。我們的原理所斷言的乃是:如 果我們表述從經驗得來的普遍的自然界定律時引用 (1)路基作為參考物體, (2)車廂作為參考物體, 那麼這些普遍的自然界定律(例如力學諸定律或真空中光的傳播定律)在這兩種 情況中的形式完全一樣。這一點也可以表述如下:對於自然過程的物理描述而言, 在參考物體 K,K"中沒有一個與另一個相比是唯一的(字面意義是“特別標出 的”).與第一個陳述不同,後一個陳述並下一定是根據推論必然成立的;這個陳 述並不包含在“運動”和“參考物體”的概念中,也不能從這些概念推匯出來: 唯有經驗才能確定這個陳述是正確的還是不正確的。

    相對論的相對自身可能與客觀事實發生矛盾。

  • 3 # yinlishuan

    我認為牛頓厲害,他在當時政治環境非常不好的時候做出了常人難以做的成就,如光學,經典力學,數學等,值得世人尊敬。愛因斯坦則不同,如廣義相對論,把萬有引力解釋為時空彎曲,以至於誤導後人,出現輪迴之說,簡直是欺人之談,可惡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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