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三木人魚
-
2 # 漆哥48
親生父母要來,也要笑臉相迎。兩對父母哪方想爭主席,哪方就不對,雙方不坑聲,主席理當養父養母,理歸理,尺度自已掌握好。
-
3 # 樊普林西部漫行者
沒有怎麼辦,熱烈歡迎他們參與鑑證,讓他們來分享你們家的快樂。但是你必須在他們來之前商定好:一是他們雖然說是生身父母親,但結婚當天只能以親戚身份參加。二是婚禮儀式上臺接授新人行禮環節沒有他們的位置,不能爭位置,也不許談身份。三是不允許有同婚禮氛圍不相稱的言行。如果不能做到以上三條中的任何一條,最好就讓別他們來參加!
-
4 # 木海991
可以參加你的婚禮,尊重養父母意見,養父母恩大於生母。養父母沒意見,即可同時登臺是最佳選擇,不然生父母只能為客。
-
5 # 隨性自由的生活家j
這個你就要問一下你養父母了,他們同不同意,如果同意的話,你親生父母只能作為親戚來參加,絕對不能坐在父母的位置上讓兒媳婦敬茶,不管是他們直接拋棄了你,多年以後想認回你還是其他原因,生而未養,養大於生,這個是必然的,別寒了養父母的心,這時候你的態度對養父母至關重要
-
6 # 若蘭媽咪的育兒日誌
親生父母能不能來,以什麼身份來,要分情況:
第一種,因為重男輕女或者嫌棄孩子不健康等各種原因,不想要這個孩子了,拋棄或者送人的。
這種父母,雖然是親生的,但從他們放棄孩子的那一刻起,這種親緣關係就被他們放棄了,他們的行為也不配為人父母了。所以,堅決反對他們出席婚禮。
第二種,因養父母沒有孩子等原因,兩邊父母經過商議,友好過繼或者送養的。
這種情況,徵得養父母的同意,親生父母也可以參加婚禮。但是,只能以親戚、客人的身份參加,禮貌招待即可。新人父母的“主位”要留給養父母。
第三種,小時候走失,被養父母收養,長大後找到了親生父母,但因為各種原因,依然跟養父母一起生活的。
第四種,小時候被拐賣的,長大後認回親生父母,但依然和養父母一起生活的。
但是,不論認親時子女是否成年,既然選擇了和養父母一起生活,就表明認同了收養關係。所以,現場最好還是以養父母為主。
第五種,小時候被拐賣,認親時已經成年並獨立生活的。
-
7 # 萍姐ai生活
好辦,親生父母就是貴賓了。你被養父母養大,養父母又給你辦婚禮,親生父母來只是貴賓。小時候在姥姥家長大,那個年代生的多,那裡的人家好多互相要孩子的。誰家生的兒子或女兒多,就有人來抱走。誰養大就是誰的孩子。也都知是誰家的,但不相認,很自然。見了面也不管親生父母喊爸媽,就是姨姑之類的。有個把女兒送給親大姑子,就是平輩人。除了當媽的見到後偷偷抹把淚,跟外人似的。我有個好友,她媽媽想認親,她堅決不認,走對面看也不看。好友說“從小她不要我了,可憐的我沒了娘,現在我也不認她。”
人與人之間相處最難,簡單最長久!他們與你之前什麼關係,現在乃至今後仍然是那種關係,否則誰都難受。有些事順其自然,別不當事,也別太當事。養育之恩是最大的恩!
-
8 # 楊雙娥947
喏蘭嗎咪說的好,如果親生父母為了生男孩子,或者是嫌棄有殘的給遺棄的,這種人堅決不能接受,更不能讓他們參加你的婚禮。
-
9 # 陳小青
如果是拐賣的,那又不同,如果是丟在垃圾桶裡不要的又不同。如果在垃圾桶裡或路邊撿到的又又不同。如果是撿到的,那沒有養父母就沒有你這條命。哎,想想吧。
-
10 # 使用者1172104586395
一定是要搞清楚放棄你的原因,然後再決定他們是否可以來參加,但必須與養父母商量,取得二老同意,如果可以來,也要分清楚主次身份,必須以養父母為主,他們是貴客,切不可主次顛倒!養育之恩大於天!
回覆列表
親生父母來參加,可以作為客人招待。人常說:生身沒有養身親。養父母把你養大,又幫你成家,付出的辛苦,體現在這二十多年的日日夜夜,生活中的點滴滴。不要傷了他們的心,他們是應該走上臺的父母,是接受親友祝福,你們拜謝的父母,切莫顛倒了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