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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傑inG1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大約在西漢的《毛詩故訓傳》:契闊,勤苦也。說,數也。偕,俱也。“說,數也”,今天人們不是太好懂,其實“說”和“數”是同義詞,毛公是以同義詞為訓。今天“數”字很少用作“說”的意思了,但是還是能找到一些痕跡。比如,我們說“數落”某人,與這裡的“數”字就與計數沒有關係,而是“說”的意思。又如,我“歷數”其罪狀,這裡“數”字的意思不是說數一數罪狀有多少,而是說出來的意思。段玉裁《毛詩故訓傳定本小箋》:“今俗語云‘數說’。” 說話的“說”字大家都明白,為什麼還得解釋成“數”呢?這是因為先秦時期的書裡,大部分的喜悅之“悅”字都寫成“說”。《毛傳》的“說,數也”,就是告訴讀者這裡的“說”是“說話”之“說”,而不是“喜說”之“說”。 《毛傳》沒有說這句詩是說的戰友情還是夫妻情,只是解釋詞義。毛傳質略,也可能在當時詩旨沒有異議吧。唐《毛詩正義》認為《毛傳》的意思是戰友之情,清陳奐《詩毛氏傳疏》認為《毛傳》的意思是室家之情,然而都只能是推測。 東漢鄭玄《毛詩箋》: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執其手,與之約,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幾俱免於難。鄭玄明確地指出這幾句是指戰友情。《鄭箋》和《毛傳》不同之處,就是鄭玄把“說”字解釋成“悅”,“成說”解釋為“成相悅愛之恩”。(戰友之間“相悅愛”,現在聽起來感覺怪怪的。)其實鄭玄解釋成戰友情,很關鍵的前提就是“與其伍” 三個字。《周禮·大司馬》:“五人為伍”,士兵以五人為最小單位。鄭玄是遍注群經,箋《詩》是在注“三禮”(《周禮》《儀禮》《禮記》)之後, 往往引《禮》證《詩》,其中不無牽強之處。此處鄭玄 認為是戰友情,就是因為他認為這幾句詩是描寫軍隊中同伍兵士的誓約。鄭玄為漢末經學集大成者,他的說法成為幾百年間的圭臬。 今可考的歷史上第一個 解釋為夫妻情的,就是魏王肅。清皮錫瑞《經學歷史》:“鄭學出而漢學衰,王學出而鄭學亦衰。”雖不免言過其詞,但王肅也確實是遍注群經的大學者,魏晉時期,王肅的影響在經學界非常大。王肅就好跟鄭玄對著幹。王肅《毛詩》注已經亡佚了,但是《毛詩正義》有引用王肅的解釋: 言華人世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王肅的解釋在魏晉曾一度流行,在 現代更是幾乎得到公認。但很可惜,王肅最終沒贏鄭玄,歷經魏晉南北朝,王肅之經學最終沒能成為學界主流,到唐代官修《五經正義》,《毛詩正義》從鄭玄之《箋》,認為是戰友情。王肅的很多觀點在《毛詩正義》裡被批判了一番,包括這一條。 《毛詩正義》,作為官方修訂的標準經學教材,唐代到北宋初年一直是科舉考試的指定教科書。但是呢,戰友情和室家情的爭論沒有停止。宋代,疑古風氣悄然興起。 北宋歐陽修《詩本義》: 《擊鼓》五章,自“爰處”而下三章,王肅以為衛人從軍者與其室家訣別之辭,而毛氏無說,鄭氏以為軍中士伍相約誓之言。今以義考之,當時王肅之說為是,則鄭於此詩,一篇之失太半矣。歐陽修挺王肅,認為是寫夫妻情。他在認定這首詩的背景為《小序》所說州籲從陳、蔡伐鄭之事的基礎上,舉出了兩條理由:一,州籲是弒君篡位,不得人心,《小序》說的“眾叛親離”指的是州籲不為士兵們人心所向,鄭玄理解為軍伍之士互相背叛逃離是誤解;二,從歷史記載來看,這場戰役只是圍困鄭國五天就走了,兵不血刃,士兵們沒有四散奔逃,相互背棄的道理。歐陽修是在深挖《毛序》《毛傳》的基礎上,對鄭玄的說法提出質疑。然而“室家男女之情說”真正成為主流看法,還得等到朱熹的《詩集傳》問世,併成為元明清八百年《詩經》學的頭號權威。朱熹的《詩集傳》解釋為室家之情,這種說法一直流傳到現代,為多數人所接受。================================ 從對這一首詩的解釋我們已經不難看到,在一個小問題上的分歧, 和整個經學發展變化的脈絡是密切相關的。對這一個小問題的闡釋,與經學史上的權威與反權威、爭論與統一、疑古與信古、官方與非官方、主流與非主流因素的彼此消長、溶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我們今天已經沒有經學的門戶派別之分,我們想從客觀的角度對這首詩進行闡釋,其實這談何容易!夏傳才先生在《國外〈詩經〉研究新方法論的得失》(《文學遺產》2000年第6期)中談到西方實證主義闡釋學和《詩經》研究的關係時說: 對古典作品, 以及對《詩經》研究, 這一傳統的闡釋學面臨兩大困難:其一, 一些遠古文獻和文學作品的作者不能肯定, 時代環境距離遙遠, 真正瞭解歷史背景, 必須下大力氣進行綜合性的歷史和文化研究。其二, 作品是由一個個詞和詞的組合構成……在通常的情況下闡釋作品, 先要有對作品整體意義的瞭解, 才能把一個個詞語和細節連貫起來作解釋, 而一個詞語或細 節的理解會改變原定的題旨。這就是區域性須在整體聯絡中理解, 整體又須透過區域性來理解, 西方學者把這種現象稱為“ 闡釋迴圈” ,而《詩經》闡釋中一首詩常常有幾種乃至幾十種闡釋, 更是司空見慣的事實。這樣的“闡釋迴圈” , 將沒有完美的終點。我們今天讀《詩》追求“本義”,並不是像古人那樣為了發明“ 聖人本意”(歐陽修《詩本義·詩解統序》),其實是受到了西方實證主義闡釋學的影響。然而追求“本義”是個很容易陷進去的陷阱。把《擊鼓》中這四句詩的不同解釋列一個表,就可以透過排列組合得到多種不同的闡釋: 毛公 鄭玄 王肅 孔穎達 朱熹 馬瑞辰 勤苦 勤苦 勤苦 勤苦 隔遠 合離 (“契闊”的解釋) 言語 悅愛 數目 數目 言語 言語 (“說”的解釋) 沒說 戰友 室家 戰友 室家 沒說 (詩的背景) 我們可以看到,這6家對這四句詩的解釋就有6種,各不相同。 我覺得,我們從藝術鑑賞來讀《詩經》時,無論理解為戰友情還是室家情,都沒有問題。 而這句詩被第一個人吟出口時原本的背景、原本的意思,到底是表達戰友之情還是世家之情,到現在也沒有 定論,實際上, 永遠不可能有定論。 孟子說: 學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 我們一般人是在鑑賞《詩經》,而非研究經學史,我們不妨來個“兩讀”,分別放在戰友情和夫妻情的背景下來體會詩句中的情感,自然會有不同的滋味。對鑑賞者來說,比“對錯”更重要的,是你從詩中得到的情志。從接受美學的角度說,與其說是詩人傳達給我們感情,倒不如說是詩人喚起了我們的感情。我們讀詩所收穫的情思,其實它的種子早就在我們心裡,等著Sunny雨露生根發芽。而詩本身,就是喚醒情感的Sunny和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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