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體育免考,只有特殊情況才能免考
一是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殘疾人須持《殘疾證》),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二是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由於突發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一週內確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升學考試總分15分的60%(即9分)連同學校的過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計入升學總分。往屆、外地回青此類免考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升學考試滿分45分的60%(即27分)計入升學總分。
三是過於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長跑的學生,可由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申請辦理單項免試。經批准後,該項成績按照60%計算,記3分。
四是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運動類比賽個人專案前3名、集體專案冠亞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免考。經批准後,其體育成績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因生理、突發事件等情況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的當天申請辦理緩考,經稽核批准後,可緩期一週進行。緩考辦法與正常考試相同。
出生年齡低於正常畢業生年齡段2週歲者(含2週歲),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經稽核符合者,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實際年齡標準評分
中考體育免考,只有特殊情況才能免考
一是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殘疾人須持《殘疾證》),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或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二是平時能參加體育活動,但由於突發生理疾病或意外傷害等原因,一週內確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申請免考。其升學體育考試的分數,按升學考試總分15分的60%(即9分)連同學校的過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計入升學總分。往屆、外地回青此類免考學生,其體育成績按升學考試滿分45分的60%(即27分)計入升學總分。
三是過於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長跑的學生,可由學校和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證明,申請辦理單項免試。經批准後,該項成績按照60%計算,記3分。
四是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教育部門主辦或參與主辦的體育運動類比賽個人專案前3名、集體專案冠亞軍的主力隊員,可由本人申請提出免考。經批准後,其體育成績按滿分45分計入升學總分。
因生理、突發事件等情況暫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應在考試的當天申請辦理緩考,經稽核批准後,可緩期一週進行。緩考辦法與正常考試相同。
出生年齡低於正常畢業生年齡段2週歲者(含2週歲),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經稽核符合者,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實際年齡標準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