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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向表叔借了一萬塊錢,第二天父親回來,就給錢從銀行取出來一萬塊錢還給他了,當時也沒有打借條和收條,父親去還錢也是隻有他們兩個,沒有證人。今年表叔表嬸和瘋了一樣,非說我爸借錢沒還,(過年那時候表叔說他兒子的未婚妻非要在省會城市買房子,估計是沒錢付首付了),過來訛我爸,天天給我爸打騷擾電話。我爸也是氣不過,心臟病都犯了。(爸爸從不是那種借錢不還的人,從小到大,都是別人借我們家錢不還。我們家很少向別人借錢)。爸爸也特別重名聲,所以現在就把表叔表嬸聯絡方式都拉黑了,自己氣的不行。表叔表嬸天天打電話騷擾我爸。還說過年來我家鬧,我們家現在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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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老徐說事999

    誰讓你們借錢的時候不寫借條的,現在還過之後人家又來要,

    誰能證明你們還了錢的,即便是我們也是在聽你的一面之詞,不是嗎?

    所以,借錢一定要寫借條,白紙黑字的,這樣才有理有據。

    我父母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不過還好錢不多,但也吸取了教訓。

    鄰居家著急用錢,借了我媽1000塊錢,後來我父母也不好意思要,

    鄰居也一直沒提還錢的事,過了好久,有一次兩家在一起說起別的事情了,

    我爸提了一下鄰居借錢的事情,誰知道男鄰居一直很肯定的說還了。

    反正是說的理直氣壯,而我爸清楚的記得這個錢沒有還。

    兩家關係也都還不錯,因為這個事情鬧的也不是太愉快。

    但鑑於兩家是鄰居,不想因此而鬧僵。

    於是,我媽就說讓鄰居還一半的錢,這樣也算是公平。

    鄰居最後也接受了,還了我們500.這之後我們大家都沒有再提起這個事情,

    現在關係還好了,並沒有因此有太大的隔閡。但這也給了我們一個相當大的教訓,

    借錢,一定要寫欠條,不然後患無窮。

  • 2 # 一點晴愫

    我相信一萬塊錢無論在誰面前都不是一件小事兒,那麼肯定會有什麼特殊的記憶深刻的事情是兩個人都知道的。

    讓你的父親平靜下來,好好的想一想還錢的過程,想一想在還錢的過程中遺漏了什麼重要的點,抽絲剝繭,總會真相大白。

    人一上了年紀,記憶會混亂的,所以表叔很可能真的忘記了還錢的事情,不如幫他回憶起來。

    題主在問題中說表叔的兒子要買房子所以急於要錢。

    但是,換一個角度想一想,一萬塊只是房子首付的杯水車薪,不會專門為了訛錢而破壞兩家人的感情。

    想一想父親借錢的時候有沒有跟其他關係近的親戚聊過,很多時候我們會跟信任的人聊起這件事,雖然尷尬,但是和信任的人可是無話不說的,找一點佐證,替表叔想起來。

    有了這件事的經驗,記得以後無論關係是多麼的親近的人,也要記得寫借條。

    很多人礙於面子很少提及借條的事情,光靠著“情分”“意念”和“人品”來借錢,明顯在這樣的時代是不靠譜的。

    加油,祝願你的父親早日康復,不被瑣事煩擾。

  • 3 # 阿靈勇士

    這種情況我有經歷,人要是想賴賬,說不清,只有吃啞巴虧,這就是一筆良心賬。只有老天爺懲罰他。

    90年代我向朋友借4000塊錢做生意,後來虧了,一時無法還上。(他也是借別人,答應給點利息)我也打了欠條。中間我二哥替我還了2000,我們倆也勾通過,剩下還欠多少。誰知他突然得腦充血死了,老婆,兒子不認賬我還2000塊錢,(有證人,還給誰的錢都有人在)但我沒爭吵。我說:你們說多少就多少,後來我連本帶利還了8000。我說你把我打的欠條還我,他兒子說沒帶。那我只有叫他給我打收條,並且註明:錢已還清,原有欠條作費。(我怕他再訛我,拿欠條問我要錢)實際他不給我欠條,是心中有鬼的。因為錢是兩次借的,分別打的欠條,不是一個日子。我有一個習慣,喜歡記錄。死人不能說話,我感覺我吃這個虧,必定朋友一場,當初好心幫我,他再也不能掙錢了,也算我對他家庭幫助吧!

    賬,就是良心賬。能借出於幫助,解燃眉之急。人的善與惡一念之差,這就是金錢利益的魅力。既然沒有憑據,說不清道不白,只能認倒黴。我這有憑有據不也認了嗎?錢是人掙的,靠著賴賬發財能發財嗎?我的經歷過後,人人都在罵他們娘兩個,他們能安生嗎?

  • 4 # 普樂善

    藉口而已。這樣的親戚根本沒有任何事情值得信仰之彌高,這樣的親戚薇薇諾娜根本沒有任何事情值得信仰之躍去追求信任何事,這樣的親戚關係根本沒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去追求完美完善自己,這樣的秉性親戚關係根本沒有任何東西值得信仰之名奪寶奪寶幸運星。應儘快處理好不要象瞪瞪象茫茫的迷失自己,應儘早脫離開不要為了錢財失去理智,應儘量快點儘快處理事情不要為了錢財失去做人的自尊自愛,應立馬脫離這種迷茫的關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煩躁不安套路出牌,以免造成不必要騙你的錢財失去仁義仁慈、仁慈仁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啊!

  • 5 # 歷史深度揭祕

    我說我的一件事:是還了,因為爸爸出差,當時把銀行卡帶走了,第二天一回來,我媽就催我爸,兩個人一起跑到銀行取出來了,我媽自己回的家,我爸去公司把錢(現金)親自還給他了。如果銀行能查出來8年前的流水,會顯示的。但是就算我們打出來了流水,表叔他們也會說我們這個錢,即便是取了,也沒有還給他們,她們就是賴賬。

    這裡有陷阱,誰主張誰舉證的話,正常親戚是主張他借給你錢了,然後如果你承認了,他就無需證明借錢的事實。然後輪到你主張你已經還了,親戚如果否認,則輪到你舉證你還錢的事實。所以對付這種情況,要是大家都沒證據,首先你就不能承認借過錢才行。否則就會陷入舉證不能的不利境地

  • 6 # 大兵叔叔

    8年過去了,依據目前的《民法總則》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訴訟時效是3年,如果沒有延長、中止的情形的話,目前來看,是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

    現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還8年前借的一萬塊錢,那麼需要出借人證明這一萬塊錢已經交付給借款人了,在法律上,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就是交付借款才算生效,沒交付就沒生效。

    那麼借款給沒給,由誰來證明,這在法律上叫做誰主張、誰舉證,既然出借款人提出借給你一萬塊錢,你現在承認收到了,但你又說已經還了。

    那好吧,這個錢說明出借人已經給了借款人,這叫自認,那麼舉證責任轉移到了借款人這裡,現在借款人要舉證這個錢已經返還了,要提供證據,如果沒有的話,是要返還這一萬的。

    這就是法律的舉證責任。

    如果是你,你知道應該如何說麼?這就是為什麼有的人明明很有理,在法律上佔不到理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所在。

  • 7 # 上尼塔庫

    確實是還了,因為爸爸出差,當時把銀行卡帶走了,第二天一回來,我媽就催我爸,兩個人一起跑到銀行取出來了,我媽自己回的家,我爸去公司把錢親自還給他了。如果銀行能查出來8年前的流水,會顯示的。但是就算我們打出來了流水,表叔他們也會說我們這個錢,即便是取了,也沒有還給他們,她們就是賴賬。

  • 8 # eboy1979

    沒有借條沒有收條?沒有證據證明沒還!那有什麼證據證明借了?而且昨天借今天還理論上也不是很合理是嗎?要麼認倒黴再還要麼就不搭理對方

  • 9 # 587hi

    你們不是從銀行取的一萬還他們的嗎,如果存摺應該顯示,讓他們看看,可能他們會想起來。我也碰到這事,我哥借我們的錢,然後說他轉給我10萬,我們都是通過網上銀行,最後查清楚了。他記錯了。

  • 10 # 南得糊塗

    我來回答一下,你向親戚借錢,第二天就還了錢,過了八年,親戚又來要錢,說沒有還他!我來問你,你借了錢,為什麼第二天就還了錢,有什麼原因可以和親戚交流,在一個,你借錢的時候,是現金,還是轉賬。你第二天還錢的時候,又是什麼情況是 轉賬,還是現金,給了誰了,去哪裡給的,有誰知道這個事情,在路上,還是在家裡,遇見誰了,幾點幾分,錢是從哪裡弄的,這個都能說清楚我就不信了,人家給你八千塊錢,你到底叫幹什麼事情了,為什麼又不用錢了,這個都能說得清楚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那些一千塊都拿不出來,還覺得二十萬是小錢的都是些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