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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裘叔

    所以,你需要清楚的講明白,什麼性質的企業?你從事什麼工作?對方什麼崗位?每次因為什麼逼你離職?理由是什麼?等等;

    其實,你看看你的問題,你就大概能明白,對方但凡能讓你走,你早就走了,也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對方三番五次的這樣,就說明對方沒有權利, 也沒有辦法讓你走。

    難道,你不覺得這種“他很不爽你,卻那你沒辦法”很爽嗎?

  • 2 # 積極向上everyday

    有兩個可能

    1.你創造的價值滿足不了公司的期望

    2.公司面臨執行壓力,需要縮減成本。

  • 3 # 悠閒職說

    你好!你的“工作中沒做錯事也沒有違反廠規廠紀,卻有人三番五次逼我離職,此人是何用意?”的問題,我的回答是:

    從你的問題看,我估計逼你離職的人應該是你的部門主管或職位比你高的領導,而你在他三番五次逼你離職你並未真正離職的情況,說明你還是非常留戀你的這份工作,不想離職。因此,這種情況問題還是有點嚴重的,說明你的主管或上級對你存在有嚴重的看法了,你要保住你的工作,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了!對此,我的建議是:

    首先,從自己身上查詢原因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你雖然沒有做錯事,工作上也沒有違反廠規廠紀,但可能在工作或生活中無意中得罪了主管或領導。或者自己工作雖然沒有出現過錯,但對待工作的態度消極,業績平平,在部門中屬於可有可無的人等等雖無功也無過的情況。總之,自己身上一定也存在一些你自己感覺正常,但實際上是不正常的問題:

    1、雖然你自己認為沒有做錯事,但很有可能自己在無意中因為某件事情處理上得罪了你的主管或上級,而你自己還未發覺,比如說在某個公眾的場合開了你主管或上級不該開的玩笑,你自己覺得很正常,但卻無意中得罪了主管或上級;又或是你無意中說了你主管或領導的壞話,結果傳到了他的耳朵。而你的主管或上級又是個小心眼,容易記仇的小肚雞腸的小人,他對你記恨在心,有意識地報復,導致他三番五次逼你離職。這種情況下,解鈴還須繫鈴人,建議你直接找到他單獨談談,就某件事情向他說明當時並非有意,誠懇地向他道謙,表明你的誠意,取得他的原諒。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呀!而且以後在工作中也要更加認真、努力,不要被主管或上級抓到把柄。在工作的休閒時間,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該說的話千萬不要說,不該傳的事千萬不要隨便傳。總之就是要謹言慎行,低調做人!

    2、雖然自己在工作中沒有做錯事也沒有違反廠規廠紀,是不是存在工作馬馬虎虎,應付了事,工作經常性沒有大錯但小錯不斷;對待工作沒有熱情,工作積極性不高,態度消極,在部門中沒有起到的積極的推動作用;對主管或上級的工作安排完成的效果令主管或上級不滿意等工作上的原因。如果是這種自己工作上的不利情況,也要主動找主管或上級談談心,向主管或上級承認自己的不足,表明你一定在今後的工作中會努力改進,努力學習,克服這些缺點,相信主管或上級一定會給予你機會考察你,不會再逼你離職!但你自己一定要說到做到,切實改進自己的缺點,積極努力,以自己的實力兌現諾言,真正讓主管或上級對自己另眼相待!

    其次,從主管或上級身上找原因

    如果是自己的工作表現優秀,工作業績優異,與其他同事和領導的關係融洽,而僅僅是某個主管或上級對你存在偏見,有意排斥你,逼你離職,那就完全是主管或上級的錯了。這種情況你完全不用擔心,一是可以直接找主管或上級當面談談,瞭解他為什麼針對你,處處為難你,甚至於逼你離職的具體原因。向他表明你做事光明磊落,對他不會構成威協。同時,也向他表示今後工作會更加努力的保證;二是可以透過與主管或上級關係較好的他的平級或同事,出面幫助調解,達到消除誤會和和解的目的;三是可以向主管或上級的上級反映,投訴你的主管或上級處事不公,對你打擊報復,由上級領匯出面調解,這樣你的主管或上級今後也會不敢明目張膽地對你打擊報復,態度也會收斂些!

    第三,尋求第三人幫助解決

    以上兩種情況都不能解決你與主管或上級的矛盾,你的主管或上級仍然逼你離職時,你也實在不值得再在這個主管或上級的手下幹活了,可以要求主管或上級的上級將你調整到別的部門工作,你主管或上級這樣的小人能離多遠就離多遠。如果單位也支援你的主管或上級要求你離職的做法,那麼你也做好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的打算。但你千萬不要自己提出離職,儘可能地收集主管或上級要求你離職的書面或錄音的證據,可以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給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後走人。如單位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則將相關證據提交勞動仲裁解決。

    總結:出現工作中沒有做錯事,也沒有違反廠規廠紀,卻有人三番五次逼你離職的情況。一是一定要先從自己身上找問題,自己身上一定也存在一些自己沒有意識到的問題,需要認真克服,吸取教訓,努力改進。二是主動與主管或上級溝通,消除誤會,表明自己的態度,爭取實現和解。三是透過第三人幫助協調,實現與主管或上級的和解或調離其他部門,遠離小人。四是達不成和解時,收集好證據,讓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後離職。實在不行時提交證據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 4 # 瓊漿玉液稻花酒

    @刺蝟教練,工作中沒有做“錯事”,也沒有“違反廠紀廠規”。卻有人“三番五次”並“逼我離職”。此人是“何種用意”?

    一種情況是:你雖說“在工作中沒有做錯事”也“未違反過廠紀廠規”。這些只能證明你“在工作中,謹小慎微,按部就班;對工作沒有缺乏熱情和創新開拓之能力”。以至使部門主管認為你是“有無或缺”不重要且還“佔據”了“崗位”資源。從而才“三番五次”的“逼你辭職”。

    另一種情況,則是你,即“工作中沒有過錯並遵守廠規廠紀”且“工作能力……”等等方面“堪稱完美”。此種情況下,你已經“嚴重的威脅到了你主管的位置”了呢。正好,他(她)又是一位“心胸狹隘”之人(應該不會是小人)。在“擔心”你“有可能”搶奪其“位置”的心理作祟下,“三番五次”的逼你辭職也在“情理之中”。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啊……

    此種情況呢?我就不說啥了(因為說與不說,最起碼“不至於”傷害到你的“自尊”)。還請“多多的”從“自身”查詢原因。

    最後一種情況,那就是,你“遭遇”小人了。你雖說各方面“中規中矩”。但是,在平時“是否”沒太注意自己“身邊人”呢?你是不是個“大嘴巴小喇叭”呢?是不是一個“整天”介的“怨聲載道”牢騷滿腹之人呢?特別是是你“對於你上司”的“不恭之言”被其“聽到”既而“轉呈”給了你的上司了呢?……等等等等。

    總之,“辦法總比問題多”是吧!我相信你是“能夠”悟透“箇中道理”的。

    希望以上能給予你“指點迷津”,以讓你“今後”有錯改之,無錯加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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