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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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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民生
高鐵上,女子驚慌失措:價值一個億的合同被偷了!
近日,廈門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接到一名女性旅客李小姐報案:我的塑膠檔案袋不見了,在座位上、車廂裡找來找去都沒有找到,可能是被偷走了。你們趕緊幫幫我,那個檔案袋裡放的是公司的股權質押合同,價值一個億呢!
乘警聽了李小姐的話,覺得這件事情挺蹊蹺的:類似公司合同這樣的檔案,就算是價值再高,也只有在對的人手裡才有價值,一般人拿了都是廢紙一張,毫無用處。況且,李小姐身上其他的值錢東西都沒有丟,唯獨丟了一份合同,這不符合常理。
可看李小姐報案時的神態、語氣,不像是撒謊的樣子,而且如果真的跟李小姐說的一樣合同價值一個億,那麼事情就很嚴重了,很值得重視。
女子價值一個億的合同被偷?高鐵乘警還原真相:兩處謊言!因此,雖然李小姐因為急於辦事匆匆離去,但乘警不敢怠慢,迅速調取附近監控展開調查。這一查發現問題了,李小姐在在說謊,而且一下子說了兩個謊。
第一,公司合同沒有丟,是李小姐自己粗心大意忘在高鐵的行李架上。高鐵內的監控畫面顯示:李小姐上車以後就把行李和檔案袋一股腦的放在行李架上,然後就在高鐵上呼呼大睡。睡了兩個小時,醒來的時候已經到站了。李小姐當心來不及下車,拿著行李匆匆就往外趕,檔案袋忘在行李架上都不知道。
第二,合同價值並非李小姐說的“價值一個億”,而是500萬元。當乘警來到李小姐的座位時,檔案袋還原封不動的放在行李架上,裡面的合同毫髮無損。乘警依法開啟檔案袋進行檢視,發現裡面的合同並不是李小姐說的一個億,而是500萬元。
奇葩的說謊理由
李小姐稱:這個合同是公司的物品,雖然只價值500萬元,但也不是一個小數目。說謊的原因:謊稱“價值一個億”是為了誇大事實,引起警方重視儘快解決問題。謊稱東西被偷,是擔心因為自己的原因被公司開除。
事後,乘警先對李小姐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隨後將檔案袋寄回李小姐公司。
明明是自己貪睡誤事,把檔案袋忘在動車上了,卻選擇報假警。這實際上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行為,是沒有擔當的表現。不僅如此,還浪費了公共資源。如果李小姐實話實說,乘警完全可以先不用調監控,直接通知該次列車的乘務員到李小姐的座位上看一下就可以了,實在找不到了再調取監控。
如果我是乘警,我是拒絕把合同還給李小姐的。因為,李小姐丟失的合同“價值一個億”,可找到的合同價值只有500萬元。很明顯,這個合同不是李小姐丟失的那個,因此不能把合同交給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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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易子而教
奇葩!幼稚!
導讀在武俠影視作品中,我們往往可以看到習武之人“劍走偏鋒”,從此武學達到巔峰。今日要講的新聞中男子找女友的方法也是如此,但是瞭解情況後被110民警帶走了。到底怎麼回事呢?帶著好奇和疑問,我們一起看下去。
新聞7月22日,一則新聞引起人們的注意。新聞的發生時間可以追溯到本月的14日,案發地為浙江杭州。當日凌晨,當地北山派出所接到報警。報警的是一位男子:喂,你好!我這邊懷疑一個女子被騙去賣淫,並聲稱自己和該女子是男女朋友的關係。
民警介入確定電話內容後,當地派出所的接警員一面安撫該男子“你先等一下,不要著急,我馬上叫民警過來幫助你”,一面讓110民警迅速趕往男子所說的龍之悅酒店。
調查民警趕到後,男子詳細說起事情的由來才知道男子是從外地來杭州找女朋友的,但是發生矛盾後,女子稱他睡著偷偷離開的。
男子:“她說叫我不要去找她,找不到她了。”
民警:“那她有沒有賣淫?”
男子:“這不清楚,反正就是...”
民警:“你不清楚你還報警賣淫呢?你這就是跟女朋友吵架,女朋友走了。你為什麼說她賣淫?”
男子:“一個女的把她騙了,她在娛樂場所上班。”
民警:“你報假警要負法律責任。”
事後工作隨後,民警也聯絡上了該男子的女友,女友稱在閨蜜家中,只是不想見男友。
目前,該男子被民警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安全秩序處以3日的行政拘留處分。
網友怎麼看?個人看法透過我的描述,相信更多的吃瓜群眾對此奇葩新聞有了更為清晰的瞭解。我個人認為:新聞中報假案的行為確實擾亂了公共秩序,同時也打擾110民警的正常工作和部署,應該受到處罰。
今日話題:你對“報假警”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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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這倆人可真是“親”閨蜜,一個借朋友錢不還,一個舉報朋友組織賣淫。
“警察,有人組織我賣淫,現在嫖客跟組織者都在這,快來救我。”電話裡傳來帶著哭腔的女子聲音,女子說完自己所在位置後電話就被結束通話了。
近日,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裕華派出所民警接到上述這個女子的報警,民警稱當時接到電話時,聽見對方的聲音很著急、很慌張。再撥給女子時,電話已經關機。
民警立即趕到女子說的那個小區裡調查,尋找那名女子。可找來找去,都沒發現可疑人員。女子的電話也一直處在關機狀態。民警向小區保安詢問,保安也稱沒有可疑的情況發生。
正當民警無計可施時,民警接到110電話稱,女子李某再次撥來電話說,剛才所謂的“賣淫”事件不存在。
怎麼回事?民警撥通女子的電話,並將其傳喚至派出所。
與李某一同過來的還有另外一名女子。在民警詢問下得知,李某與同行的女子是十年的好閨蜜,兩人一同從定州過來到衡水玩,期間住在一家小賓館裡。
前兩天,李某借給這位朋友300元,雙方約定好2天內還錢。結果,2天過去了,朋友一直沒還錢。“她不重視承諾,說2天還卻沒還。我倆就吵起來了。我就跟她說,如果再不還錢,我就報警。”李某稱,報警沒有好的理由,她就隨意編造了一個理由。沒想到,李某報警威脅這招奏效了,朋友立馬還給了她錢。
民警覺得這個理由實在荒唐,又再次翻看兩人記錄,最終確定確實沒有“賣淫”這回事。不過,因為李某謊報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最終,借錢的閨蜜受脅迫還了錢,報假警的女子依法被拘留,這倆人圖啥呢。
所以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希望大家都能做到誠實守信,借了錢就要及時歸還,別因此傷了兩人的感情。而報假警的行為就更不要做了,這可是犯法的啊。
希望大家都能吸取她們的教訓。
供圖/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裕華派出所
編輯/李世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