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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42505659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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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那邊林
在清朝對西南地區進行改革之前,當時的西南地區大都採取土司制度。當時的清政府對土司難以管理,當地的土司可以說是當地的土皇帝。後來清朝採取了改土歸流的方法。
作為邊疆多民族區域,西南邊區與內地封建地主政治存在極大的差別,統治者對西南少數民族透過人命當地少數民族中的上層分子來充當地方行政長官,並不直接接受內地封建政府的管轄這也就是所謂的土司制度,當地經濟上原有的生產方式也得以保留,土司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意味著自主管轄。但隨著封建君主專制的加強,土司制度本身的弊端開始逐漸顯現,清政府開始堅定地改土歸流,改土歸流推動了邊疆的長足發展,為多民族國家的建設創造條件。
其實在在清朝初,原有的土司管理仍然在實行,但是當時的清政府已採取措施進一步加強了對土官的管制,對土司作出嚴格規定,限制他們的權利,派遣中央官員下達邊疆,使得土司權利受到流官的節制,並透過種種措施來限制和削弱土司的統治,為改土歸流做準備。土司制度在這個時間本身也暴露出許多弊端,中央王朝難以控土司,土司對其所屬民擁有生殺大權,任意剝削壓榨。為了奪權,土司之間互相廝殺導致西南邊境社會動盪不安,經濟遭受到嚴重的破壞。
清政府在雍正四年的時候在貴州發兵設立長寨廳,開啟了改土歸流的開端。雍正六年,任命厄爾泰為邊疆,雲貴廣三省總督,推行大規模的改土歸流政策。
根據不同的情況,清政府在改土歸流的過程中採取不同的措施,比如以武力來征服,進行軍事進攻,強行推行政策;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手段,對部分地區仍有限的保留一部分土司制度,仍准許封建民族政治經濟佔據統治地位;還有的是先以軍事實力為後盾,實行剿撫並用,軟硬兼施,力求透過和平手段採取改土歸流。
透過改土歸流,之後又在當地推行漢化。迪南少數民族迅速的融入到了當時的漢族文化中。這一政策也對民族之間的交流和融合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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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統治者仍以傳統的"守中治邊"、"守在四夷"觀念為治邊思想。在西南,清廷的認識較前代進一步深化,並採取積極的治理與開發措施,加大了人力物力的投入,使西南邊疆民族地區在清前半期得到了較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