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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險,我都買了三者100萬了,請問強制的交強還有必要麼?懂的大神給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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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2915805533

    知道交強險是強制的,我覺得交強險強制是對不買保險的人一種手段,死傷最多也才11萬,可是對於買50萬以上三者險的沒啥意義了吧,這時候還強制是不是有點那啥了呢?

  • 2 # 小覃說交通

    我們通常說的強險是指交強險,起賠償範圍和現行賠償限額:(一)死亡傷殘限額110000元; 二 醫療費用限額10000元;(三)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死亡傷殘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限額1000元;財產損失限額100元。

      交強險的賠償劃分為有責賠償和無責賠償兩種型別,即與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無責任對應劃分。有責賠償無論責任主次大小,賠償人身和財產總限額為12.2萬元;無責賠償即使責任全在受害人,亦應賠償人身和財產損失總限額為12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強制險和商業險其實是分開的,簡單點說,兩個保險可以在不同的保險公司購買。在理賠時,也是先在交強險範圍進行理賠,超過交強險的理賠範圍後由商業性進行理賠。

    但是購買了100萬的商業性是不是就不用買交強險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你駕駛有商業險卻沒有交強險的車上路行使被交警攔下的話,不僅會被扣車,還將面臨兩倍交強險保費的罰款。所以交強險是必要購買的,至於商業險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購買。

  • 3 # 青雲鎮

    交強險不買,被抓到罰款交強險保費的二倍。第三者不買,出了事可能這輩子白忙活。

    交強險是強制保險,對方人傷藥費能報1萬元,死亡傷殘11萬,車損2000元。超出部分需要第三者了。

    你還是乖乖的二個險都交了吧!

  • 4 # 車車科技

    有車買車險,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

    但交強險為什麼是強制的?

    到底有什麼作用呢?

    懂得冷知識,才有吹牛逼的資本,不信,你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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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了解交強險的發展歷程,就不得不說說汽車的發展史了!

    1886年1月29日,世界上第一輛汽車蛋生了。

    他的發明者是生產發動機的小老闆,因為夢想和情懷,主要可能是錢,給馬車裝了個發動機,就變成“汽車之父”了。

    你看看,創新有時候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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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能開車的人都有錢,嘚瑟,拉風。

    結果經常汽車失控,人仰車翻。

    政府為了確保行人安全、防止馬匹驚嚇、避免道路損壞,隨機頒佈了一道法令,規定公路機動車的速度在農村不得超過每小時6公里,在城鎮不得超過每小時3公里,並且必須派人手持紅旗,在行駛前方55米開外對行人和馬匹進行預警。

    慢慢開能解決問題嗎?誰說的唯快不破?!

    當然不會,想當追風騷年是人類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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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6年,英國法律事故保險公司首先開創了汽車保險。

    車險這個新詞兒當上了歷史舞臺。

    具體說,好像今天的三者責任險,交10-100英鎊,就可承保。

    到了1901年,又增加了碰撞、盜搶、火災,現代車險產品基本就成型了。

    但是政府沒有要求強制購買車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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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01年,鏡頭轉向我們大清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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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年,資本家皮特·金開車上路撞死了人,變賣家產也賠不起,於是就傾家蕩產了。

    這樣的例子在當時社會屢見不鮮,政府發起了機動車輛第三者強制保險的宣傳。

    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納入強制保險條款。

    交強險誕生了,廣告語應該是,“買了交強險,保證不破產,不買交強險,傾家又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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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鏡頭再次轉向我們大中華。

    1949年,人保成立,開通汽車保險業務。意識領先,經營慘淡,有車險沒車,所以發展發展著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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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中國第一家合資品牌上海大眾建廠,汽車開始大量上路了。第一批下海的富人開上了小轎車,但大部分人沒有保險意識。

    “酒駕開車,飄飄欲仙,不買車險,省錢大法”。

    這種意識造成的後果和50年前的皮特·金是一樣一樣的。

    結果,一輛桑塔納,破產千萬家,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

    壞人太多,禍害更多,不自覺投保,只能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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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5月1日,政府在法律上明確汽車責任保險的強制性。

    2006年3月21日,國務院第462號檔案頒佈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06年7月1日,該條例正式施行。

    中國交強險正式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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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強險主要保障第三方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

    家庭自用車第一年投保交強險的價格是950元

    (好車主,來車車可以打折)

    2008年車主購買交強險有責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就是說2008年以後,當車主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車毀人亡,最高賠償金為122000元。

    此刻,你明白交強險為什麼是強制交錢的保險?

    “買了交強險,保證不破產,不買交強險,傾家又蕩產”。

    ps

    可有了交強險,夠嗎?

    2016年上海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車主要賠95萬。可以買一輛保時捷Panamera(怕啊沒了)

    您要避免再交83萬的杯具,除了學會安全駕駛,有必要了解商業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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