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3416890448769

    車上人員責任險和車上人員意外險是不相同的兩個險種。最直接的區別就是保險費不同,而且從兩者的險種叫法看,概念也不相同。兩者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一、概念不一樣;車上人員責任險是對於投保的車輛產生事故後,只要是早上傷害或死亡的,都會給予賠償,包括喪葬或醫療誤工費等。而人身意外險是說的是在保險的有效期之間,只要不是本意的、非疾病的、外來的、突然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受傷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會按照合同的規定給保險金。

    二、屬性及保險標的不同;車上人員責任險屬於責任險範疇,保障保險人的經濟利益。保險標的是不固定的,車上人員責任險被保險人隨車而變化,凡是乘坐投保車輛的人員都算是被保險人。但人身意外險是屬於一種意外保險範疇,保障保險人利益。

    保險標的也是固定的,人身意外險的保險標的是確定的人,在投保時,保險合同上寫明的保障誰就是誰。

    三、辦理條件和規定不同;雖然車上人員責任險單獨可以購買,但是很多保險公司要求在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才能購買,不然有的保險公司不給辦理。而且在投保的數量上面也有規定,目前主要是分為駕駛員單獨投保和按座位總數投保兩種型別。

    但是人身意外險就比較寬,只要有需求就可以投保,但是有一些規定(比如高危險行業的需要購買其專屬的高危人身意外險等)。而且2016年1月1日起,保監會規定: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險金限額提高至20萬元,已滿10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險金限額提高至50萬元。

    四、保費的計算不相同;車上人員責任險保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座位數。而車上人員意外險按保險金額的一定比率(即保險費率)計收,比如保險費率為3‰,給人員保險的金額為10000元的時候,保費就是30元/人。

    五、保障範圍以及責任免除範圍不同;車上人員責任險的保障範圍為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賠償。但兩種情況不給賠償,一種是違法行為,一種是不在車內造成傷害不賠償。

    車上人員意外險只賠在事故中,事故以外的不給賠償。免責條款有:故意的、打架鬥毆的、平常情況造成的死亡或傷害(如孕婦或中暑等)違法犯罪之類的,都不給予賠償。

    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b87e950352ac65c61a1b132f6f2b21192138acf

    擴充套件資料:

    人身意外險和車上人員責任險最大的區別在於保險標的不同。人身意外險是實名制的,給誰買的就給誰用,而車上人員責意外險是不用實名的,只要你坐了投保車輛,就可以使用。

    所以人身意外險的話更適合大眾化,只要是自然人(投保車輛人)最好為自己購買份,主要是為了人身的意外保障。相對而言車上人員責任險主要是針對私家車的提供的,投保的話也是對車主在車上人員帶來的責任風險賠償。

    參考資料:http://www.cpic.com.cn/c/2018-04-21/1435644.shtml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嬰兒帽怎麼織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