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條件
自2018年1月起,居住證及積分政策有了新的調整:
新政策不再考察是否有6個月以上的社保繳納記錄;
新政策不再考察勞動合同有效期,也和是否就業無關;
居住地址不變的情況下,基本可以實現以上居住證自動續簽。
自動簽註必須經資訊系統自動比對成功後,才予以簽註,同時會透過持證人提供的手機號碼傳送提醒簡訊;
如若持證人的居住地等資訊發生變更後不符合簽註條件的,則不予簽註。收到簡訊提醒自動簽註成功,其居住證的有效期限將會自動延長一年。
2.自動續簽流程
1、社群民警、或社群工作人員會透過上門走訪(或者電話)、核實具體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化.如果與原本居住證登記資訊一致的話,就符合系統自動比對的先決條件。
一般情況下,第一步核實完之後確認沒有變化,回訪人員當時即會幫申辦人直接操作後臺進行續簽。(如未直接續簽,將進入下一步稽核)
2、居住證自動簽註系統將二次比對持證人的居住地址、就業情況、聯絡電話等狀態是否也未曾發生變化.“比如有些人是投靠類居住證,投靠人是否健在,婚姻是否存續,都是需要核實的。“
第二步系統自動稽核申辦人剩餘的相關資訊,如未有變化將自動續簽,如有資訊不對稱,那麼系統將傳送簡訊至申辦人手機上,提示居住證自動續簽失敗、原因,請及時前往視窗做資訊變更、並續簽。
注意:如在到期當天未收到居住證自動續簽的簡訊,請及時到社群視窗辦理續簽。
3.辦理日期
一年到期續辦(卡面日期前30天后60天內),
4.需要材料
直接拿好居住證到就近的社群中心進行卡面日期更改。
自行續簽
1.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證》;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2.辦理流程
1、根據工作人員指導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
2、工作人員核對申辦人的居住證證件資訊;
3、資訊系統後臺比對申請人的就業、住所、就讀資訊是否發生變化;
4、列印簽註資訊:
(1)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資訊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列印簽註資訊;居住地址資訊發生變化的同時,在《上海市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2)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註。
1.辦理條件
自2018年1月起,居住證及積分政策有了新的調整:
新政策不再考察是否有6個月以上的社保繳納記錄;
新政策不再考察勞動合同有效期,也和是否就業無關;
居住地址不變的情況下,基本可以實現以上居住證自動續簽。
自動簽註必須經資訊系統自動比對成功後,才予以簽註,同時會透過持證人提供的手機號碼傳送提醒簡訊;
如若持證人的居住地等資訊發生變更後不符合簽註條件的,則不予簽註。收到簡訊提醒自動簽註成功,其居住證的有效期限將會自動延長一年。
2.自動續簽流程
1、社群民警、或社群工作人員會透過上門走訪(或者電話)、核實具體居住地址是否發生變化.如果與原本居住證登記資訊一致的話,就符合系統自動比對的先決條件。
一般情況下,第一步核實完之後確認沒有變化,回訪人員當時即會幫申辦人直接操作後臺進行續簽。(如未直接續簽,將進入下一步稽核)
2、居住證自動簽註系統將二次比對持證人的居住地址、就業情況、聯絡電話等狀態是否也未曾發生變化.“比如有些人是投靠類居住證,投靠人是否健在,婚姻是否存續,都是需要核實的。“
第二步系統自動稽核申辦人剩餘的相關資訊,如未有變化將自動續簽,如有資訊不對稱,那麼系統將傳送簡訊至申辦人手機上,提示居住證自動續簽失敗、原因,請及時前往視窗做資訊變更、並續簽。
注意:如在到期當天未收到居住證自動續簽的簡訊,請及時到社群視窗辦理續簽。
3.辦理日期
一年到期續辦(卡面日期前30天后60天內),
4.需要材料
直接拿好居住證到就近的社群中心進行卡面日期更改。
自行續簽
1.辦理材料
1、《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證》;
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覆印件(驗原件);
居住在單位、學校集體宿舍的,提供單位、學校人事或者保衛部門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
居住在近親屬自購或者租賃住房的,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親屬關係證明。
2.辦理流程
1、根據工作人員指導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簽註申請表》;
2、工作人員核對申辦人的居住證證件資訊;
3、資訊系統後臺比對申請人的就業、住所、就讀資訊是否發生變化;
4、列印簽註資訊:
(1)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資訊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上海市居住證上列印簽註資訊;居住地址資訊發生變化的同時,在《上海市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2)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