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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宵不愛吃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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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滴水流泉834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出自敦煌山洞出土的唐朝人“放妻協議”(唐代稱離婚為“放妻”)。這是唐代男女離婚時,男方寫的“離婚書”寫的結束語。意思是:你我從此離婚後,我們二個人再也不用象冤家一樣相守在一起。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我們都會擁有自己的天地,祝福我們各自開開心心地過日子。
這份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是:“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為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即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其時在唐代,女人的地位是比較高的。那時候的女人著裝開放,可以坦胸裸膚。並不是後來人們說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對離婚也並不是一律視為洪水猛獸。只是到宋朝被朱熹等人搞亂了。
這句話被現代人用來對男女朋友分手後的一句祝福,也是一句藉口。其實,相愛筒單,分手太難。且行且珍惜。
古往今來,人們總在追求幸福美滿的婚姻,但是,我們千萬不要忘記愛情才是婚姻的基礎,沒有愛情的婚姻是痛苦的,也是不人道的。有的時候,適時地放棄才是最好的結果,懂得適時地放棄才是明智的選擇。有的人因為堅守而幸福,有的人因為放棄而灑脫。放棄不再屬於自己的東西,重新開始新的生活。牛不喝水強按頭,強扭的瓜不甜,強拉的媳婦不是妻。每段失敗的婚姻背後,都不可避免地有淚水和傷感。重要的是我們能以理性的態度面對。正如亦舒所說,婚姻是一個人的際遇,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絕非忍耐或勉強能夠修成正果。
屬於你的,終究會來;不屬於你的,讓它走。一段感情的結束,並不代表整個人生的沉寂;所以,當人們不得不分離,還是高高興興離婚去吧。
學習古人的灑脫,成全別人就是成全自己,留下美好的回憶,相見還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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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桐琴候月
這句話出自敦煌婚約類文書“放妻書”中,所謂放妻書就是唐宋時期的離婚書,“放”有放歸孃家的意思,“放”字比“休”字的感情色彩淺,更顯得有溫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社會男女地位的“平等”,也說明當時社會婦女的地位在上升。敦煌共發現“放妻書”文書12件,英國和法國各藏有5件,俄羅斯藏有2件。“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即出自英藏“放妻書”中,原文書如下:
某專甲謹立放妻手書:蓋說夫婦之緣,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結誓幽遠。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年結緣,始配今生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妻則一言十口,夫則反目生嫌。似貓鼠相憎,如狼犬一處,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遷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媚,巧逞窈窕之姿,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於時年月日謹立手書。
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人們說夫妻之間的緣分,恩情深而情意重,都是蓋一床被子在一張床上說話的人,夫妻結緣時的山盟海誓可謂是幽遠難忘。但凡今世能結為夫婦的人,都是前世多年修來的緣分,才使兩個人走到了一起,成為一家人。如果緣分已盡,像冤家一樣背對著背,又怎麼能和顏悅色地相對談笑呢。妻子說話胡攪蠻纏,丈夫便因此嫌棄她並且翻臉。這種情況就像貓和老鼠一樣,天生不合,又像把狼和狗放在一起。既然兩人心意已經不合,想不到一起,還不如早點知會雙方父母親戚,解除婚約,各回各家。但是我依然希望娘子離婚之後能重新梳妝,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保持好婀娜嬌美的身材,能找到並嫁入做官人家,從此我們兩個人冰釋前嫌,互不相欠,誰也不要再憎恨誰了。離婚之後,我們各自都得到了解脫,從此各過各的歡喜生活。
敦煌放妻書的內容中很注重“情”和“義”這兩個品質。情,就是夫妻之情,義,就是社會公義。“情”和“義”是夫妻關係的基礎,即使夫妻離婚之後,恩情不在,而仁義猶存。“一別兩寬,各生歡喜”說的就是即使離婚之後,我們各自得到了解脫,各有各的生活,但是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希望我們都好好的,都能幸福的過一生。這也從中反映出唐宋時期人們的思想境界是很高的,人們對婦女離婚再嫁不會以歧視的眼光看待,婦女再嫁依然受到社會尊重。出現這種情況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政府出臺法律(《唐會要·嫁娶》)提倡並鼓勵寡婦再嫁,這與傳統社會所倡導的“三綱五常”的倫理道德有些出入,但這也恰恰體現了敦煌地區除了繼承傳統倫理道德外,其婚姻嫁娶也受到了其獨特的地域文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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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朋友A朋友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這八個字,有著對彼此美好的祝福,聽起來又悽美又溫馨。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發現了12件唐代的《放妻書》,“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就出自於其中的一件。
《放妻書》實際上就是我們現在講的《離婚協議書》,可能我們一般認為在古代沒有協議離婚,只有休妻一說。然而在唐代,出現《放妻書》是正常的一件事情。
為什麼呢,原因有二:
第一,從法律制度上來看。唐朝吸取了以前王超滅亡的教訓,在立法上進一步從寬,在婚姻制度上首次實施了和離制度,以更好維護家庭的幸福和穩定。唐代的《唐律》允許夫妻透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
唐律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離者,不坐。”意思就是夫妻因為不和諧而離婚的,不判處刑罰。在唐朝,和離是唐朝最普通的離婚形式。
第二,從唐朝的社會政治環境來看。唐朝第一次開創了王朝盛世,強盛的國力帶來了文化的繁榮、政策的開放,婦女地位進一步提升,“男尊女卑”“內外有別”的現象有所改善。特別是武則天作為女性登上了皇帝大位,更是起到了示範作用。我們常常在影視劇中看到唐代女性的以胖為美,還有衣著較為暴露,都顯示了唐代文化開放程度以及女性地位的提升。這一切都為唐朝制度的形成、婚姻觀的改變奠定了基礎。
唐代有此良好的社會政治環境,實屬難能可貴,反而到了宋代,女性地位又有了下降,休妻制又進一步盛行。
和唐代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相比,我們現代人就太矯情了,為了財產,為了私憤,離婚時口誅筆伐,訴諸法院,離婚後如仇人不再相見,相見時形同陌路,諸如此類,比比皆是。現在網上還又正在撕扯的呢。
你知道哪個像這《放妻書》一樣好聚好散,相互祝福,做到了“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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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出自敦煌出土文物“放妻協議”中,意思是:夫妻兩人若結合在一起是錯誤,不如痛快地分手,希望雙方都能重整山河再獲良緣,也勝過兩人相互折磨湊合著過。這樣一看,古人的思想還是挺先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