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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森嶼君

    在1927年,瑞典探險家斯文赫定到中國考察研究時,耳聞了魯迅的文名,便跟劉半農商議,推舉魯迅參加諾貝爾文學獎競逐。

    劉半農是魯迅的鐵粉,自然大喜過望,託另一魯迅鐵粉臺靜農寫信探詢魯迅意見。

    魯迅的答覆言簡意賅、意味深長。

    第一句:“請你轉致半農先生,我感謝他的好意,為我,為中國。”不可否認,劉半農和許多愛國者一樣都希望有華人可以摘取這頂文學桂冠,以增強中華民族的自信心;而從魯迅這句回答裡,也可感知他有同樣的心理。

    但是,下一句“但我很抱歉,我不願意如此”,卻又表明魯迅自己並不想充當這個人。

    因為,緊接著,魯迅作了解釋:“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們得不到。你看我譯的那本《小約翰》,我哪裡做得出來,然而這作者就沒有得到。”

    我認為,魯迅說的這些話,並非禮節性的自謙之詞,而是真誠的道白。

    世界有時就是這麼奇妙,往往,那些半吊子的人會眼睛長到頭頂上,目空四海,認為天下老子第一。而真正的大師,對知識的攫取越多、對學問的研究越深,就越有“此生亦有涯,而知也無涯”的慨嘆——因為學海無涯,所以虛懷若谷。

    以前我讀《魯迅日記》,突然讀到這麼一句:“別人都以為我是文豪,可以揮筆而就地寫文章,其實不是的,我也很怕寫文章。”(我憑記憶寫的,原話大意如此,文字有出入)一時間感到很突兀。日記是很私密的文字,寫的時候,魯迅未必想過要發表,肯定是真實的情感流露。可是,大文豪也怕寫文章,誰信?

    但經過仔細琢磨,我信了。

    真正的文學,不是搔首弄姿、不是無病呻吟、不是為賦新作強說愁,必須是有感而發。

    而對魯迅來說,更多在一種責任,一種對國民靈魂的憂慮、一種對民族命運的擔當。

    換一句話來說,魯迅既不是虛偽的謙虛,也不是妄自菲薄,而是真正感到比自己優秀的人有很多很多,誠如他下面說的:“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華人,靠著這‘中國’兩個字罷。”即,就算因為我是華人,諾獎評選委員會在這個原因上多打同情分,讓我得了獎,我也於心不安。

    從這裡,我可以感受到,魯迅並不是很願意華人的注意力投在競逐相對比較虛無的文學獎項上,畢竟,自古以來“文無第一,武無第二”,他是衷心希望華人能在物理、化學、生理學或醫學等實打實的科學領域取得世界級的成就,贏得世界人民的尊重。

    所以,他就拿了陳煥章在美國做《孔門理財學》一事來做反諷。

    在信中,魯迅還說:“我覺得中國實在還沒有可得諾貝爾獎賞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們,誰也不給。倘因為黃色臉皮人,格外優待從寬,反足以長華人的虛榮心,以為真可與別國大作家比肩了,結果將很壞。”這一句,是魯迅不願意參加諾獎提名的最主要原因。

    國家是如此的貧弱、國內軍閥混戰是如此黑暗,魯迅對華人的態度集中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上,如果真的獲獎了,只能是營造出一個虛假的文化繁榮景象,使國民麻木和沉醉其中,負面影響比正面影響更大。

    這,就是魯迅先生的態度和良心。

    最後,魯迅說的有些頹廢,卻很實在——“我眼前所見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頹唐,此後能否創作,尚在不可知之數。倘這事成功而從此不再動筆,對不起人;倘再寫,也許變了翰林文學,一無可觀了。還是照舊的沒有名譽而窮之為好罷。”歷史的使命感受和文學的責任感讓他有力不從心之嘆,如果真獲得了諾獎而又無力動筆,豈不成了欺世盜名之輩?

    所以,魯迅先生謝絕了斯文赫定和劉半農的好意。

  • 2 # 南郭簫生

    這個問題的有關史料或資料,你確實有嗎?如果有,那還要回答嗎?如果沒有,那就是推測。若只是推測,就沒有太多的價值和意義。

  • 3 # 茶胖子

    魯迅——原名周樹人(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

    魯迅一生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美術理論引進、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校勘與研究等多個領域具有重大貢獻。他對於五四運動以後的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蜚聲世界文壇,尤其在南韓、日本思想文化領域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和影響。

    魯迅為什麼要拒絕諾貝爾獎的競爭呢?我覺得是魯迅寫作的初衷影響。大家都知道魯迅開始是做醫生的,做了一段時間後,他覺得做醫生救人救得太少了,而且他還看出當時的華人民思想有大問題,如果改變華人民的思想就可以救更多的人,甚至救國,所以他放棄醫從文。

    從中可以看出,魯迅寫作的目的是為了改變華人民的思想,不是為了名利。

  • 4 # Fjx我是追夢人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很有必要探討。

    即使魯迅當年真的拒絕了,又如何?只不過是先人的榮譽罷了;沒有拒絕又如何?我們自己的文學家,我們自己承認、尊重和愛戴就足夠了。現在之所以重溫這樣的問題,或許是想借此提高中國的國際影響力,我們不但要了解此事,更要理解先人們的良苦用心,做到自尊、自強和自愛,而不是把它作為一個噱頭,爭論不休。

    魯迅是一位文化大家,其學識、見識、氣度自非常人可比。對於這件事情,當年的他,心中肯定有自己的考慮,我們不須妄加揣度,因為會受當時國際環境以及國內的政治、國情等方面的影響,如今時過境遷,我們怎能揣度得了?也或許是魯迅先生謙虛,認為自己還沒有達到諾獎的程度;也或許,諾獎,他根本沒有放在心上,得與不得皆可。一個外國的獎項而已,當時中國正滿目瘡痍,地位落後,誰不愛自己的國家?誰又會容許國家在遭受踐踏時,自己卻滿面春風得從外華人的手裡接過獎項,在他們看來,這也許是一種諷刺!當然,也許還有別的原因,我們都不得而知。

    當時的民國,文人濟濟、大師眾多:梁啟超、蔡元培、胡適、陳寅恪等名字都如雷貫耳,他們都是優秀知識分子的代表,如果他們以諾獎作為自己人生的目標,恐怕中國拿下幾個諾獎,都不在話下。可是他們卻沒有,他們更多關注的是處在危難中的祖國:他們或著書立說,探索救國救民的道理;或傳播知識,培養人才,希翼民族崛起;或勇敢的走向戰場,他們用自己的知識和行動來改善積貧積弱的中國,希望中國早日和世界接軌。區區諾獎又算得了什麼?

    魯迅說過: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他們是民族的脊樑。中國優秀的知識分子在國家危難之時,他們放下書本,走向社會,用文字、知識和思想去喚醒華人,為了國家和社會的進步,他們甚至不惜拋頭顱、撒熱血,他們是社會的擔當和民族的希望。正如李大釗所說: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瞿秋白、毛澤東等又何嘗不是如此!正是有了這些可敬的先人,我們才有了國家的獨立和富強,才有了今天幸福的生活。

    國家大任和諾獎相比,有如泰山之與鴻毛,大海之與滴水,孰輕孰重,自有明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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