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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誰是大英雄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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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語文老師李探花
常仁堯獄中“懺悔”,希望其父在教師節當天效法古人代其“負荊請罪”,真是應了那句老話:養不教,父之過!
1.常仁堯讓其父代其“負荊請罪”是真心悔過,還是作秀,博取同情和諒解?常仁堯案一審宣判之後,常家不服,表示要繼續上訴,自從聘請了大律師周兆成,劇情開始發生了反轉。
常家表示不再狀告張清林老師當年對他懲罰了。在常家看來,張清林與這個案子也有著脫不了關係。常仁堯的父親曾經評價自己兒子的行為,“有錯但無罪!”常仁堯在庭審時也一再辯稱“張清林應負50%的責任。”
所以說,瓜眾有一個疑惑:是什麼力量促使常家放下成見,發生180度大轉彎,改“狀告”為“請罪”呢!
這樣前後一聯絡,就可知道常仁堯所謂在獄中“以淚洗面,懺悔”,應當愛了高人的指點,改變強硬策略為上演苦情戲,以期博得同情和諒解。
常仁堯是公訴案件,既使張清林老師原諒他,社會各屆也原諒他,估計也無助於脫罪免罰!
2.當街毆打老師,拍成影片四處傳播,欺師滅祖是其不仁;讓其父負荊請罪,代為受辱,此為不孝,如此不仁不孝之人最好的懺悔方式就是在牢裡遭受懲罰。常仁堯當街毆打20年前班主任,並且拍成影片四處傳播,網路點選量超過《戰狼II》的觀影量,可謂傳播甚廣。他因此而以“尋釁滋事罪”獲刑一年六個月。從此行為造成的惡劣影響來看,這個處罰還是顯得輕了。
但是常家不服,一者,網上部分輿論的同情放大了常家委屈,二者,常家缺乏法律意識、基本社會道德準則,才作出了錯誤的判斷。
在《懺悔書》中,常仁堯表達了懺悔之情,希望其父親在教師節當天,效法古人負荊請罪,何其荒謬!常仁堯作為成年人,應當有擔當精神、責任意識,如果真有悔意,等到刑期結束,再上演“負荊請罪”不遲,何必讓自己老父親遭遇如此“難堪”!
作為子女,應當在社會上努力奮鬥,銳意進取,獲取榮譽、功名,讓別人因為尊敬你而尊敬你的父母,千萬不能效法常仁堯之流,讓其垂垂老矣的父母還要為他的無知受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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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小的螢火之光
《教師法》明確規定“全社會都應尊敬教師”。當街打老師是一件十分惡劣的事件,這種事件嚴重踐踏了法律的尊嚴,侵犯了教師的合法的人身權益,傷害了全國兩千萬教師的心。
男子打教師後,在服刑期間寫《懺悔信》,讓他父親代替他本人在教師節時“負荊請罪”看望教師。說明法律對這名男子的懲治起到了一點點作用,使他的良心有一些發現。
這種事件的發生,有著很深的社會原因,說明了在我們的國度裡,要真正達到尊師重教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也警示著教師要成為全社會最受人尊重的人,首先應當做到為人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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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uzhanxiao
真懺悔假懺悔,
有天道有刑法。
效法古古已遠,
欺師罪網上傳。
做後敢不擔當,
妄人子由父承。
二審揍律師高,
只為減少獄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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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林金喜鵲
打老師這件很偶然的孤立事情,被女媒體渲染為轟轟烈烈的社會大事件,我只能講兩個字“變態”。
一是打老師這個人的變態,是一個無法無天的粗野人。如今竟然要求父親代己“負荊請罪”,更說明他是不知“孝敬”為何物的粗野人。
二是媒體的變態。粗野人做粗野來,本來是正常不過的事,被媒體放大渲染,小事成大事件,難道不是變態嗎?
三是教育的社會環境的確堪憂。如今的教育太現實了,太功利了,嚴重忽視了人文的重要性,教育的嚴重扭曲,才會有教授變“叫獸”的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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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說天評地鹽城哥
呵呵,看完這個標題,第一個反應就是笑了。兒子犯錯,卻讓父親負荊請罪!還好,還算他有良心吧,他沒讓他爹剖腹自殺以謝華人,很難得了。
這個人很有意思,對自己的老師,不是知恩圖報,不是尊敬禮貌,而是大打出手,原因是而十年前的一點小事,對老師二十年前的教育的一種“回報”。而如今,他自己進去了,又來要求老爹去負荊請罪,請問:您就一點責任沒有嗎?要麼是老師該打,要麼是老爸該跪,試問:你自己做了什麼。
作為一個男人,要麼就別做,既然做了,那就伏法認罪,好好改造,爭取寬大處理早日出來。你在裡邊還是不知悔改地要求這個,要求那個的,你究竟在想些什麼?自己的責任就自己來扛,既然做了,就要主動承擔後果,正所謂:敢作敢當,自己做了錯事,讓老子去擔當,這種男人,不值得一顧。
當年負荊請罪的是廉頗本人啊,人家那麼大的大將軍,也沒讓老爸代替自己認罪啊。對於這種認罪書,個人認為,不但不應該減刑,還應該加重,他根本就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嘛,根本就不知悔改嘛,如果他真的知道自己錯了,那麼他會寫:等我出去之後,我會負荊請罪,以求老師的原諒。
最後想說的是:這種男人,依舊不知悔改,應該在裡面多接受教育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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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懿
看完這個標題又看了一下常某的懺悔信,信中提到常某希望父親能在教師節當天背上荊條效法古人去母校向張老師及全體教師負荊請罪。真的是醉了,憑什麼你自己犯的錯要父親跪下來向他們賠罪來為自己贖罪,這可真是個“大孝子”哦。
你作為長子卻沒有盡到作為長子應該孝敬父親的責任,沒有給其他兄弟姐妹做到一個好的榜樣,沒有盡到一個丈夫、父親的責任。卻對一個二十年前的老師懷恨在心,要俠肝義膽、報仇雪恨,現在出事了,卻要父親為你犯下的錯去買單,讓自己的老父親放下尊嚴去給他們磕頭認錯,真可謂是個“大孝子”。
據瞭解,這封懺悔信是周律師帶出來的,那也就是說這封懺悔信應該也是周律師授意的,並非是你真情流露,並非是你真正的懺悔心得。
你真正的目的就是透過這封信讓所有人知道你真的知道錯了,讓父親負荊請罪也是讓張老師及全體教師原諒你的行為,然後在二審的時候為自己量刑起到很好的作用。可想而知,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惜犧牲自己父親的尊嚴,真的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大孝子”。
其實,律師給你挖了一個大坑,信中不僅提及讓父親負荊請罪,還要把張老師當做自己的慈父一般為他盡孝、養老送終。如果一審的時候好好認罪,也就一年多的時間,出來給張老師道個歉就可以過去的,現在倒好,如果二審減刑了,出來後看你怎麼給張老師盡孝、養老送終,看你怎麼去填這個坑,如果填不了又是一番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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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越清泉
這人,原以為他只是心胸狹隘,呸!如今他自己原形畢露。可憐蟲。老師不可接受他父親的姿態。算了,此人太醜惡,不值得教育,隨他去吧。一笑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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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把這種駭人聽聞事件寫進新聞人,基本也不是什麼正常人,大不敬者,古亦有之,有什麼怎麼看,往哪看的。如我親眼見到,體格不及我,必替天討之,體格若同與我,我必試試,體格壯於我,避之。待天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