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劃分
x A 採礦業 x B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x C 房地產業 x D 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x E 建築業 x F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x G 教育 x H 金融業
x I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x J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x K 農、林、牧、漁業 x L 批發和零售業
x M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x N 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x O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x P 資訊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x Q 住宿和餐飲業 x R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x S01 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 x S02 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
x S03 紡織業 x S04 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x S05 廢氣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 x S06 工藝品及其他製造業
x S07 化學纖維、橡膠、塑膠製造業 x S08 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業
x S09 傢俱製造業 x S10 交通裝置製造業
x S11 金屬製品業 x S12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製品業
x S13 農副食品加工製造業 x S14 皮革、皮毛、羽毛、羽絨及其製品業
x S15 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 x S16 通訊裝置、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
x S17 通用裝置製造業 x S18 文教體育用品製造業
x S19 醫藥製造業 x S20 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製造業
x S21 飲料製造業 x S22 印刷業和記錄媒體的複製
x S23 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x S24 造紙及紙製品業
x S25 專用裝置製造業
國民經濟行業劃分
在統計工作中為取得分行業的資料資料並統一分類和編碼,正確反映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結構和發展狀況,便於研究國民經濟的各項比例關係,而制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劃分標準。按現行統計制度規定,中國行業劃分為15大類,排列順序如下:
⑴農、林、牧、漁業
⑵採掘業
⑶製造業
⑷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⑸建築業
⑹地質勘查、水利管理業
⑺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訊業
⑻批發和零售貿易餐飲業
⑼金融、保險業
⑽房地產業
⑾社會服務業
⑿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業
⒀教育、文化藝術和廣播電影電視業
⒁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業
⒂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
國民經濟型別劃分
是指以生產資料的所有制性質和國家有關法規為依據劃分經濟型別的規定。是為科學統一地劃分國民經濟中的各種經濟型別,規範統計口徑,以便正確反映和研究所有制結構及經濟型別的變化情況,為宏觀決策、管理和業務管理提供依據。
根據《關於經濟型別劃分的暫行規定》,目前,經濟型別可劃分為以下幾種: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私營經濟;個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 港、澳、臺投資經濟;其他經濟。
行業劃分
x A 採礦業 x B 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x C 房地產業 x D 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
x E 建築業 x F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x G 教育 x H 金融業
x I 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 x J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
x K 農、林、牧、漁業 x L 批發和零售業
x M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x N 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x O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x P 資訊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
x Q 住宿和餐飲業 x R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x S01 電氣機械及器材製造業 x S02 紡織服裝、鞋、帽製造業
x S03 紡織業 x S04 非金屬礦物製品業
x S05 廢氣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 x S06 工藝品及其他製造業
x S07 化學纖維、橡膠、塑膠製造業 x S08 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製造業
x S09 傢俱製造業 x S10 交通裝置製造業
x S11 金屬製品業 x S12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製品業
x S13 農副食品加工製造業 x S14 皮革、皮毛、羽毛、羽絨及其製品業
x S15 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 x S16 通訊裝置、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裝置製造業
x S17 通用裝置製造業 x S18 文教體育用品製造業
x S19 醫藥製造業 x S20 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製造業
x S21 飲料製造業 x S22 印刷業和記錄媒體的複製
x S23 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x S24 造紙及紙製品業
x S25 專用裝置製造業
國民經濟行業劃分
在統計工作中為取得分行業的資料資料並統一分類和編碼,正確反映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結構和發展狀況,便於研究國民經濟的各項比例關係,而制訂的國民經濟行業劃分標準。按現行統計制度規定,中國行業劃分為15大類,排列順序如下:
⑴農、林、牧、漁業
⑵採掘業
⑶製造業
⑷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⑸建築業
⑹地質勘查、水利管理業
⑺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訊業
⑻批發和零售貿易餐飲業
⑼金融、保險業
⑽房地產業
⑾社會服務業
⑿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業
⒀教育、文化藝術和廣播電影電視業
⒁科學研究和綜合技術服務業
⒂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
國民經濟型別劃分
是指以生產資料的所有制性質和國家有關法規為依據劃分經濟型別的規定。是為科學統一地劃分國民經濟中的各種經濟型別,規範統計口徑,以便正確反映和研究所有制結構及經濟型別的變化情況,為宏觀決策、管理和業務管理提供依據。
根據《關於經濟型別劃分的暫行規定》,目前,經濟型別可劃分為以下幾種:國有經濟;集體經濟;私營經濟;個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 港、澳、臺投資經濟;其他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