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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O_O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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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陸心說
要看那個人愛不愛你,如果那個人愛你的話,還可以考慮和他結婚。
因為愛情是婚姻的基礎,在愛情裡,起碼有一方要愛著另一方,不然的話,婚姻很難維繫下去。
因為有愛,才會懂得包容,懂得體諒,所以,在一方做錯事的時候,另一方才會願意去原諒,如果沒有愛,當一方做錯事時,另一方很有可能給的只是指責。
當然,也不排除那些結婚之後培養出來的愛情。這也需要雙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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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是不是很甜
如果作為男人,這種事情放在70、80年代可能性很大,畢竟那個年代很多都是父母指婚、一紙婚約就能過一輩子。但這種事情放在現今社會可能性很小,畢竟現在人對愛情的期許很高,也不排除有其它因素的干擾。跟不愛但不反感的人結婚不管是男是女都可以說是一種自我折磨。
心裡的位置永遠一半在其他地方。選擇一位不愛但不反感的人結婚,可以說已經處於萬般無奈了,婚後的生活我可以說就算你有心去培養感情,但你自己心裡最深愛的那一位永遠處於最高位置。可當你們有了孩子,你的重心才會慢慢轉移,因為孩子就是你的全部了。
無滋無味的婚姻就像度日如年。我們都知道跟一個不愛的人一起生活,就好比跟陌生人在一起,雖然每天有說有笑,但你自己心裡非常清楚,自己已經將婚姻將就了,無法做到在婚後的日子裡有戀愛般的甜美了,生活將變得毫無色彩。
眼中的他永遠無法跟心中的相比。雖說不反感,但是人就會有比較,你會不由自主的進行一次次的比較,還會在心裡想如果是他現在的生活會更好更愜意。這無形之中就凸顯了家中的他怎麼看怎麼不順眼的現象。
其實不結婚一個人過得比現在好。這大概是有這種情況的人最直接的想法吧。每天上下班回來後,開門見到的就是她,雖然不清楚她到底愛不愛自己,但自己還是每天要面對她,你心裡不止一次再想自己這樣對面前這個女人不公平,離婚的念頭時刻漂浮在你的腦海中。
你會下意識的找各種理由不回家。你會在下班之餘絞盡腦汁找理由不回家,來消除內心不想面對她的那個場景。這樣時間長久也算是在給自己心理上的安慰。這個時候借酒消愁成了你最忠實的朋友及可以吐露心聲的良劑。
如果跟一個愛自己的人你卻不愛的人結婚,這種情況可以在婚後嘗試怎麼去克服自己的心理,試著慢慢接納、慢慢去愛她,也許你會發現,你倆的孩子將是你倆增進感情的紐帶,到最後你會覺得你愛的跟愛你的其實並不適合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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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睡神GM
如果選擇結婚是選擇一種生活方式,跟不愛但不反感的人結婚可行嗎?這個答案我想說是毫無疑問的是肯定句。
跟不愛但不反感的人結婚在一起過日子可行不可行這句話我認為根本不需要去疑問去懷疑,答案是肯定的可行的,而且是經過無數的實力漫長的時間經過驗證的。並且倆人婚後也過得有滋有味,也許沒有那麼的轟轟烈烈,但生活本身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平平淡淡的,現實生活中沒有那麼多的激情,沒有那麼多的浪漫。
中華上下五千年,男女結合,繁衍後代,延續到了我們如今。就說我們實際經歷過得,我們的父母,爺爺奶奶輩的人,你敢說他們當初的結婚是因為兩個人的相愛嗎?也許有,在大群體裡是微不足道的一小小小份。他們那個年代絕大部分都是媒人介紹,見個一兩面然後雙方條件看對眼,然後就是題主說的雙方不方感就結合到了一起。但是你說他們過得不幸福嗎?不幸福的我不敢說沒有,但是能過得去或者幸福的是絕大多數的。
說點自己切身體會的父母之家吧。我爸當初在那個年代的農村25才結婚已經算是大齡了。當初也是倆人相親見了幾面,然後就結婚了。老爸老媽我覺得就很幸福,雖然也有夫妻之間吵架拌嘴,甚至我媽吵完架就跑孃家,然後過個三兩天父親再去接回來哈哈,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因為我們兄弟的事吵的。但是兩口子結婚過日子不就是這樣嗎?尤記得前幾年我媽住院做手術,在推進手術室的時候我爸在外面當著我的面哭了,但是父子之間沒有說什麼。。在他們之家哪有那麼多的愛情,都在為了把這一個家庭經營好的過程中更多的變為了親情。前兩天我媽想吃草莓但是農村沒賣的,我爸專門來市裡給我媽買草莓,然後給我留了些。。其實我覺得夫妻之家這樣才是真實的。
題主問出這個問題其實在自己的內心深處還是想找尋自己愛的那個,愛自己的那個靈魂契合的人,誰都想找那樣的但是現實中真正能找到那個人並且因為愛情結婚結合到一起的少之又少,如果你能找到恭喜你!比中雙色球一等獎都牛!
現實沒有那麼多轟轟烈烈,沒有那麼多的大起大落,更多的是柴米油鹽醬醋茶,更多的是平平淡淡。愛情的保鮮期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長久,透過一起的生活兩口子之家更多的是特別的友誼,特別的親情,偶爾有那麼一點點愛情的味道。就像網上說的俏皮話,如果你想跟哪個異性有純潔的友誼,那你就跟他或她結婚吧!所以題主這個問題我給你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這個人人品,脾氣,性感能跟你合得來,毫無疑問是可以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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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穿越宋朝去看球
不反感,就有可能喜歡;喜歡,就有可能會愛上。
兩個真心相愛的人牽手到老當然好,但生活中不是所有有情人都能成眷屬。
和一個你愛但不愛你的人結婚,你會永遠被踩在腳底下;
和一個你不愛但愛你的人結婚,你會永遠被捧在掌心裡。
很多人的愛情,只有海誓山盟風花雪月,而婚姻多的是油鹽醬醋瑣碎家事。婚姻不只是一種生活方式,更是一種責任,一種以愛情為基礎、需要合約雙方一起用心經營一輩子的人生大工程。
和一個不愛但不反感的人結婚,前提是對方至少應該愛你或者和你一樣不愛也不反感。當然,或許你們的婚姻承載著某種利益交換,那又另當別論。
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婚姻大多還是靠媒妁之言,很多人都是“先結婚後戀愛”的婚戀模式,其中就有很多人如你所說的不愛也不反感。他們中絕大多數都是白頭偕老,離婚率遠遠低於今天自由戀愛結合的婚姻。或許他們中有很多人並沒有愛情,平淡的婚姻中選擇了隱忍而不是離開,但比起他們,那些追求閃戀閃婚閃離“婚姻自由”的人,真的幸福嗎?
愛情,無論多麼轟轟烈烈,也只是締造美滿婚姻的基礎,而不是生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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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減肥,跑步是你不喜歡但也不反感的運動,還有瑜伽你很喜歡,還有仰臥起坐你很討厭的,那麼你會選擇哪一種運動呢?
如果結婚是一種生活方式,那我們也應該選擇那個自己最喜歡的,不要讓自己留下遺憾,也不要為難自己!
生活,你可以選擇讓她就這樣,也可以選擇讓她更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