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對愛情、婚姻和家庭有怎樣的看法》
首先,我們來看看大哲學家黑格爾對愛情、婚姻和家庭的有關論述。這裡我們以其晚年所作《法哲學原理》為例。
人們通常認為,黑格爾哲學著作,素以艱辛晦澀著稱。可姑且信之,耐著性子,細嚼慢嚥品讀之,或許終會苦盡甘來。或如故事所云,一婦人,初聞其夫如雷鼾聲而徹夜不眠,其苦之極也;慢慢地習以為常,後卻竟因不聞其鼾聲而難入眠。看來,人真是一個奇怪的東西,但願願入其門者也終有這樣奇怪之時。
黑格爾認為,家庭以愛為其規定,家庭以愛為基礎的,採取了倫理精神的方式。
關於愛、愛情,黑格爾說,“作為精神的直接實體性的家庭,以愛為其規定,而愛是精神對自身統一的感覺。因此,在家庭中,人們的情緒就是意識到自己是在這種統一中、即在自在自為地存在的實質中的個體性,從而使自己在其中不是一個獨立的人,而成為一個成員。”
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在結婚之際,常常被教導:現在不是你一個人了,做什麼事別再象以前那樣了,不能光顧著自己——。意思是說,現在是新家庭的一成員了,有了新的責任與使命,不再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那樣的了。人們的樸素觀念,一般來說,還沒有經過哲學思維的洗禮,還沒有上升到哲學理論的高度,談不上哲學意義上的概念。而黑格爾卻是在他的哲學中來思考、立論的,常常富於深邃的辯證智慧。
我們來看看“補充(愛的概念)”裡的論述,也頗有意思的。這裡順便說明一下,黑格爾此著作中“補充”部分的內容,主要為其門人所錄。若採信需有據,一般可資參考。
“所謂愛,一般說來,就是意識到我和別一個人的統一,使我不專為自己而孤立起來;相反地,我只有拋棄我獨立的存在,並且知道自己是同別一個人以及別一個人同自己的統一,才獲得我的自我意識。” 意識到我的殘缺不全與我的自我意識/統一。所以,
“愛的第一個環節,就是我不欲成為獨立的、孤單的人,我如果是這樣的人,就會覺得自己殘缺不全。至於第二個環節是,我在別一個人身上找到了自己,即獲得了他人對自己的承認,而別一個人反過來對我亦同。”愛的兩個環節:意識到自己的殘缺不全,以及相互找到了自己。通常所謂“找到自己的另一半”,還是比較接近這裡的意義。
“因此,愛是一種最不可思議的矛盾,絕非理智所能解決的,因為沒有一種東西能比被否定了的、而我卻仍應作肯定的東西而具有的這一種嚴格的自我意識更為頑強的了。愛製造矛盾並解決矛盾。作為矛盾的解決,愛就是倫理性的統一。”倫理性的統一,達到雙方人格的同一化/同一/統一,倫理的精神。
談到婚姻,黑格爾認為,婚姻作為直接倫理關係/作為直接的倫理理念,首先包括自然生活的環節,包括生活的全部,自然也包括本性衝動等等;其次是進展到更高階的:精神的統一,自我意識的愛;透過倫理的精神而同一化,家庭成為一個人($163)。婚姻這兩方面的關係是辯證的。
“婚姻的倫理方面在於雙方意識到這個統一是實體性的目的,從而也就在於恩愛、信任和個人整個實存的共同性。” 在婚姻中,倫理精神的統一性,成為其目的。
“在這種情緒和現實中,本性衝動降為自然環節的方式,這個自然環節一旦得到滿足就會消滅。 ”這裡的“消滅”,主要是說,矛盾的解決/和解,以及矛盾的地位變化。在婚姻中,性降為一自然環節,或者說,昇華為倫理精神、自我意識的愛、雙方人格/家庭的同一化/統一。正如黑格爾所說,“至於精神的紐帶則被提升為它作為實體性的東西應有的合法地位,從而超脫了激情和一時特殊偏好等的偶然性,其本身也就成為不可解散的了。($163)”,這裡所說的“不可解散的”,主要是就倫理精神這個統一本身而言的。“由於雙方人格的同一化,家庭成為一個人,而其成員則為偶性(…)。這種同一化就是倫理的精神。($163[附釋])”
“兩性的自然規定性透過它們的合理性而獲得了理智的和倫理的意義。這種意義為差別所規定,作為概念的那種倫理性的實體性在它本身中分為這種差別,以便從中獲得它作為具體統一的生命力。($165)”
婚姻這兩方面的辯證關係,常常被抽象思維所肢解、歪曲。
回過頭來,我們看看婚姻產生的形式。黑格爾特別指出,婚姻產生的兩種特別的形式/極端,一種是先結婚後戀愛,由婚姻而愛慕,如由父母安排等;另一種是先戀愛後結婚,由愛慕而婚姻,如現代世界的自由戀愛。
在第二種方式即現代世界的自由戀愛方式中,“愛慕首先在當事人即在這兩個無限特異化的人的心中出現。”然後由愛慕而婚姻,達到兩個人格的同一化、自我意識的愛、倫理的精神(本身),所謂“無限特殊的獨特性依照現代世界的主觀原則(見上述第124節附釋)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愛慕成為第一“要務”,這裡正好可以借用“補充”部分裡的偏頗之論來輔助理解愛慕這個基礎性環節:“在現代,主觀的出發點即戀愛被看作唯一重要因素。大家都理會到必須等待,以俟時機的到來,並且每個人只能把他的愛情用在一個特定人身上。”
這條道路,從等待到愛慕,從愛慕到互生愛慕,再到作出婚姻的決定、互相作出婚姻的決定,…,或中途未果而進入下一次的等待,…等等。所以,就本來意義上的戀愛而言,自然常常不會一帆風順的;如果為外在的戀愛所左右,就算短平快,最終不為其所累者少。
在本來意義之外,這條道路,也歧路叢生。黑格爾話鋒一轉,說道,“但是在以性愛為主題的現代劇本和各種文藝作品中,可以見到徹骨嚴寒的原質被放到所描述的激情熱流中去,因為它們把激情完全同偶然性結合起來,並且把作品的全部興趣表述為似乎只是依存於這些個人;這對這些個人說來可能是無限重要,但就其本身說來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這樣,就把偶然性、個人同家庭、婚姻同一體固定對立起來了,陷入了“個人主義”,從而與家庭、婚姻及其中之愛格格不入。戀愛等常被歸結為性愛,被無限誇大了。而正如上面所說,在家庭婚姻中,“本性衝動降為自然環節的方式,這個自然環節一旦得到滿足就會消滅”——矛盾的解決/和解,正如$163節裡的“補充”所說,“婚姻和蓄妾不同,蓄妾主要是滿足自然衝動,而這在婚姻中卻是次要的。”滿足自然衝動,在婚姻中卻是次要的,這主要是就矛盾的解決/和解狀態、以及矛盾的地位變化/新的矛盾成為主導等等而言的。或者說,已經昇華為倫理的精神,自我意識的愛,家庭婚姻同一化了。
在上面兩種婚姻產生的特別形式中,黑格爾認為第一種更合乎倫理,因為婚姻和戀愛/愛慕合二為一,相互成就。
不過,在現實中,這兩個特別的婚姻產生方式,不論那種,都存在著種種外在的產生形式;而且,還有林林總總的中間形式,也各有其外在性;從而也都常常有著自己不同的發展軌跡、命運。
—— END ——
釋出:2019-08-31(星期六)
《哲學家對愛情、婚姻和家庭有怎樣的看法》
首先,我們來看看大哲學家黑格爾對愛情、婚姻和家庭的有關論述。這裡我們以其晚年所作《法哲學原理》為例。
人們通常認為,黑格爾哲學著作,素以艱辛晦澀著稱。可姑且信之,耐著性子,細嚼慢嚥品讀之,或許終會苦盡甘來。或如故事所云,一婦人,初聞其夫如雷鼾聲而徹夜不眠,其苦之極也;慢慢地習以為常,後卻竟因不聞其鼾聲而難入眠。看來,人真是一個奇怪的東西,但願願入其門者也終有這樣奇怪之時。
黑格爾認為,家庭以愛為其規定,家庭以愛為基礎的,採取了倫理精神的方式。
關於愛、愛情,黑格爾說,“作為精神的直接實體性的家庭,以愛為其規定,而愛是精神對自身統一的感覺。因此,在家庭中,人們的情緒就是意識到自己是在這種統一中、即在自在自為地存在的實質中的個體性,從而使自己在其中不是一個獨立的人,而成為一個成員。”
在實際生活中,人們在結婚之際,常常被教導:現在不是你一個人了,做什麼事別再象以前那樣了,不能光顧著自己——。意思是說,現在是新家庭的一成員了,有了新的責任與使命,不再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那樣的了。人們的樸素觀念,一般來說,還沒有經過哲學思維的洗禮,還沒有上升到哲學理論的高度,談不上哲學意義上的概念。而黑格爾卻是在他的哲學中來思考、立論的,常常富於深邃的辯證智慧。
我們來看看“補充(愛的概念)”裡的論述,也頗有意思的。這裡順便說明一下,黑格爾此著作中“補充”部分的內容,主要為其門人所錄。若採信需有據,一般可資參考。
“所謂愛,一般說來,就是意識到我和別一個人的統一,使我不專為自己而孤立起來;相反地,我只有拋棄我獨立的存在,並且知道自己是同別一個人以及別一個人同自己的統一,才獲得我的自我意識。” 意識到我的殘缺不全與我的自我意識/統一。所以,
“愛的第一個環節,就是我不欲成為獨立的、孤單的人,我如果是這樣的人,就會覺得自己殘缺不全。至於第二個環節是,我在別一個人身上找到了自己,即獲得了他人對自己的承認,而別一個人反過來對我亦同。”愛的兩個環節:意識到自己的殘缺不全,以及相互找到了自己。通常所謂“找到自己的另一半”,還是比較接近這裡的意義。
“因此,愛是一種最不可思議的矛盾,絕非理智所能解決的,因為沒有一種東西能比被否定了的、而我卻仍應作肯定的東西而具有的這一種嚴格的自我意識更為頑強的了。愛製造矛盾並解決矛盾。作為矛盾的解決,愛就是倫理性的統一。”倫理性的統一,達到雙方人格的同一化/同一/統一,倫理的精神。
談到婚姻,黑格爾認為,婚姻作為直接倫理關係/作為直接的倫理理念,首先包括自然生活的環節,包括生活的全部,自然也包括本性衝動等等;其次是進展到更高階的:精神的統一,自我意識的愛;透過倫理的精神而同一化,家庭成為一個人($163)。婚姻這兩方面的關係是辯證的。
“婚姻的倫理方面在於雙方意識到這個統一是實體性的目的,從而也就在於恩愛、信任和個人整個實存的共同性。” 在婚姻中,倫理精神的統一性,成為其目的。
“在這種情緒和現實中,本性衝動降為自然環節的方式,這個自然環節一旦得到滿足就會消滅。 ”這裡的“消滅”,主要是說,矛盾的解決/和解,以及矛盾的地位變化。在婚姻中,性降為一自然環節,或者說,昇華為倫理精神、自我意識的愛、雙方人格/家庭的同一化/統一。正如黑格爾所說,“至於精神的紐帶則被提升為它作為實體性的東西應有的合法地位,從而超脫了激情和一時特殊偏好等的偶然性,其本身也就成為不可解散的了。($163)”,這裡所說的“不可解散的”,主要是就倫理精神這個統一本身而言的。“由於雙方人格的同一化,家庭成為一個人,而其成員則為偶性(…)。這種同一化就是倫理的精神。($163[附釋])”
“兩性的自然規定性透過它們的合理性而獲得了理智的和倫理的意義。這種意義為差別所規定,作為概念的那種倫理性的實體性在它本身中分為這種差別,以便從中獲得它作為具體統一的生命力。($165)”
婚姻這兩方面的辯證關係,常常被抽象思維所肢解、歪曲。
回過頭來,我們看看婚姻產生的形式。黑格爾特別指出,婚姻產生的兩種特別的形式/極端,一種是先結婚後戀愛,由婚姻而愛慕,如由父母安排等;另一種是先戀愛後結婚,由愛慕而婚姻,如現代世界的自由戀愛。
在第二種方式即現代世界的自由戀愛方式中,“愛慕首先在當事人即在這兩個無限特異化的人的心中出現。”然後由愛慕而婚姻,達到兩個人格的同一化、自我意識的愛、倫理的精神(本身),所謂“無限特殊的獨特性依照現代世界的主觀原則(見上述第124節附釋)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愛慕成為第一“要務”,這裡正好可以借用“補充”部分裡的偏頗之論來輔助理解愛慕這個基礎性環節:“在現代,主觀的出發點即戀愛被看作唯一重要因素。大家都理會到必須等待,以俟時機的到來,並且每個人只能把他的愛情用在一個特定人身上。”
這條道路,從等待到愛慕,從愛慕到互生愛慕,再到作出婚姻的決定、互相作出婚姻的決定,…,或中途未果而進入下一次的等待,…等等。所以,就本來意義上的戀愛而言,自然常常不會一帆風順的;如果為外在的戀愛所左右,就算短平快,最終不為其所累者少。
在本來意義之外,這條道路,也歧路叢生。黑格爾話鋒一轉,說道,“但是在以性愛為主題的現代劇本和各種文藝作品中,可以見到徹骨嚴寒的原質被放到所描述的激情熱流中去,因為它們把激情完全同偶然性結合起來,並且把作品的全部興趣表述為似乎只是依存於這些個人;這對這些個人說來可能是無限重要,但就其本身說來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這樣,就把偶然性、個人同家庭、婚姻同一體固定對立起來了,陷入了“個人主義”,從而與家庭、婚姻及其中之愛格格不入。戀愛等常被歸結為性愛,被無限誇大了。而正如上面所說,在家庭婚姻中,“本性衝動降為自然環節的方式,這個自然環節一旦得到滿足就會消滅”——矛盾的解決/和解,正如$163節裡的“補充”所說,“婚姻和蓄妾不同,蓄妾主要是滿足自然衝動,而這在婚姻中卻是次要的。”滿足自然衝動,在婚姻中卻是次要的,這主要是就矛盾的解決/和解狀態、以及矛盾的地位變化/新的矛盾成為主導等等而言的。或者說,已經昇華為倫理的精神,自我意識的愛,家庭婚姻同一化了。
在上面兩種婚姻產生的特別形式中,黑格爾認為第一種更合乎倫理,因為婚姻和戀愛/愛慕合二為一,相互成就。
不過,在現實中,這兩個特別的婚姻產生方式,不論那種,都存在著種種外在的產生形式;而且,還有林林總總的中間形式,也各有其外在性;從而也都常常有著自己不同的發展軌跡、命運。
—— END ——
釋出:2019-08-31(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