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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上官藤v文字修行者

    禮樂制度是後人對西周王室制定並傳播的一系列社會習俗的統稱,相傳為周公所建立。它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一起,構成整個中國古代的社會制度,對後世的政治、文化、藝術和思想影響巨大。禮樂制度分禮和樂兩個部分。禮的部分主要從形式上規範什麼是正確的外向社會舉止,包括每個身份的人應當履行何種禮儀和義務,最終形成等級制度。樂的部分主要從情感上聚合統治範圍內的社會心理方向,透過制定典範的詩歌曲目和舉行集體奏樂等活動方式締造統一和諧的社會氛圍。

  • 2 # 猛哥厲史

    孔子說的禮主要指周禮。孔子最初是搞喪葬的,學的是葬禮。為了讓儀式更隆重,生意更興隆,孔子他比較了夏、商、週三朝的文化,覺得周朝的禮儀十分完備和豐富,是最佳範本,於是決定以復興傳統文化(周文化)為己任,《論語·八佾》記載:“鬱郁乎文哉,吾從周。”

    說到這,不得不批孟子的母一下。她三遷中的一次,就是明顯瞧不起孔子的職業。你可以瞧不起他的人品,但你不能汙辱他的職業,尤其是儒家祖師的職業!

    但不但孟母瞧不上儒家的禮儀,墨子更是對之嗤之以鼻,他在《非儒》中說

    儒家中的人說:“愛親人應有差別,尊敬賢人也有差別。”這是說親疏、尊卑是有區別的。他們的《儀禮》說:服喪,為父母要服三年,為妻子和長子要服三年;為伯父、叔父、弟兄、庶子服一年;為外姓親戚服五個月。如果以親、疏來定服喪的年月,則親的多而疏的少,那麼,妻子、長子與父親相同。如果以尊卑來定服喪的年月,那麼,是把妻子、兒子看作與父母一樣尊貴,而把伯父、宗兄和庶子看成是一樣的,有如此大逆不道的嗎?

    他們的父母死了,陳列起屍體而不裝殮。上屋、窺井、掏鼠穴、探看滌器,而為死人招魂。認為還在,愚蠢極了。如果不在,一定要求,太虛假了。

    娶妻要親身迎接,穿著黑色下襬的衣裳,為她駕車,手裡拿著韁繩,把引繩遞給新婦,就好象承奉父親一樣。婚禮中的儀式,就象恭敬地祭祀一樣。上下顛倒,悖逆父母,與妻子同位。妻子地位抬高了,如此侍奉父母,能叫作孝嗎?儒家的人迎娶妻子,“妻子要供奉祭祀,兒子要守宗廟,所以敬重他們。”答道:“這是謊話!他的宗兄守他先人宗廟幾十年,死了,為他服一年喪;兄弟的妻子供奉他祖先的祭祀,不為她們服喪,而為妻、子服三年喪,一定不是因為守奉祭祀的原因。”優待妻、子而服三年喪,有的說道:“這是為了看重親人。”這是想厚待所偏愛的人,輕視重要的人,難道不是大騙子嗎?

    與孔子同時代的名相晏嬰對齊景公說:“您萬萬不能重用像孔子這樣的儒生。這個人傲慢而自以為是,所以,您不可以他用來教導百姓;這個人喜好禮樂對百姓寬緩,所以您不能讓他親自治理百姓;他好修身從命,但是作實際工作就不成了,不能勤於職守;他主張厚葬,破費民財,使國家貧困;他太重視喪儀了,結果父母死了,他讓人家一直在那兒守孝,長久地讓人家處於哀念當中,這簡直是枉費時日,這樣的人,你不能讓他作父母官。其實,德行修養最難的在於內心,但是這些儒者只注意修飾外表,所以你看吧,一個個的服飾奇特;過分注重容儀舉止,天天滿口規矩套子,是不能引導眾人,教化萬民的。自從大賢之人死之後,周王室就衰落了,禮儀的細則更加繁瑣,百姓的行為卻日益澆薄,世風日下;歌舞禮樂沉悶繁冗,而世間的道德日漸衰微。現在孔子想用用盛大的歌樂來使世風日趨奢靡,用絃歌鼓舞來聚集眾人,用繁瑣的上下尊卑進退的禮儀細節、以步趨的莊敬來使百姓效法。他們博學切不能於世為法,思慮勞頓卻不能於人民有所補益,讓老百姓們不堪其煩,你就是有翻一倍的壽命,也學不完他們說的那些禮教啊,人活半輩子了都難已搞清楚他們提倡的那一套繁文縟節,老百姓積蓄的財產還不夠他們提倡的禮樂的挑費呢。他們用繁飾邪術以蠱惑世上的國君,盛為聲樂來愚弄百姓。所以,他們的主張,您不能示範於世;他們的學問,您不能用來教育人民。您現在打算封賞孔子,用他們的一套來改變齊國的風俗,這可不是個用來教育百姓、保護人民的好辦法啊!”

  • 3 # 亦有所思

    禮樂就是“規矩”!

    古代的時候,禮樂是君王帶領諸侯祭祀時的規範流程,馬虎不得。後來統治階級覺得這個行為規範相當尿性,不如推而廣之,所以就變成了日常的行為準則。只是這個行為準則,有著嚴格的劃分。

    等級的劃分。

    比如養一個舞蹈團隊以供自己嗨皮,只有君主才有資格養64人的團隊,諸侯只能用48人的團隊,超過48個,這貨丫就是想謀反!至於題主或者回答問題的我,如果是公務員的話,撐死用16人的團隊。

    杜甫詩“此句只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聞”,實際上就是罵那個叫花卿的將軍竟然擅自動用天子規模的歌舞以供自己娛樂。

    禮樂這個東西,在形式上會給人一種儀式感,而且還有一種階級感,處處體現“我們不一樣”這種骨子裡的虛榮。其核心就是將權利永遠地固定下去,也就是說,哪怕我是昏庸殘暴的商紂王,我也有資格用64人的歌舞團,哪怕你是救萬民於水火的蓋世英雄,對不起,頂天是16人的歌舞團隊。

    權力天生,並且永不更改!

    如果僅僅是祭祀或者重大節日這麼折騰也還罷鳥,可偏偏這些儀式感還要體現在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比如《禮記》中所記載的曾子,病危的時候,就因為墊著大夫才能用的竹蓆,認為不合禮,然後大發脾氣非要換掉,結果兒子只好換了一個普通的席子給他,曾子還沒有躺好,就死了。

    還有那個周平王,被禮樂折騰得半死不活,每天要洗五次手,而且只是洗手,卻不能洗臉,因為洗臉和洗手不能同時進行,洗完臉了之後才可以去洗身子,洗身子的時候卻不洗腳,因為洗腳是放在流程的最後。上朝的時候,必須有音樂伴奏,而且步伐必須走成如尺子量好的一樣精準無誤,更致命的是,因為古人說“君子無故,玉不去身”所以走路不僅要穩,還要讓身上的玉佩相互撞擊出聲音,同時這個聲音必須要和樂鐘的聲音相吻合。

    額滴神額!

    我們在很多古裝劇裡看到什麼公主,太子,王子從小接受禮儀的訓練,這個禮儀就是禮,也可以說是禮樂(樂是雅樂之意,但後來這個樂和禮就融合在一起了。)

    禮樂,說穿了,就是你的身份決策你擁有的權利,如果你身份不夠,對不起,連穿大紅色衣服的權利都沒有(明朝),至於蓋房子,坐幾人抬的橋子,吃什麼東西都有規定。哪怕你憋不住放一個屁,對不起,你放屁的方向不能朝向皇宮!

    現代社會也是如此,你一個小科長頂天用一個麵包車去接你,至於吃飯,在食堂弄個工作餐頂天了。若是市長級別,是不是得用奧迪啊,吃飯也得到單間裡去,菜嘛,至少也不會含糊。

    禮樂,與品德無關,與身份有關。

    耐人尋味的是,孔子尚德,可這個禮樂卻和德沒有一毛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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