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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貴以物為稀

    強烈建議,你看下《明朝那些事兒》。裡面圍繞著皇權、相權和宦官專權進行。不過皇權一直很強勢的。 裡面講了整個過程,哪個首輔跟皇帝什麼關係,怎麼上臺的,怎麼和下面得鬥爭,怎麼計算的,包括張居正和皇帝的仇是怎麼來的,寫的相當精彩。 裡面有一個超牛的,叫王守仁,內閣搞他,內閣垮了。秉筆太監搞他,太監也不行了。結論是,誰跟他作對,誰就下臺!而且還只是個總兵(相當於軍分割槽司令員)!

  • 2 # 辣椒粉cb

    變法者,利益的重新分割,從古至今,變法成功與否,都會遭受利益損失者的報復,從商鞅吳起變法,到王安石張居正,都不得善終

  • 3 # 江雨燕

    張居正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其實算是善終,因為他生前並沒有被萬曆皇帝問罪或革職,而是病死以後才受到萬曆皇帝的清算,但這種清算實際上又並不是針對他的政治改革,更多的是萬曆皇帝對張居正的一股怨氣。

    同時也是為了樹立皇帝的威信,畢竟張居正大權獨攬十年,因為深得萬曆的支援,所以在政治上獨斷專行,無人可與之抗衡,而他死後,萬曆就不得不透過清算他的方式來樹立自己的皇帝威信。

    顧命大臣張居正

    明穆宗駕崩後,張居正通過出賣和誣陷高拱的手段取得了內閣首輔的位置,張居正實際是一個很腹黑的人,高拱當時不過是抱怨了一句“十歲孩子,如何治國”的牢騷話,這張居正就把這句話給記在心裡了。

    然後夥同當時的司禮監太監馮保一起把高拱給整下臺,不過政治鬥爭本來就沒有什麼仁慈可言,這些都是題外話。張居正當上內閣首輔以後,實際上已經成為了託孤大臣,萬曆皇帝當時年幼,親政的是生母李太后。

    而張居正得到李太后的支援,進而開始了自己風風火火的政治改革。

    獨攬朝政張居正

    萬曆皇帝繼位後,張居正隨即展開了“萬曆新政”的改革,彼時的萬曆皇帝年幼,因此“大柄悉以委居正”,這也是因為萬曆尚還年幼,不得不尋找一個可靠的大臣。

    幼年的萬曆皇帝經受著十分嚴格的皇家教育,其生母李太后對其教育十分嚴厲,稍有倦怠,就會被李太后傳去一陣斥責,而張居正對萬曆這位小皇帝也十分嚴格。

    隨著萬曆年歲增長,有一年他打算向戶部支取十萬金,以做膳用,但是張居正上疏說戶部已經入不敷出,況且國家正值多事之秋,最終讓萬曆放棄,並藉此削減了內廷的大量支出。

    理性來說,張居正的做法沒有錯,但也因此讓萬曆皇帝對他產生了一些不滿,這種不滿不是針對張居正的政治改革,而是他壓抑了皇帝的要求。

    而在張居正改革的十年裡,由於皇家把外廷的一切軍政權力都交予張居正,因此慢慢讓萬曆皇帝感到張居正“權高震主”的一面,幾乎可以說,正是由於張居正獨攬朝政的這段經歷,讓以後的萬曆皇帝始終把權力牢牢的掌控在自己手裡。

    若用舍予奪,不由朝廷,朕將何以治天下——《明神宗實錄》卷一慘遭清算張居正

    說起萬曆皇帝對張居正的怨氣,其中有這麼一件事可以看的出來。張居正的父親去世後,張居正本該丁憂三年,但是這時候張居正的改革才剛剛開始,他怎麼可能放棄這個大好時機。

    於是他選擇了“奪情”,這所謂的“奪情”就是指國家公職人員由於公事的緣故,不能遵守丁憂之禮,所以身披素服繼續辦公,也就是因為國家而奪去了孝親之情。

    當時張居正還引起了很大的非議,最後還是萬曆皇帝出面才敲定下來,讓張居正繼續施政。看到萬曆皇帝這麼支援自己,張居正不免有些飄飄然,“居正自奪情後,益偏恣。其所黜陟,多由愛憎。左右用事之人多通賄賂”——《明史》

    這些舉動無疑都降低了他在萬曆皇帝心中的地位,但最重要的並不是這個,他真正遭到萬曆皇帝清算的原因在於他揮舞著“皇權”這根鞭子自由瀟灑了十年,如今萬曆皇帝要把這條鞭子收回來,但不僅僅只是要收回來,還要重新樹立這根鞭子“皇權至上”的威信。

    所以,這根鞭子就必須在張居正死後無情的抽打在他的屍體上,以便讓群臣明白這根鞭子是“皇家之鞭”,它既可以讓你張居正呼風喚雨,但是也可以讓你張居正身敗名裂。

    因此萬曆皇帝必須透過清算張居正的方式來樹立自己十年裡皇權旁落的威信。

    張居正通識時變,勇於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謂非幹濟才。而威柄之操,幾於震主,卒致禍發身後——《明史》

    而且張居正掌權期間,生活作風奢侈無度,講究排場,這些顯然都是逾越行為,再加上萬歷長久以後壓抑在張居正的權力之下,也就不難怪萬曆為什麼要清算他了,然而這都不過是一種“殺雞儆猴”的把戲而已。

  • 4 # 子虛先生

    張居正(1525年-1582年),字叔大,號太嶽,漢族,幼名張白圭。江陵人,時人又稱張江陵。明朝中後期政治家、改革家,萬曆時期的內閣首輔,輔佐萬曆皇帝朱翊鈞開創了“萬曆新政”。 為萬曆所忌,去世後被抄家,至明熹宗天啟二年恢復名譽。縱觀張居正一生,不得善終的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張居正改革“一條鞭法”

    1581年(萬曆九年),張居正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一條鞭法。—條鞭法是中國田賦制度史上繼唐代兩稅法之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簡化了賦役的專案和徵收手續,使賦役合一,並出現了“攤丁入畝”的趨勢。這個跨時代的一條鞭法,是中國稅賦史上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轉變。一條鞭法的實施,是官吏不能再隨意魚肉百姓。緊接著一條鞭法的實施還有清丈畝田,這使官吏不能再隨意逃避賦稅。

    二、張居正改革“考成法”

    “月有考,歲有稽,使聲必中實,事可責成。”考成法大致於今天的考勤。具體來說就是記賬。比如說一個支付,每年年初要把完成的工作一一列明,自己留一份,張居正那留一份,到了年底,統一考核(也就是咱們現在所說的年度工作計劃)。適用範圍無限大,從中央六部到邊遠地區一概照辦。考成法的實施,官吏不能再隨意偷懶。

    三、觸動皇權

    明神宗朱翊鈞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1579年(萬曆七年),明神宗向戶部索求十萬金,以備光祿寺御膳之用,張居正據理力爭,說戶部收支已經入不敷用,他要求神宗朱翊鈞節省“一切無益之費”。結果,不僅免除了這十萬兩銀子的開支,連宮中的上元節燈火、花燈費也免除了。在張居正的力爭下,還停止重修慈慶、慈寧二宮及武英殿,停輸錢內庫供賞,節省服御費用,減蘇松應天織造等,從小時候起,在萬曆心中,張居正這個名字代表的不是敬愛是畏懼。

    張居正在位期間,實施改革,將槍口對準了他當年的同伴,對準了曾帶給他巨大利益的階層。他破壞了規則,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為的只是一個虛無縹緲的概念-國家,和那些與他毫不相干的平民百姓。所以,註定了張居正的身後不會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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