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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oyaodaohao

    風聲呼嘯,波濤洶湧,雖然風浪還未大到後來讓我司空見慣的那種,但也比我幾天後看到的要小得多.不過,這已足以叫我這個初涉海上的年輕水手嚇破苦膽.我默默地等待著每一層湧浪將我們吞噬.當船跌入浪谷,我總以為再也不會漂出水面.陷入極度恐懼之中的我指天發誓,如果這一次上帝垂簾讓我偷生,如果讓我偷生,如果我能再次踏上乾燥的陸地,我保證回家,決不回頭,在我有生之年再也不登船出海.我一定聽從父親的忠告,再也不走這條自取滅亡的道路.現在我才清楚的看到他對於中產階級的一番見解是何等精闢,他一生過得如何舒適,即未遭到海上風暴的蹂躪,又未受到陸上艱難困苦的折磨.總之,我決心做個幡然悔悟的浪子,回家投入父親的懷抱.

  • 2 # 使用者738744747664

    1.可見,我們一般人,非要親眼看見更惡劣的環境,就無法理解原有環境的好處;非要落到山窮水盡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視自己原來享受到的東西。

      2. 我在海上漂流了這麼多天,實在夠了,正好安安靜靜地休息幾天,把過去的危險回味一下。

      3. 一個人只是呆呆地坐著,空想自己所得不到的東西,是沒有用的,這個絕對的真理,使我重新振作起來。

      4. 我這個不孝之子,背棄父母,不盡天職,老天就這麼快懲罰我了,真是天公地道。

      5. 一覺醒來,天已大亮。這時,風暴已過,天氣晴朗,海面上也不像以前那樣波浪滔天了。然而,最使我驚異的是,那隻擱淺的大船,在夜裡被潮水浮出沙灘後,又給衝到我先前被撞傷的那塊岩石附近。現在這船離岸僅一海里左右,並還好好地停在那兒。我想我若能上得大船,就可以拿出一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6. 可以說,這是我一生冒險活動中唯一成功的一次航行。這完全應歸功於我那船長朋友的正直無私。在他的指導下,我還學會了一些航海的數學知識和方法,學會了記航海日誌和觀察天文。一句話,懂得了一些做水手的基本常識。他樂於教我,我也樂於跟他學。總之,這次航行使我既成了水手,又成了商人。這次航行,我帶回了五磅零九盎司金沙;回到倫敦後,我換回了約三百英鎊,賺了不少錢。這更使我躊躇滿志,因而也由此斷送了我的一生。

      7. 前面我已描述過自己的住所。那是一個搭在山岩下的帳篷,四周用木樁和纜索做成堅固的木柵環繞著。現在,我可以把木柵叫做圍牆了,因為我在木柵外面用草皮堆成了一道兩英尺來厚的牆,並在大約一年半的時間裡,在圍牆和巖壁之間搭了一些屋椽,上面蓋些樹枝或其他可以弄到的東西用來擋雨。因為,我發現,一年之中總有一段時間,大雨如注。

      8. 儘管我母親當面拒絕了我的請求,表示不願意向父親轉達我的話,但事後我聽說,她還是把我們的談話原原本本地告訴了父親。父親聽了深為憂慮。他對母親嘆息說,這孩子要是能留在家裡,也許會很幸福的;但如果他要到海外去,就會成為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因此,說什麼他也不能同意我出去。

      9. 這時風暴越刮越猛,海面洶湧澎湃,波浪滔天。我以前從未見過這種情景。但比起我後來多次見到過的咆哮的大海,那真是小巫見大巫了;就是與我過幾天后見到的情景,也不能相比。可是,在當時,對我這個初次航海的年輕人來說,足已令我膽顫心驚了,因為我對航海的事一無所知。我感到,海恆比爾河,又作亨伯河,發源於英格蘭中部,流入北海。

      10. 一個人在明白事理以後,就會覺得,被上帝從罪惡中救出來,比被上帝從患難中救出來,幸福更大。

      11. 我完全不顧父願,甚至違抗父命,也全然不聽母親的懇求和朋友們的勸阻。我的這種天性,似乎註定了我未來不幸的命運。

      12. 事情總是這樣的,對危險的恐懼,比起親眼所見的危險本身來,往往要嚇人萬分。

      13. 我離開那個島時,已在島上呆了二十八年兩個月二十九天。我總以為我一到英國就會高興不盡,沒想到我在那裡卻成了一個異鄉人。概括:魯濱孫回到英國,卻成了異鄉人。

      14. 至於自然環境,島上有狂風暴雨,還有地震。我那時也對一切都適應了。我種植和收穫了我的大麥和小麥;我採來野葡萄,把它們曬成了很有營養的葡萄乾;我飼養溫馴的山羊,然後殺了吃,又燻又醃的。概括:魯濱孫適應了島上的環境。

  • 3 # 使用者9535254571587

    好段:

    不到兩分鐘,甚至更短,他已將全部煩惱給忘記了。就像大人們的煩惱也是煩惱一樣,他忘記煩惱並不是因為他的煩惱對他不怎麼沉重和難受,而是因為一種新的、更強烈的興趣暫時壓倒並驅散了他心中的煩悶——就像大人們在新奇感受的興奮之時,也會暫時忘卻自己的不幸一樣。這種新產生的興趣就是一種新的吹口哨方法,它很有價值,是剛從一個黑人那學到的,現在他正要一心練習練習又不想被別人打擾。這聲音很特別,像小鳥的叫聲,一種流暢而委婉的音調。在吹這個調子的時候,舌頭斷斷續續地抵住口腔的上顎——讀者若曾經也是孩子的話,也許還記得該怎樣吹這種口哨。湯姆學得很勤奮,練得很專心,很快就掌握了其中要領。於是他沿街大步流星地走著,口中吹著口哨,心裡樂滋滋的,那股樂勁如同天文學家發現了新行星時一般,僅就樂的程度之深之強烈而言,此時的湯姆絕對比天文學家還要興奮。

    在聖彼德堡這個貧窮、破落的小村子裡,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老的還是少的,只要是新來的,就能引起人們的好奇心。而且這個男孩穿得非常講究——在平常工作日竟穿戴如此整齊,僅這就讓湯姆對他刮目相看。他的帽子很精緻,藍色的上衣釦得緊緊的,又新又整潔,他的褲子也是一樣。他竟然還穿著鞋——要知道,今天可是星期五!他甚至還打了條領帶,那是條顏色鮮亮的絲質領帶。他擺出一副城裡人的架勢,湯姆對此感到很不自在。湯姆眼盯著他那套漂亮的衣服,鼻子翹得高高的。可是他越看越是覺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很寒酸破舊。兩個人都一聲不吭。一個挪動一步,另一個也挪一步——可都是斜著步子兜圈子。他倆面對面,眼對眼這樣相持了很長時間,最後還是湯姆先開了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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