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憬悟大師

    你好,你的問題是沒有購房資格,開房商願籤協議保證購房。一般來說沒有資格購買房屋的人是不能買房,買了也是違法行為。

    如果你確實想買,那麼簽訂協議前你先確定房屋性質。1.這套房子的性質是不是商住房,商住房是不在限購範圍內的。但商住房和一般居民住宅有很大的不同。首先物業費、水、電、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較高,而且在房屋產權上也與普通商品房有不少的差異,產權一般是40年或者50年。其次是無法遷入戶口,這樣孩子上學可能很麻煩。另外商業住房是沒有稅費優惠政策的。2.小產權房,這種有遊離市場體系之外的特殊房子,也是不需要購買資格的,如果你購買這兩種房子請你慎重考慮。

    如果確定你要購買的房屋是住宅用房,那麼協議裡一定要明確幾個問題:1.房屋購買合同的備案時間節點,不能無限期的拖延。2.協議裡要明確將來合同如果不能備案,你所交的定金和其他房款退回時間、具體金額及利息的計算方式。3.如果合同不能備案,不能扣你的違約金。開發商要給你違約金。4.合同不能備案,耽誤了你的最佳購房時間,這塊損失開發商怎麼給你賠償。5.明確購房人的名字,不能用其他人代買,那樣風險很大。

    總之這是違法的事情,這種事情有很多人被坑過。普通民眾想跟開發商主張權利,那真的是難上加難,會給自己帶來許多不必的麻煩,所以沒有購房資格,最好不要自作聰明。安安心心透過合法合規渠道買房子。

  • 2 # 文瓊532027627

    何必冒那個風險,一旦簽約沒資格過不了戶交不了房,你就被動了,主動權不在你手裡。

    比如在長沙,如果沒購房資格,法拍房是唯一選擇,法拍房通常圍觀的人多真正報名參拍的人少。因為法拍房背景複雜,有一定風險,很多人不敢輕易下手。其實,法拍房是可以買的,不過不建議個人直接買,有些風險無法預判,建議找專業法輔機構輔助,出點服務費,事前就得做司法盡調,省錢省心省事,找全程兜底服務的,願意承擔風險和責任的。

  • 3 # 我們有房

    由於限購政策在全國大多數城市的執行,我們身邊很多人都沒有了再買房的資格,對於很多家庭已經有兩套房,而還想再買房的朋友來講,一張房票就變得非常的重要。

    對於一些漂泊在另一個城市,想要買房在當地安家落戶的朋友來講,很多城市設有需要2年社保、和稅收證明等條件,也只能等著讓日子快點過去,以達到購房條件的允許。

    如果是外地人買房,社保、稅收證明還未達標的。

    如果買房人不是當地人,需要在工作城市買房子,那麼按照新的限購政策,需要繳納多少時間的社保,或者說是多少時間的一個稅收證明,才可以獲得購買房子的資格。

    如果是這種情況,買房人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差的不多,比如說還需要繳納3-6月個之間,如果等時間到了再買房,一擔心喜歡的戶型、樓層賣完了,第二也擔心市場會有漲價等一些未知情況發現。

    那麼可以和開發商協商先繳納定金和首付款,要求等買房資格條件滿足後再進行網籤。

    如果與開發商協商後同意,那麼一定要籤一個補充協議說明,說明按照正常的手續提交首付款,同時繳納所有網籤需要的手續及資料,簽訂協議雙方同意等到買房人的社保時間繳納足月的時候,再進行網上籤約和按揭手續的辦理。

    再次過程中,繳納定金和首付款的房子,不得賣轉賣他人,不得再漲價等情況發生,最好在這個時候同時簽署一份紙質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這份補充協議或合同必須非常明確以上事項,你們雙方都必須簽字蓋章留存。等社保繳納時間到了,滿足購房資格後,第一時間去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網籤手續。

    如果是本地家庭,已經有兩套房沒有房票,還想再購買房子。

    這種情況是屬於限購政策明令禁止,沒有購房資格的使用者。

    如果你是這種情況沒有房票想要買房,開發商是沒有辦法幫你申請到房票的。

    如果開發商說有可以幫你辦到,那對你來講風險也是非常大的,因為房子不登記在你的名下,產權不屬於你,法律上面是不承認你的所有權的。

    這種情況之下,如果你想買房,唯一的辦法就是用你父母的名字買房,用你已經獨立的小孩的名字買房,或者說是家裡親戚朋友的名字來買房。

    借用家人名額來買房的注意事項和風險規避。

    買房是大事,而且投入非常高,很多人在開始向家人借用名額買房的時候,大家都同意,也沒有額外的想法跟要求。

    但是當房價出現大幅上漲的時候,但被借用名額的一方也想到要買房的時候,發現變成買第二套房首付需要提高到50-60%的時候,很多時候矛盾就會產生了。

    因為借用名額買房發生糾紛的事情,在各類新聞裡面都非常的多,因為涉及到經濟利益,更涉及到一家人的團結與和睦,所以就要提前懂得規避。

    1、一定要簽署一份借用名額購房的說明。

    很多時候大家都以為是親戚是朋友,在口頭上說好同意就可以了,並沒有把這些條件落實到協議上,及合同上,為後面的很多矛盾產生埋下了隱患。

    我們要把任何事情都用合同的形式,協議的形式寫清楚,不要以為是親人就只要口頭承諾,親兄弟明算賬,提前把所有的東西說清楚,避免以後發生糾紛和風險。

    2、明確房屋歸屬人,及被借用名額人由此可獲得的好處

    如果同意對方借用買房名額的,那麼需要在協議上面寫明:

    房屋購買的出資人是誰?

    房屋的產權所屬人是誰?

    雙方自願同意借用買房名額事宜事項。

    被借用名額人,由此可獲得的好處。

    房子如果轉售或過戶,被借用人必須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等等。

    以上的這些條款,都必須清清楚楚,非常明確的白紙黑字寫下來,不要相信口頭承諾,也不要過於相信感情,任何事情在面臨高額利益考驗的時候,都是脆弱的。

    為了避免以後大家說不清楚,雙方都覺得自己吃虧了,也影響了感情,我們寧願先訂立君子協議。

  • 4 # 京雲房產律師團

    本來已經看好了房子,合同也簽了,但是突然出了政策限購了...這樣的情況在今年碰見了很多。

    一般來說沒有購房資格,是不能買房子的。開發商願意籤協議,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沒辦法履行。還存在很大的風險,比如開發商把房子賣給有資格的人了;比如過兩年房子漲價了但是你要求按現在的價格買,開發商和你多要錢,不然就是你沒配合過戶你違約;再比如房子價格低了,你不想買了但是開發商要求你按照原來的價格購買;等等...

    所以如果說想要完全的防範風險是不可能的,就是防範了百分之99,但是那百分之1發生了,那就是百分之百。所以建議題主慎重考慮,畢竟房子的價值非常高,一旦產生問題損失也會很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3d試機號繞膽圖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