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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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雜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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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苦逼的職場大叔
不上五險一金,月薪16000塊,你願意嗎?為啥?
現在國家強制要求企業替員工購買五險一金,如果被查到企業為購買,罰款是很重的。不知道你說的是哪裡,還有這種情況出現。
五險一金還是有很多好處的,具體自己去查查吧。如果公司不給你購買,那就只能自己去買了,也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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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懂社保
樓主你好,不上五險一金,月薪16,000塊錢,你願意嗎?為什麼?這個問題基本上是這樣的,如果說不上五險一金,就意味著你的這個勞動合同沒有和所到的工作單位建立,那麼也就說明你的這個工作是不穩定的,雖然說工資待遇相對是比較高的,能夠拿到16,000塊錢,但是由於你的工作不穩定,所以隨時都有可能被辭退的風險,因為你畢竟沒有和企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所以我認為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這樣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這樣一來的話,對於自己的這份工作是有了一個最基本的保障,最起碼作為企業單位來講,他不應該說是想辭退你就辭退你,所以說對自己的這份工作有一個最基本的保證,當然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後,我們都知道,就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也就是所謂的五險一金的待遇。
並不是說自己不想擁有五險一金,而是一個五險一金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的,只有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後,那麼才會擁有這樣的五險一金的待遇,所以說對我們本人來說還是相對比較重要的,並且擁有了五險一金,實際上你自身的社保待遇包括住房公積金這一塊對於自己的回報相對還是有一定的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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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因為工資高啊。
最近,《奇葩說》最新一期節目的辯題叫做“高薪但不喜歡和低薪但很喜歡的工作間,到底該如何選擇”?我看了之後,也深有感觸。對於大多數應屆畢業生和職場人士來說,到底該如何選擇呢?那麼,我想來談談幾點自己的看法。
很多人在找工作的時候,往往會面臨著兩大難題——喜歡和現實的關係。也就是,在一份自己不喜歡但工資高,和另外一份雖然喜歡但工資低的工作間,到底該如何選擇的難題。
在面臨這類選擇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知道的是:工作首先來說是為了生存,其次是為了生活,然後才是精神歡娛。也就是在選擇詩和遠方的時候,我們首先要選擇暫時的苟且。因為倘若沒有暫時的苟且,連生活問題都沒有解決,靠什麼來實現詩和遠方呢?正是因為我們要實現自己心中的詩和遠方,所以才更願意選擇暫時的苟且。
所以,在我看來。我覺得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可以任性地選擇工作,可以不用考慮太多因素。而當你慢慢成長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工作其實是成長。你選擇一份不喜歡的工作,其實是跳出你內心的舒適圈。
“要不是看在這份工作薪資高的份上,我估計早就辭職了”
這是我聽到過關於“高薪但不喜歡”最多的答案。一位朋友是做生意的,一個月過萬的純收入,可是你問他開心嗎?他的回答永遠是:不快樂。因為做生意雖然賺錢快且多,可是風險大,淡季的時候做虧本生意也自然不在少數,況且一切事宜都要經過自己打理,又苦又累。
可支撐他繼續下去的原因是:雖然不喜歡,但我卻可以透過高薪來改善生活品質,我可以拿著掙的錢買自己想要的東西、可以不用在父母生病時到處借錢。這就是我堅持高薪但不喜歡的原因。
高薪到底意味著什麼?我覺得高薪意味著你擁有更多選擇的權利,意味著你可以先打造一把抗風的傘。都說生活不易,請撐傘前行。那麼這把傘是什麼?在我看來,這把傘就是你的能力,你有多大能耐就能抗住多大風險。
在這一期節目中,有個辯手的觀點我是很認可的。他說: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擠過北京清晨的地鐵,我有,但那根本就不是地鐵,那就是個鬥獸場,每天地鐵的畫面,人山人海,接踵而至。好不容易擠上地鐵了,可我發現我完全不能呼吸。最可怕的是我根本擠不上去。我就看著那個開往春天的地鐵,在我的面前一趟一趟的過去。
然後他說了句讓我印象很深刻的話,他說:一旦選擇了低薪你很喜歡的工作,你沒有辦法抵禦你生活上的風險和意外。
的確如此,我們在選擇工作的時候切勿任性。年輕的時候,你可以肆意妄為,可以任性選擇,你可以選擇一份自己喜歡但工資低的工作,只要自己開心就好。
可是當你人到中年呢?當你有了家庭呢?我想,那個時候在工作地選擇上,往往是身不由己的,哪裡會有那麼多選擇,更多的是一份責任與擔當罷了。
我來舉個例子: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找了一份自己喜歡但工資不高的工作。每天朝九晚五,每個月的工資除了基本花銷,還有房租以外,而且每個月還要節省開支,都不敢在外面大吃大喝。除去這些以外,基本就不剩什麼餘錢了。每天為了生活絞盡腦汁、身心疲憊。這樣的生活再持續下去,總有一天也會失去對這份工作的喜愛的。
對於很多人來說,其實並沒有誰喜歡工作,誰都想舒舒服服過日子,可沒有前半段的積累怎麼可以享受呢?前半生欠下的債,在後半生你都會一一還上。
每一份工作都有它的弊端,再好的工作你也會有不順心的時刻,即便是自己喜歡的工作,久而久之,誰也不敢保證不會有任何的困難。所以,我們目前來說,應該先把自己應該做的事做好了,再來談喜歡。
“20歲沒錢,那很正常;30歲沒錢,可能是沒有好的家境,需要更大的努力;40歲沒錢,只能自己找原因了”。
當然了,錢不能代表一切。我們要儘量跳出選擇的舒適圈,不要在幹不動的時候還在為生計發愁。
而在相反的情況下,那些選擇“高薪但不喜歡的工作”的人,現在過得怎麼樣呢?
雖說不知道他們多數人的具體近況,但我敢肯定的是:他們的情況一定不會差。其實對於高薪但不喜歡的工作,我覺得一個很重要的點就是到底什麼是喜歡?難道把愛好當做工作就是喜歡了嗎?但如果沒有實現財富自由,拿什麼來通往喜歡呢?如果沒有實現財富自由?何來的精神自由呢?當然,也不是絕對的。
就像我總說“人生具有多種可能性”。對於不喜歡的東西,我們要敢於去嘗試,敢於突破自己,有些東西你慢慢去嘗試,你才會發現其實一切沒你想象得那麼糟。
能把自己的熱愛當工作這是人生幸事,但實際上,我們很少有這樣的情況存在。在工作的選擇中,我們總是面臨喜歡和不喜歡的問題。
但其實,我認為根本就不存在喜歡或不喜歡。往往你不喜歡的工作,是其他人夢寐以求的。我們都要在應該的基礎上再來談喜歡,然後認真對待每一份“應該”做的事,把每一份“應該”做的工作變成喜歡,那才是人生幸事。其實,說到底就是你對待工作的態度,也就是前面有篇文章中給大家提到的:要學會愛我們所從事的工作。
最後,不管怎樣我們都要記得,無論做什麼工作,我們的初心是為了生存,然後為了好好地活著,最後才是精神上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