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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野史奇文

    秦檜這個人確實有些本事。當初他一家和徽欽二帝及大批官員一起以“階下囚”的身份,被擄至北國。沒過多久,他就憑著自己慎密、深邃的心機、手段,取得了金國上層的賞識。成了金國高層人士的座上賓,後來竟然成了南侵主帥-撻懶的隨軍轉運史。每到一地,他就動用自已以前的“人脈”搖唇鼓舌勸宋軍投降。在他的幫助下,金軍兵不血刃地奪了多座城池。建炎四年,秦檜自金營“逃”了回來,據他自己說:是殺了監管他的金人,跑到船上逃回來。這在當時就是一個盡人皆知的大謊言!滿朝文武,質疑如潮,大家的懷疑是非常有道理的:一、秦檜與孫傅等多名宋臣關押在同一個地方,為什麼只有他回來了?二、“自燕至楚”二千八百多里,又是過河又是越海,關卡重重。他怎麼能一點兒困難和危險都沒碰到,就殺了看守,跑了回來?三、就是有個別金人放他,也要扣押他的妻子、親屬。他如何能把妻子親屬甚至丫鬟、僮僕都帶了回來?這種“勝利大逃亡”也太不符合常理了!他的鬼話誰也不信,但是,皇上信了!皇上說:“秦檜這個人樸實、忠厚,朕得到他,一夜都沒睡好覺。因為聽到了母后和二帝的訊息、又得到一個好臣工,真是高興啊!”皇帝這麼好唬弄嗎?非也!皇帝很聰明的,所有人都明白的事,他怎麼能看不透!原來,秦檜一見皇上,就掏出了早已寫好的【與撻懶求和書】。和他的政治主張:如欲天下無事,南自南、北自北…。千萬不看輕這六個字,這正是秦檜賣國投敵的核心策略。從主觀法理上放棄了北方被佔領土,拋棄了“忍死望恢復”的北方人民,和浴血奮戰的北方抗金武裝。等同於承認金國的侵略成果。個人認為:以秦檜的行事風格,他一定當時就向趙構和盤托出了他的主張、身份和使命。他對皇帝的內心世界洞查精準:趙構懼怕戰爭,無論北伐成功與否,都會對趙構的皇位構成威脅,他只想偏安一偶,當他的太平皇帝。而秦檜背後有金國主子撐腰,又有太后、二帝等一大批籌碼。他完全不用為自已的安危擔憂。何況,趙構也樂得建立這樣一條,直通金國上層的管道。宋史上這樣記載:雖然以前宋朝也派過幾次使臣求和、但一直是邊打邊談,真正與金人解仇議和,確實是從秦檜回來才開始的。就是因為秦檜在金朝上層中首先提倡“議和”,撻懶才放他回來!滿朝文武只有宰相範宗尹和同知樞密院李回替秦檜辯解,盡破群疑(個人認為:這二人是皇上指派的,所謂盡破群疑,只不過是把洶洶的與論強行壓了下去而已)。這個秦檜的恩人,宰相範宗尹。沒過多久,就讓秦檜找個機會給搞掉了。原因是:有一次範宗尹提出:過去一階段,皇上賞賜有些過濫…。秦檜也認為:確實應該糾正。他表示堅決支援範宗尹的主張。二人相約一起去給皇上提意見。可是,皇上聽了範宗尹的勸諫,堅決反對,言辭激烈。秦檜一見,立馬反過來擠兌範宗尹。這個倒黴宰相就因此被炒了魷魚。秦檜多次使用類似的手段,搞掉了很多政敵。秦檜不僅是叛徒、內奸、殘害忠良(是包括岳飛在內的一大批文武高官)、貪贓枉法…的奸臣,其人品也是壞得出奇。所以,八百多年來“人從宋後羞名檜”是很有道理的!

  • 2 # 靜夜思160519196

    秦檜最初面對金國皇帝的時候也是一臉正氣,向著對方就是一通罵。但是金華人把刑具抬上來的時候,他就慫了。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 3 # 傳奇主教

    應該是和金人達成某些利益 金人才會放他回來的 自己逃回來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真的是自己逃回來的會對金人恨之入骨才對 而不是對以一心伐金的岳飛作對

  • 4 # 龍子

    秦檜是被金人放回南宋當內奸的,他一個人能從金國逃回來,有這種可能嗎?除非它會飛,否則是根本不可能逃回南宋的,這一切都是金人安排好的,也為岳飛被害具備了可能。岳飛不死,金人不安,岳飛不死,秦佞無法對金國交差。

  • 5 # 鷹

    秦檜是地地道道的文人,而且享受習慣了。古時交通不便利,要想逃回來比登天還難。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被收買放回來的。

  • 6 # 心如海369

    竟沒事扯犢子!秦檜是在五國城坐高鐵回到杭州的!

    他要不答應給大金國做內奸,他咋回來啊?

    他要不答應害死岳飛,解散岳家軍,金國都不一定放他!

  • 7 # 初心穩立

    一個願意成為漢奸的奸賊,來去必會得到授命方給予的方便,這是不難理解的。

    一個為自己的間諜的行為,在此其間,做出再多的貢獻,做出過再多成績,那都是在為它們的漢奸賣國賊的行做掩飾,做掩蓋,做掩護,是為它們的漢奸賣國賊行為服務的,為做好漢奸賣國賊所做的付出和投入,對對於它們是一個漢奸賣國賊的性質和實際目標操作是無可非議的。我們絕不能因此為其洗白。洗白它們,這些畜生,是我們全中華民族的恥辱。我們永遠贊同,也永遠希望讓它秦檜跪著,永遠的跪著,不能更改他危害民族的罪惡!!!

    它們夫妻跪的它們的恥辱和它們犯下的罪惡!是該永遠永久懺悔的。它們的跪該是對後來人永久的告誡和警示! 這與秦檜的姓氏和後輩子孫無關,卻與大義正義道義相關,望眾目當皆有此自知之明!!以警後來人,永不做漢奸賣國賊,不管如何的國破家亡,也要保家衛國,捍衛正義。

  • 8 # 歷史的小學生

    秦檜於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十月,帶著妻子王氏及原來一起被擄往金國的全部隨從,滿載豐厚的財寶,投奔漣水軍(屬江蘇)的宋方水寨,然後又航海前往宋高宗的行在越州。他回到南宋後,一會說自己是“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而來,一會兒又說自己是“殺虜人之監己者,奪舟來歸”。前後矛盾,破綻甚多,後自撰一本叫《北征紀實》的書,作為解釋自己南歸的最後定稿。但實際上,這是一本胡編亂造的誆書。據《玉照新志》和《鄂國金佗續編》記載,秦檜南歸實際上是金國“密縱之”的結果,這是完全符合事實的。

    很快,南宋一些官員對秦檜的行蹤就提出了疑問,他們認為即是“全家同舟,婢僕亦如故”,絕對“非逃歸也”。靖康之變時“與檜同時被執軍前,鮮有生者。獨檜數年之後,盡室航海以歸,非大奸能若是乎”。我覺得這個分析是無可駁斥的。

    我們靜下心認真想一想,靖康之變時,秦檜一同被金軍擄往北方,作為俘虜,金國肯定是嚴加看管的。即使僥倖脫逃,哪有攜帶大量金銀珠寶一起逃命的。況且秦檜身在異鄉,他既不是商,也不是官,而是一個俘虜,那麼,如此數量巨大的金銀珠寶又從何而來?另外,同秦檜一起回來的,除了他的妻子王氏,還有當初一同被擄走的貼身隨從竟然也一個不少的一起回到了南宋,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假如沒有金國的同意,這樣一群浩浩蕩蕩的逃命之人能回到南宋嗎?答案是否定的。

    據《會編》和《鄂國金佗稡編》記載,秦檜被擄到金國之後,馬上就變節投敵。一同被擄往北方的宋朝官員,如張叔夜、孫傅、司馬樸、陳過庭等人都寧死不屈,唯獨秦檜見風使舵,極力討好金人。金國將這些俘虜送往顯州(今屬遼寧)時,唯獨秦檜被完顏昌留了下來。秦檜頗受完顏昌青睞,先充“任用”,後作“參謀軍事”,由階下囚搖身一變成了座上賓。即使一向鄙視漢人的完顏兀朮也對秦檜另眼相看,“嘗招檜飲”,一同陪酒的“皆中都貴戚王公之姬妾”。由此可見,秦檜已完全賣身投靠於金國。他的歸宋,就是金人“密縱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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