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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週週123542

    忠誠是一種品性,一種風範,一種信仰。《聖經》上記載:猶大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常列於十二門徒名單的末位,來自猶太省南部的加略鎮,為耶穌和中門徒掌管錢囊。耶穌受難前幾天,伯大尼的馬利亞用貴重的香膏抹耶穌的腳,以表示敬愛,猶大(《聖經》記做“門徒”)卻責怪說,何不把香膏賣了救濟窮人,而做此浪費呢?他心中其實並不顧念窮人。耶穌說,由他吧,他是為我安葬才用的;今後常有窮人與你們同在,他們卻不常有我。此後,猶大就與陰謀殺害耶穌的祭司長商議,以30塊銀子的酬價把耶穌賣給他們,並定出暗號,他和誰親嘴,誰就是耶穌。猶大帶領眾人在客西馬尼園找到耶穌後,假惺惺地喊一聲“老師”,就前去和耶穌親嘴。隨從的人見暗號後一擁而上,將耶穌捉拿。耶穌被判釘十字架後,猶大後悔了,把錢交回,自己上吊而死。後人用“猶大”指稱“叛徒”,用“像猶大一樣卑鄙無恥”來喻指“出賣親人和朋友的可恥行徑”。由此可見,忠誠永遠是一種美好的品性,一種風範,更是一種信仰。在商業社會,經濟的因素很重要,對個人來說,金錢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一個人的優秀品格。筆者記得這樣一個故事,雖然主角是一條狗,但是“忠誠”的意味卻表現得淋漓盡致。很久以前,在阿巴加旺住著一個領主。領主有一個老婆和一個兒子,他的兒子還小,躺在搖籃裡,每天得有人照看。他還有一條狗,這是一條忠心耿耿的大狗,這條狗勇敢倔犟,打起架來不置對方於死地不肯罷休。一天,領主的老婆去教堂了,領主坐在院子裡乘涼。忽然傳來一陣號角聲。隨後他看見一匹牡鹿從他身邊跑過,一群獵人和狗在後面追趕。“我得和他們一道去追,”領主自言自語地說,“我是這塊土地的主人,這匹牡鹿有我一份。”那條狗照例跟他走,可這回主人指了指睡在搖籃裡的孩子,它就乖乖地蹲伏在搖籃的一邊了。主人走後不久,一隻狼從門外走進來,聞到人體的香味,就直接朝搖籃跑去,想吃掉這孩子。狗呼哧一聲站起來,豎起背上的毛,一眨眼工夫,它已經和狼扭打在一起了。這是一頭厲害的狼,是山裡有名的“灰色武士”。兩個天生的冤家用牙齒撕咬,直打到口角流血,皮毛扯成一片一片,像破布條似的掛在身上。它們從房間的這一頭打到那一頭,撞翻了搖籃,血濺在毯子上。這期間,小孩子一直安安靜靜地睡著,一點沒有受到驚嚇,那頭狼根本就沒有機會接近他。最後狗把狼逼到了房間盡頭的一個角落裡,狼的嚎叫聲平息下來,變成了喘息聲,吼叫聲變成了嘶啞的呻吟聲,已經無力掙扎了,狗立即使出了最後的力氣,咬斷了狼的喉嚨。過了一會兒,打到獵物的領主興高采烈地回家了。狗聽見院子裡主人的腳步聲,掙扎著站起來,跑出去迎接主人。狗搖著尾巴要舔主人的手,可主人聞到的是狗滿嘴的血腥味,看到的是血跡斑斑的狗腿和盡是血跡的地板,以及倒扣在地板上的搖籃:孩子呢?哪兒也看不見,領主大吃一驚,心生傷悲。“惡魔!”領主一邊高喊著,一邊拔出劍。他憤怒得幾乎要發狂了,以為這狗吃了他的孩子,便拿著劍朝狗刺去,就在這時,領主聽見搖籃底下傳出孩子的啼哭聲,他急忙奔過去,扶正搖籃,看見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地躺在那裡,白胖胖的手指頭正扯著圍在嘴邊的絲巾。領主把孩子抱在懷裡,又發現了遠處屋角的那隻死狼。這時,他才終於明白,看著兩腮撕裂,血肉模糊的狗自責不已。結局可想而知,這隻狗成了英雄,它的忠誠打動了包括主人在內的很多人。是的,狗的忠誠也是眾人皆知的事情了,狗尚且如此,更何況人呢?對我們的工作而言,忠誠是一個人高潔品質的亮點,你會因為自己的忠誠贏得領導的信任,領導會因你的忠誠把你當做朋友來看待,關鍵的時候會把重要的任務託付給你。對事業的忠誠還能贏得朋友的高度評價,甚至能夠贏得領導競爭對手的尊敬。這樣,你就能夠在工作上、在生活上、在事業上為自己打造一片Sunny地帶,使自己的人生永遠充滿燦爛和輝煌。對公司而言,除了工作能力之外,個人對公司的忠誠也是評價一個員工的重要標準。沒有能力的員工可以培養其能力,使其逐步提高工作技能,最終完全融人到公司之中。如果沒有忠誠,即使能力再高,本事再大,對公司也不會有太大價值,並且潛在的危害一直存在,想得到領導的重用幾乎是不可能的。作為公司或企業的一員,努力維護和建設這個平臺應是每一個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自覺主動地維護公司利益是一個員工起碼的職業道德,無論老闆在不在,都應以公司利益為第一,堅決反對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那些懷揣一己之利、肆意破壞公司利益的人不但難以在職業生涯方面得到發展,即使自己獨立開創事業,人格上的缺陷也必將為其事業的發展埋下隱患。綜上所述,那些像猶大一樣因“賣主”而獲得短暫利益的人,無論走到哪裡都會遭到他人的唾棄,都不會得到其他人真正的信任和關心。【聖經箴言】不可離棄忠實誠信,要把它們系在你的脖子上,寫在你的心坎裡。只有這樣做,上帝和人才會喜歡你。

  • 2 # 週週123542

    忠誠是一種品性,一種風範,一種信仰。《聖經》上記載:猶大是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常列於十二門徒名單的末位,來自猶太省南部的加略鎮,為耶穌和中門徒掌管錢囊。耶穌受難前幾天,伯大尼的馬利亞用貴重的香膏抹耶穌的腳,以表示敬愛,猶大(《聖經》記做“門徒”)卻責怪說,何不把香膏賣了救濟窮人,而做此浪費呢?他心中其實並不顧念窮人。耶穌說,由他吧,他是為我安葬才用的;今後常有窮人與你們同在,他們卻不常有我。此後,猶大就與陰謀殺害耶穌的祭司長商議,以30塊銀子的酬價把耶穌賣給他們,並定出暗號,他和誰親嘴,誰就是耶穌。猶大帶領眾人在客西馬尼園找到耶穌後,假惺惺地喊一聲“老師”,就前去和耶穌親嘴。隨從的人見暗號後一擁而上,將耶穌捉拿。耶穌被判釘十字架後,猶大後悔了,把錢交回,自己上吊而死。後人用“猶大”指稱“叛徒”,用“像猶大一樣卑鄙無恥”來喻指“出賣親人和朋友的可恥行徑”。由此可見,忠誠永遠是一種美好的品性,一種風範,更是一種信仰。在商業社會,經濟的因素很重要,對個人來說,金錢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一個人的優秀品格。筆者記得這樣一個故事,雖然主角是一條狗,但是“忠誠”的意味卻表現得淋漓盡致。很久以前,在阿巴加旺住著一個領主。領主有一個老婆和一個兒子,他的兒子還小,躺在搖籃裡,每天得有人照看。他還有一條狗,這是一條忠心耿耿的大狗,這條狗勇敢倔犟,打起架來不置對方於死地不肯罷休。一天,領主的老婆去教堂了,領主坐在院子裡乘涼。忽然傳來一陣號角聲。隨後他看見一匹牡鹿從他身邊跑過,一群獵人和狗在後面追趕。“我得和他們一道去追,”領主自言自語地說,“我是這塊土地的主人,這匹牡鹿有我一份。”那條狗照例跟他走,可這回主人指了指睡在搖籃裡的孩子,它就乖乖地蹲伏在搖籃的一邊了。主人走後不久,一隻狼從門外走進來,聞到人體的香味,就直接朝搖籃跑去,想吃掉這孩子。狗呼哧一聲站起來,豎起背上的毛,一眨眼工夫,它已經和狼扭打在一起了。這是一頭厲害的狼,是山裡有名的“灰色武士”。兩個天生的冤家用牙齒撕咬,直打到口角流血,皮毛扯成一片一片,像破布條似的掛在身上。它們從房間的這一頭打到那一頭,撞翻了搖籃,血濺在毯子上。這期間,小孩子一直安安靜靜地睡著,一點沒有受到驚嚇,那頭狼根本就沒有機會接近他。最後狗把狼逼到了房間盡頭的一個角落裡,狼的嚎叫聲平息下來,變成了喘息聲,吼叫聲變成了嘶啞的呻吟聲,已經無力掙扎了,狗立即使出了最後的力氣,咬斷了狼的喉嚨。過了一會兒,打到獵物的領主興高采烈地回家了。狗聽見院子裡主人的腳步聲,掙扎著站起來,跑出去迎接主人。狗搖著尾巴要舔主人的手,可主人聞到的是狗滿嘴的血腥味,看到的是血跡斑斑的狗腿和盡是血跡的地板,以及倒扣在地板上的搖籃:孩子呢?哪兒也看不見,領主大吃一驚,心生傷悲。“惡魔!”領主一邊高喊著,一邊拔出劍。他憤怒得幾乎要發狂了,以為這狗吃了他的孩子,便拿著劍朝狗刺去,就在這時,領主聽見搖籃底下傳出孩子的啼哭聲,他急忙奔過去,扶正搖籃,看見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地躺在那裡,白胖胖的手指頭正扯著圍在嘴邊的絲巾。領主把孩子抱在懷裡,又發現了遠處屋角的那隻死狼。這時,他才終於明白,看著兩腮撕裂,血肉模糊的狗自責不已。結局可想而知,這隻狗成了英雄,它的忠誠打動了包括主人在內的很多人。是的,狗的忠誠也是眾人皆知的事情了,狗尚且如此,更何況人呢?對我們的工作而言,忠誠是一個人高潔品質的亮點,你會因為自己的忠誠贏得領導的信任,領導會因你的忠誠把你當做朋友來看待,關鍵的時候會把重要的任務託付給你。對事業的忠誠還能贏得朋友的高度評價,甚至能夠贏得領導競爭對手的尊敬。這樣,你就能夠在工作上、在生活上、在事業上為自己打造一片Sunny地帶,使自己的人生永遠充滿燦爛和輝煌。對公司而言,除了工作能力之外,個人對公司的忠誠也是評價一個員工的重要標準。沒有能力的員工可以培養其能力,使其逐步提高工作技能,最終完全融人到公司之中。如果沒有忠誠,即使能力再高,本事再大,對公司也不會有太大價值,並且潛在的危害一直存在,想得到領導的重用幾乎是不可能的。作為公司或企業的一員,努力維護和建設這個平臺應是每一個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自覺主動地維護公司利益是一個員工起碼的職業道德,無論老闆在不在,都應以公司利益為第一,堅決反對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那些懷揣一己之利、肆意破壞公司利益的人不但難以在職業生涯方面得到發展,即使自己獨立開創事業,人格上的缺陷也必將為其事業的發展埋下隱患。綜上所述,那些像猶大一樣因“賣主”而獲得短暫利益的人,無論走到哪裡都會遭到他人的唾棄,都不會得到其他人真正的信任和關心。【聖經箴言】不可離棄忠實誠信,要把它們系在你的脖子上,寫在你的心坎裡。只有這樣做,上帝和人才會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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