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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慧希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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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徒生333
其實大概每個人都會有有這樣的設想:如果我回到過去,憑著先知先覺一定會大獲成功:如果我能選擇下輩子的生活,我一定會選擇大富大貴,衣食無憂的生活……
想著,想著,就會陷入深度意淫中,我要住豪華的房子,錦衣玉食,交豔麗無雙的女朋友……,那樣的日子才是神仙的生活。
可是,當我想到我自己如何如何過的時候,還會想一些其他的事情。
譬如,父母。勞累了一輩子,到了七十高齡也難以安享晚年!如果真的有那樣機會的話,一定要給父母最優渥的條件,讓他們享盡天倫之樂!
譬如,妻子。就算心裡想著泡盡天下美女,結髮之妻始終在心中最深的角落藏著。如果真有那樣的機會,一定要滿足她想買什麼買什麼的願望!
譬如,孩子。如果能選擇下輩子的條件,一定要讓孩子受最好的教育,畢業後幹一些孩子愛幹又輕鬆的工作。等她出嫁的時候,給她最完美的婚禮。生孩子後再幫她帶孩子!
……
如果能選擇,那是多麼美妙!
可,題主的假設是能選擇下輩子!下輩子意味著什麼?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能成一家親人,又用盡了多少年的福分?如果有下輩子,下輩子我們還會是親人嗎?
於是,恐慌!
真的有下輩子的話,能與親人共享這世間繁華才是最幸福的事情。但,如果,親人跟財富只能選擇一種呢?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糾結:畢竟按傳說中喝了孟婆湯親人間誰都不會認得誰,親人之間緣份已盡,下輩子也不用揹著今生的情分去生活,現在選擇優渥的條件下輩子也不會有心裡負擔。
但是,這個選擇是在這輩子親人緣分尚在的時候做,誰又能狠下心來做出拋棄今生情分的選擇?
思來想去,我想明白了!
其實,今生覺得困苦不是因為自己受罪,而是因為看不得親人跟著受罪。而來生又怎能單獨享福?
因此,如果能選擇來生的生活,且是單選題,我只能選擇跟今生的親人在一起,哪怕到時誰都不記得我們已經有了一世的親人情分;如果可以多選,那就再加上其他想要的東西:醉臥美人膝,醒掌殺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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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人信不信神(上帝),神是客觀存在的。
宇宙中到底有沒有神?若有神,我們怎樣證明他的存在並認識他呢?今天的課文就是要籍幾個客觀的事實來認識神:
1.是使無變有的:神說有就有。他用說話來創造萬有,萬物靠他而立。有人認為宇宙的來源是出於一次大爆炸。那麼我們就此推論,太初若沒有物質何來爆炸呢?爆炸只會產生混亂又怎會產生有秩序的宇宙呢?若說是一次很特殊的爆炸,這隻能證明是神創造的過程。
2.有設計:科學家發現在浩大無邊的宇宙中充滿了設計、規律和奇妙。
舉例一:每一顆星球都圍繞自己的軌道行轉,星球間存在這互相吸引之律使星球不至於偏離其軌道而導致星球相撞毀滅。聖經說:神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
舉例二:地球與太陽的距離剛剛好,若太遠,地上的人就要凍死;若太近,地上的人要熱死。地球的體積若太小,就不能吸住圍繞地球的大氣層,若沒有大氣層,人就不能存活。地球的體積若太大,活在地上的人的體重就會逾千磅,這樣,人也是不能存活。所以,神所造的地球剛剛好適合人居住。
其實科學家不是在發明而是在發現,發現了宇宙滿有規律、秩序和奇妙。當人發現的越多就越感覺自己渺小。難怪有資料顯示:有史以來三百個最出名的科學家,其中百分之九十是信耶穌,認識獨一真神的,這包括愛因斯坦、牛頓等。他們曾形容自己一生的發明只不過是沙灘裡的一粒沙。
二、從萬物的奇妙證明有神: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籍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聖經告訴我們籍著神所造的萬物使我們能認識他的存在。如一張木凳的存在就證明有一位木匠製造他,但你不能因現在找不到那木匠而否認曾有那位製造木匠的人存在。同樣,高大宏偉的大廈也必是有人建造出來。若僅僅是一堆建築材料放在那裡,就只不過成為垃圾。但若有建築師、工程師和工人去利用那些材料來製造,高大的建築物就必呈現出來。何況這浩大無邊的宇宙,豈不更是源於造物主嗎?
又如:科學家發現人體滿了奧秘:
為何人的頭髮會長而眉毛不會呢?這正是創造生命的主奇妙的設計,使眉毛不至於不斷生長遮蓋眼睛,並且眉毛生長的方向是很有講究的,左眉向左長,右眉向右長,為要保護人的眼睛。這樣,當有汗水或雨水從上流下來時就不會直接流入眼睛。人的耳朵是用軟骨構成的,若是硬骨,那麼,當人睡覺時一番側身睡時就會將耳骨壓碎了。還有,人的鼻子的方向是向下而不是向上,若向上就如人所造的煙窗那樣,既不美觀,並且下雨時就要裝水,那真是一分鐘沒有雨傘都受不了。造物主的設計顯出了神的智慧。科學家又發現動物界被造的奇妙,例如蝙蝠沒有眼睛卻能在山洞橫行無忌的飛行,原來他是靠超聲波來導航;螢火蟲為何會發光而不發熱?螞蟻為何會預知暴雨降臨,而預先將大量泥土堆積於洞口周圍?
還有:在寒冷氣候時,河面和海面會結冰,但河裡和海里深處卻不結冰,因為水的特質,使所有水中的生物可以存活,這也正是造物主的智慧。
三、人的本能證明有神:
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一19)
神怎樣向人顯明呢?聖經告訴我們在神所創造的植物、動物和人當中,人是最高層次的生命,不僅有體、又有魂和靈(魂包括人的情感和意志)。靈使人能認識靈界、認識神。如經上所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二7)又說: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帖前五23)所以,這就解釋了為何在動物界裡沒有宗教。一隻狗當他遇難時絕不會懂得向神明求救,人卻不同,這是因為造物主造人時,已將靈魂賜給世人。俗語也說:人是萬物之靈。只是人被罪惡和魔鬼迷惑而拜了假神。
四、無數聖徒的經歷證明有神:
歷世歷代、古今中外有無數的人因信耶穌回到造物主愛的懷抱裡,而親身經歷了神的大能,經歷了神怎樣拯救他們脫離罪惡的捆綁,不再賭博,夫妻從離婚邊緣回覆彼此相愛,勝過魔鬼,不再懼怕命運,活出美好的基督徒見證。這些見證實是不勝列舉。
五、進化論的不可靠:
1.進化論乃是建立在許多的假設和推論上,這並不合乎科學邏輯。
2.近代科學家發現猿猴血液的血型和人類不同,體內細胞的基因也不同,故根本是不可能進化成為人。
3.進化論的創始人達爾文後來也信了主耶穌,並承認萬物始於神的創造。
(達爾文的家人為了保全他的一世英明,在達爾文死後曾違揹他的意願否認達爾文生前棄絕進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