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gedjhoopbnm

    我不同意這樣處理問題,如果可以,那麼多貪官是不是媳婦孩子受牽連,貪官比老懶壞的多,老懶是欠錢,貪官是貪官汙吏,比懶歷害的多!

  • 2 # 文明剛剛崛起

    這件事情的邏輯和吃不吃野生動物是一樣的道理。

    像野雞、野鴨、竹鼠這些野生動物,很大一部分都是在養殖的,即創造了就業的機會,也滿足了大家的口腹之慾,對社會是做過貢獻的,也創造了很多的就業機會。所以這些養殖的動物應該可以上市流通的。真正要打擊的是那些去野外捕捉回來的,明明可以透過別的方式去掙錢,非要靠販賣野生動物,這些才是要受打擊的。

    但是,國家為什麼禁止野生動物的銷售,不區別是真正野生的,還是野生品種人工養殖的?因這隻要允許有人工養殖的,那市場上所有都可以打著人工養殖的名義出售。而且直接抓野生的可不用搭上飼料、場地、人工、水電的錢啊,最後這個口子開著,很多原來合法養殖的也會盡量搞點野生的以便獲利。執法部分實在也沒有精力去挨個分析這到底是野生的還是養殖的。

    所以,老賴的問題也是一樣的。

    現代企業制度最大的特點就是保護投資人,公司可以選擇有限責任。所謂有限責任,就是在經營企業時你可以選擇當本金賠光的時候,選擇破產,公司的債務和個人的債務是分開的。也許債權人還會向個人追繳,但從法律上是不會認定為老賴的。至於不願意破產的止損的,還是想要翻身,要想起死回生,不斷的以私人名義借款,那是他個人的選擇,有的是出於對未來的信心,有的是出於賭博式的回本心理,有的時出於其他考慮,但不管怎麼樣,在借款的時候,他就應該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如果不能成功,那他是不具備償還能力。如果成功,當然也就翻身的。如果沒有翻身的誘惑,他會去借款嗎?

    所以說,做為創業者,都是應該有清楚的判斷的,不要再失敗之後說,我的初心是好的,我是為什麼什麼,如何如。

    退一萬步講,國家如果不把創業失敗借款的人列為老賴,那大家都可以去創業了。不管有沒有什麼好的專案,有沒有能力,有沒有信心,能借著錢就可以創業。成功了自己當老闆,失敗了尼?我是為了創業啊,我了不是老賴,錢是還不上了,以後再說吧。

    再說一下連帶。其實現在連帶的並不多。我個人認為有些連帶是合理的。像是夫妻共同財產連帶的,這是合理的。總不能老公借錢創業,把錢給了老婆自己淨身出戶,然後破產當個老賴,老婆還是個富婆把他給包養著,照樣錦衣玉食吧。夫妻兩人借一堆錢,雙雙入獄了,留下一個孩子孤獨的開著法拉利,住著大別墅,可憐巴巴的在等著父母出獄。

  • 3 # 孤獨今生逍遙

    有錢不還才是老賴,要是因病致貧無法償還的你定老賴未免不近人情,他連三餐都保證不了甚至隨時都可能去世,有還款意願卻無能力能減免點是一點,時間上在寬鬆點就更好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巴克利選出心中的NBA現役前五球員,沒有歷史最佳射手庫裡,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