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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賴老的窩

    一方面學校不會承認失誤,學校的回答一般是網路故障原因,其實說白了就是學校的問題,咱們都知道擬錄取是什麼意思,學校擬錄取,學生要在網上點選同意待錄取,也就意味著不能再調劑,不能參加其他學校的複試,這波操作誰來負責明眼兒的事,建議考生維權,讓學校給出合理解釋,打破這種惡性迴圈,其實每年都有這種情況出現

  • 2 # 中華教育網

    首先,這是屬於學校的過失,這種失誤肯定會給考生帶來影響,嚴重的可能還會影響到考生的前途命運。

    因為,每一位考生只能接受一所大學的擬錄取。所以說,擬錄取後再取消,會直接耽誤考生調劑其他學校,特別是隨著時間的推遲,可調劑的學校與專業會越來越少,特別是好學校,基本上沒有了。

    如果這種失誤是學校單方面的原因,就不應該讓考生來買單,學校必須得給出一個合理說法才行。

    如果考生實在無法接受並且也不能理解學校的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建議向相關部門反映,讓其介入調查。

    學校應該能夠對每一個考生負責。

    也希望考生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勇敢維權,維護個人正當權益。

  • 3 # 寒門燭光

    選擇都是雙向的,考生有選擇學校的權力,學校也有選擇考生的權力!

    有些人認為,只要帶有“錄取”二字,就是鐵板上釘釘了,其實不然,擬錄取只是學校對考生的初步認可,並不代表就正式的認可了!

    或許,你有什麼隱瞞了,被學校發現了而拒絕了你等等因素!

    這就好比大家去單位工作,過了實習期並不見得就一定要要你!因為你的各方面表現都達不到單位的要求,被拒絕也很正常!

    學校也需要擇優而取,不是說非要錄取不可!

    當然了,擬錄取對很多考生來說也是一種極大的風險,一旦接受,就意味著要承擔被刷掉的風險!

    一句話:考研有風險,確定擬錄取要謹慎!

  • 4 # 北辰寓工

    先說明為何取消吧。有些條件是靠考生承諾而錄取的,到了擬錄取階段這些承諾必須兌現。否則會被取消錄取。這種情況學校不存在失誤。如果學校公佈的擬錄取是個前年的版本,這個學校才承擔責任。先檢查考生兌現了承諾沒有。

  • 5 # 李小汪老西

    擬錄取的意思是,高校已經打算錄取這名學生,但錄取通知書還沒有正式發放。

    在複試結束後,學校一般會在2---3個工作日內公佈複試成績。

    複試成績公佈之後,學校按照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會透過研招網招生系統,給滿足錄取條件的考生髮送擬錄取通知。

    考生在接到擬錄取通知之後,需要到研究生招生系統上進行確認。

    不論是第一志願,還是調劑的考生,在接到擬錄取通知之後,都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在系統上進行確認。確認之後,就代表你接受了學校的錄取通知。【有些學校一志願考試不需要進行確認】

    另外,只要接受了擬錄取,你的複試基本已經算結束了,此時你不能夠再參加其他學校的複試,你也不能夠再申請調劑。

    考生接受了學校的擬錄取之後,學校會將所有擬錄取考生的初試、複試成績、報名材料等資料,提交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教育管理部門會對院系提交的資料進行稽核,同時會公佈監督電話、郵箱等,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從以往的情況來看,考生接受擬錄取通知之後,基本算是已經被正式錄取了。

    除非在報名的時候,考生不符合報名條件,透過弄虛作假,取得了報名資格。再或者,在初試或者複試的過程中,存在著違規、違紀行為,名單公示之後,其他考生提出了異議。

    考生接受擬錄取通知之後,學校一般不會單方面取消擬錄取通知,當然不排除會有一些特殊情況。

    比如,學校接受到舉報,考生在複試的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

    再或者,考生自己出現了特殊的情況,已經找到了合適的工作,不想再繼續讀書。

    出現這些特殊情況,院系的招生老師一般都會先聯絡考生,在徵得考生的同意之後,再取消擬錄取通知。

    同時,學校一般也會按照規定,在官網上進行公示。已經被錄取的學生中,有人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者放棄擬錄取資格,此時會按照綜合成績依次替補。

    因此,如果考生確認之後,學校單方面的取消了擬錄取通知,此時,最好你打電話問下學校的招生老師,是什麼原因取消了錄取通知?

    是招生老師操作失誤?還是其他原因?

    如果學校操作失誤,那你就要弄清楚,學校真的是操作失誤?還是有其他內幕?

    比如,前幾天網上有訊息稱,某學校給複試成績低於60分的考生髮了擬錄取通知。

    這種情況,學校肯定會取消擬錄取通知,畢竟學校本身就存在違規行為。

    教育部已經明確規定,研究生複試應側重考察考生對專業知識掌握的深度和綜合素質,如果專業素質不達標,複試成績不及格,將一票否決。

    大部分學校的複試細則也明確規定,複試成績不及格或未參加複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既然有明確的規定,那麼複試成績不及格,因錯誤操作,給學生髮了擬錄取通知,發現錯誤之後,肯定需要及時撤回,不然就是錯上加錯。

    這種情況學生有沒有過錯?

    通常來看,出現這種情況,肯定不單是學校的過錯。

    畢竟,學生在複試之前,肯定需要認真閱讀學校的招生簡章、複試通知。

    如果考生自己沒有認真閱讀報名簡章和複試細則,那麼考生自己肯定也有過錯。而如果考生閱讀了報名簡章和招生細則,明知自己不滿足錄取條件,仍然接受了擬錄取通知,這類考生往往存在僥倖心理,他們肯定也不值得“保護”。

    但也不排除有些學校違規操作,學生完全符合錄取條件,學生在接受擬錄取通知之後,學校卻單方面的取消了擬錄取。

    萬一出現這種特殊的情況,考生可以透過兩種途徑解決。

    一是,透過投訴電話或者是郵箱,向學校的招生辦公室投訴。注意是學校的招生辦公室,不是院系的招生辦公室,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需要對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如果學校不處理,那麼可以直接向學校所屬的教育管理部門投訴。比如教育局或者省教育廳。

    除此之外,還可以選擇向媒體曝光。

    期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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