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1)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發票、飛機和火車的票據、銀行收付款通知單、企業購買商品、材料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等。
(2)自制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開工單、成本計算單、出庫單等。
2、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自制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及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彙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類。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同時記錄若干項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
如各種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企業有關部門領用材料的“領料單”、職工“借款單”。購進材料“入庫單”以及根據賬簿記錄和經濟業務的需要而編制的記賬憑證,如:“材料費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記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以一月為限)連續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自制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著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而分次進行的。如“限額領料單”是累計憑證。
(3)彙總憑證:彙總原始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反映相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彙總編制而成的自制原始憑證,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髮生情況。
彙總原始憑證既可以以簡化會計核算工作,又便於進行經濟業務的分析比較。如。“工資彙總表”、“現金收入彙總表”、發料憑證彙總表”等都是彙總原始憑證。
3、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由有關部門統一印製、在一定範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全國通用的增值稅發票、銀行轉帳結算憑證等)
(2)專用憑證:由單位自行印製、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收料單、領料單、工資費用分配單、折舊計算表等)
擴充套件資料:
1、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
原始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的單位名稱和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外來原始憑證(如發票、收據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同時具有套印的稅務部門或有權監製部門的專用章以及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同時應寫明住址,必要的註明身份證號碼。
3、自制原始憑證(如入庫單、領料單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其指定的人員)和經辦人簽名或者蓋章。
4、凡需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實物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5、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當註明各聯的用途,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並連續編號。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儲存,不得撕毀。
6、發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匯款銀行的憑證以及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收據。
7、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8、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准檔案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檔案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檔案字號。
9、原始憑證發現錯誤或無法辨認的,不得塗改、挖補。未入賬的原始憑證,應退回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員補填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應拒絕受理,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偽造塗改等違法亂紀的,應扣留憑證,報告領導處理。已經入賬的原始憑證,不能抽出,應另外以正確原始憑證進行更正。
10、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複製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共同簽名或蓋章。
11、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填制單位蓋章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編號金額和內容等,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作原始憑證。
如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票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12、一般情況下,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張數。原始憑證的張數按自然張數計算(原始憑證彙總表應計算在內,原始憑證貼上紙不應計算)。
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影印件
更正錯誤或結賬、調賬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但應對調整事項說清楚。
13、附在辦理收付款項的記賬憑證後的原始憑證,在辦理完收付款項後,必須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14、附在記賬憑證之後的原始憑證,應摺疊、貼上整齊,對小於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如:火車、汽車、飛機、輪船票等),要貼上在與記賬憑證一樣大小的原始憑證貼上單上。
對於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如收、發料單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字樣、原始憑證名稱和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及涉外檔案等重要原始憑證,應另行編制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當然若企業在發生預付大型裝置款或在建工程款時,管理方面需要提供預付每戶款的金額,設三級、多級明細或使用財務軟體的相關功能滿足需要
可以的。
(1)外來原始憑證,是指在同外單位發生經濟往來事項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如發票、飛機和火車的票據、銀行收付款通知單、企業購買商品、材料時,從供貨單位取得的發貨票等。
(2)自制原始憑證,是指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開工單、成本計算單、出庫單等。
2、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自制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及內容的不同,又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彙總原始憑證和記賬編制憑證四類。
(1)一次憑證:一次憑證是指只反映一項經濟業務或同時記錄若干項同類性質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一次完成的。
如各種外來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企業有關部門領用材料的“領料單”、職工“借款單”。購進材料“入庫單”以及根據賬簿記錄和經濟業務的需要而編制的記賬憑證,如:“材料費用分配表”等都是一次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記憑證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以一月為限)連續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自制原始憑證,其填制手續是隨著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而分次進行的。如“限額領料單”是累計憑證。
(3)彙總憑證:彙總原始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反映相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彙總編制而成的自制原始憑證,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總括髮生情況。
彙總原始憑證既可以以簡化會計核算工作,又便於進行經濟業務的分析比較。如。“工資彙總表”、“現金收入彙總表”、發料憑證彙總表”等都是彙總原始憑證。
3、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由有關部門統一印製、在一定範圍內使用的具有統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全國通用的增值稅發票、銀行轉帳結算憑證等)
(2)專用憑證:由單位自行印製、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收料單、領料單、工資費用分配單、折舊計算表等)
擴充套件資料:
1、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
原始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的單位名稱和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外來原始憑證(如發票、收據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同時具有套印的稅務部門或有權監製部門的專用章以及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同時應寫明住址,必要的註明身份證號碼。
3、自制原始憑證(如入庫單、領料單等)必須有經辦單位負責人(或其指定的人員)和經辦人簽名或者蓋章。
4、凡需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實物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5、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當註明各聯的用途,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紙功能的除外)套寫,並連續編號。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儲存,不得撕毀。
6、發生銷貨退回的,除填制退貨發票外,還必須有退貨驗收證明;退款時,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或者匯款銀行的憑證以及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收據。
7、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之後。收回借款時,應當另開收據或者退還借據副本,不得退還原借款收據
8、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准檔案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檔案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註明批准機關名稱、日期和檔案字號。
9、原始憑證發現錯誤或無法辨認的,不得塗改、挖補。未入賬的原始憑證,應退回填制單位或填制人員補填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發現有違反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應拒絕受理,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偽造塗改等違法亂紀的,應扣留憑證,報告領導處理。已經入賬的原始憑證,不能抽出,應另外以正確原始憑證進行更正。
10、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准,可以複製。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複製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共同簽名或蓋章。
11、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填制單位蓋章證明,並註明原始憑證編號金額和內容等,經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作原始憑證。
如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票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12、一般情況下,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並註明張數。原始憑證的張數按自然張數計算(原始憑證彙總表應計算在內,原始憑證貼上紙不應計算)。
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影印件
更正錯誤或結賬、調賬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但應對調整事項說清楚。
13、附在辦理收付款項的記賬憑證後的原始憑證,在辦理完收付款項後,必須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14、附在記賬憑證之後的原始憑證,應摺疊、貼上整齊,對小於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如:火車、汽車、飛機、輪船票等),要貼上在與記賬憑證一樣大小的原始憑證貼上單上。
對於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如收、發料單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字樣、原始憑證名稱和編號。
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及涉外檔案等重要原始憑證,應另行編制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當然若企業在發生預付大型裝置款或在建工程款時,管理方面需要提供預付每戶款的金額,設三級、多級明細或使用財務軟體的相關功能滿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