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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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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至以詩會友
全託對孩子的成長有利也有敞。有條件的家庭最好不要全託。全託的家庭要儘可能地多與孩子接觸。多給孩子一些愛心,多接觸交流加深感情。全託的孩子自立意思可能要強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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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暖語格格家
孩子成長最好的禮物是陪伴,但是有的時候我們生活所迫,家庭事業難兩全。如果選擇了孩子全託,成長過程中性格肯定會有影響。有可能變得孤僻冷漠。你給孩子掙得金山銀山在大不如引導他做一個人格健康的人。孩子的成長是不可逆的。還是多一些陪伴比較好。哪怕只是做一個簡單的遊戲。或是聽他唱一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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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VERY跨界色集思
一個環藝設計師和專案操盤俠也涉足教育領域,其實起因和題主的問題有著相關性。
環境改變人!
全託,不管是幼兒園還是未來的學校,都有全託甚至是寄宿。
給孩子的影響完全在於環境,中國那句老話: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是必然!
所以學校、老師等綜合環境對於孩子的成長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所以至於影響,只能說看教育機構能營造什麼樣的環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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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靈駕飛鷹
古訓說的好:恩裡由來生害。真對目前絕大多數夫妻,一個孩較多。容易出現過份驕貫。有好多家庭將孩子由長輩來帶。可想而知,現在的長輩,基本是經歷過文革年代,文明,文化,社會公德,個人素質欠缺,這是不爭的事實。由於現在的社會節奏加快,年輕夫妻培養教育孩子的經力也力不從心。集於上術因素,長託比較好。
一,長託能給孩子正常,正規發展環境。
二,給了孩子獨立自強,獨立自主能力。
三,懂得遵守社會公德,社會禮帽。
四,從小增強自信心,生活規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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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雨果晴天
其實也是有利有弊的,還是要根據自己家情況來確定的。
第一種,父母工作很忙,沒有老人幫忙,選擇全託,孩子有了可靠的老師照看,父母可以安心工作,父母本身的情緒和狀態都會比較好,每週末與孩子相見,也不會因為兼顧兩者產生的負面情緒傳遞給孩子,反之會更好的面對孩子,更珍惜和孩子的溝通。
其次,全託的幼兒園一般老師都是比較專業的,加上幼兒園環境和家裡不一樣,孩子有更多的機會模仿其他孩子的好行為,會有爭當好孩子的氣氛,而且接受的都是比較全面規範的行為習慣訓練。
再一個,全託的集體生活可以幫助孩子學會自我約束,加上有很多小夥伴一起,又有老師的正確引導,有利於孩子改掉處處以自我為中心,嬌氣、霸道的不良習慣。
當然全託最大的弊端,就是會導致親子感情冷漠,畢竟孩子比較小,他內心最大的安全感來自父母,可是卻無法跟父母一起生活,沒有父母的陪伴和安慰,容易讓孩子遇到挫折的時候會感覺自己被拋棄,很可能讓孩子變得比較冷漠或者討好型。
所以具體怎麼決定,一定要衡量好利弊,和孩子溝通好,最好不要在孩子不情願的情況下,就強制性決定,孩子雖小,感情也需要被照顧到,大人有大人的無奈和辛酸,孩子也有孩子的需要,總之,不管全託與否,都要讓孩子感受到爸爸媽媽對他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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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捕霧網
全託只能讓孩子更獨立,影響應該是與雙親的感情疏遠了,只有等到全託的孩子長大成人,成家立業,生子育女,他(她)才能理解父母的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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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覺醒阿龍
因某種原因不得不將孩子全託的家庭,這樣做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沒什麼大礙;如果完全能夠由父母長輩帶而刻意要弄去全託的家長可要警惕了,那樣做不僅不利於孩子將來的成長,還可能增加不必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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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蟲咬我了
我也不是什麼專業人士,只能以個人觀點說兩句!全託的孩子,得到的愛會少!安全感不足!長大後內心深處會缺少安全感,性格方面不會太Sunny,活潑!會比較敏感!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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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六和麥田
兩們維度來看待
一是從什麼年齡起被全託的。
二是在全託的日子裡經歷了什麼。
以前我見過從幼兒園就開始全託的孩子,當時我接手的時個已是五年級的孩子了,他的全託監護人算是他自己的親戚,因為後來在學習中感覺還是比較困難的,人為有些自卑,時不時的就會哭,並且對媽媽感覺到很陌生,沒有什麼親近感,唯一有的聯絡就是錢。需要錢了,才會想到媽媽,才會與媽媽主動溝通。
當問到他的一些感受與變化與什麼有關時,他認為是自己一起長大的幾個夥伴,在那幾個夥伴中,他就是被欺負的物件,有零食吃的時候,其他幾個都會向他要,但是他們有吃的零食,他卻享受不到。因此,有時候也不想給他們吃,但是別的孩子一起合夥欺負他。
全託的孩子在監護人管理之下,絕對要以聽話為目的,以安全為宗旨,因此,就會禁錮很多的學習與探索的時機,這與父母親自帶是完全不同的。
正如隔代帶孩子也是一樣,就怕孩子傷著,傷了就無法向孩子的父母交待,於是就得這也不行,那也不能了。
後來畢業考的時候,他是最沒有自信的一位同學,等到畢業之後,其他同學都有聯絡群的,在群裡就是沒有見到他,我問過同學們,他們都沒有人知道他的聯絡方式,因為他的家鄉不是本地,因此,就更沒有希望聯絡上他了。
我不敢想象他現在會是什麼樣子,依照年齡來說,現在應該是大學畢業了。
我也很想知道他現在過得怎麼樣!
回覆列表
全託指幼兒園期間日夜將孩子放在園裡,一般可能一週接回父母身邊一次。我完全不贊成這種方式。
三歲左右的孩子剛剛建立兩人之間的親密關係,還不夠穩固;再大一些理論上應該學習的是兩人關係轉為三人,讓個人成長,有相應的空間,能夠容納競爭;再之後才可能發展同伴關係和更多的社會聯絡。此時將孩子長期託付他人,會威脅到好不容易建立的母子(女)關係,而這是安全感和建立任何其他關聯的基礎。
強烈建議父母此階段至少一方要能保證和孩子穩定的在一起,陪伴他適應新環境,新人群。正常的發育成長,他會自然而然的獨立離開我們建立自己的新生活。之前所謂的培養獨立能力,一方面是拔苗助長,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我們推諉責任的藉口。
當我們樹立了這樣的觀念,其他的實際困難可以本著分清輕重緩急,靈活機動的原則想辦法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