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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間歇性文藝病患者

    坦率的說我認為不行,我恰巧有一位作家朋友,恰巧這位作家朋友的文章出現在北京市某高中語文試卷中作為閱讀理解題目。而且當時這位朋友也因為好奇去做答了當時的試題,很遺憾,只拿到了一半多一點的分數。

    從作品解讀的角度來講,當你寫出來一段文字,他就不再單純的屬於作者個人了,正所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你能在文章裡面讀到什麼,感悟到什麼完全是你個人的事情,很多時候跟作者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有過個說法:作者寫的某細節,也許藏在潛意識裡,自己都不知道;讀者卻能從中提煉出作者自己當時沒意識到的意圖。這時候,作者就未必掌握髮言權了:因為寫作過程中,人的念頭也起滅無常,稍縱即逝。

    許多技巧運用或想法,也許是無意識的,但也可能是作者內心寫照——作者自己都未必知道。

    但是說到語文考試並且具體到閱讀理解,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我們國家的九年義務教育,之所以是義務教育,在於其本質意義,並不是要教會你審美教會你品鑑,更重要的是要交給你一些生存技能。

    當然,這樣很無趣,但這就是義務教育,是面向全國適齡少年的。正因為如此,你並不能以作者都不能打出來這種題目為理由否定義務教育的成果與意義。

    話到此處,我也非常希望有一天我自己的文章可以出現在某一所學校的語文試卷上,當然,我願意和語文老師深入淺出的探討一下,我當時為啥要說那個窗簾是藍色的,是不是真的就是有一個藍色的窗簾而並沒有其他意義。

  • 2 # 老郭墨墨

    不一定。文字表達的是作者的意思,但不能完全表達出作者的思想,這是唯物辯證法。讀者欣賞作品時,無論是從理解角度還是知識層面的差別角度,都不能也不會完全領會作者的意思,更談不上作者的思想。可以講,窺一豹而已。但從作品的時代性和傳播性來講,引導讀者達到作品最終對受眾群體的感染和教育,其實才是作品的重要價值之一。作品,不僅僅是表達思想和思想過程的載體,不論你是否承認,它都有功利的成份存在,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也是人性所在。因此,作者也未必能完成所謂閱讀理解的所有問題。

  • 3 # 獨釣寒江雪Athena

    如果沒有固定答案,拿不到滿分。

    主要是判卷子老師的理解是否跟作者一樣,具體到一篇文章,每個人的理解都會有偏差。

  • 4 # 幽視界

    文章有很多種,比如科學論文,法律文書等也算文章。但既然題目中說了作家寫的文章,那麼應該是指的文學作品。

    文學是一種藝術,是著重表現個人感悟的,因此並不追求應用文式的嚴謹性,其傳遞給讀者的資訊,更多的是一種領悟,而領悟性的東西,很難有對錯之分,俗話說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如果文學作品寫的就像科學論文,法律文書一樣嚴謹、刻板,追求唯一正確的解釋,那其文字就失去了藝術魅力,不能稱為文學了。

    至於讓作家自己寫關於自己文章的閱讀理解,是否可以拿滿分,這個要看評判的標準,只要評判的標準不是作家本身所想要表現的意圖,那基本上是不可能拿滿分的。當今語文教學中的一種壞現象,就是閱讀理解答案的標準化,這是一件很荒唐的事情,對文學的理解根本就不應該有標準答案,有標準答案的那叫應用文,不是文學。文學的思維是發散型的,會引發各種聯想,無論是寫作與閱讀都是如此,作家在寫作一件事情可能會蘊含很多情緒和思想,而讀者閱讀文章也會觸發情緒和思想,要兩者絲毫不爽的對上,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何況,“標準答案”本身也未必就體現了作家要表現的所有想法。如果作家本身都對不上標準答案,那是否意味著作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麼?

    其實,評判文章閱讀理解的準則應該是對文章的見解。說句不好聽的話,讀者的見識未必不及作者,他有可能會針對文章說出自己更深刻的見解,只要有認識深度,思維清晰,就是有價值的理解,根本不需要什麼“標準答案”。

    但後者對審考者自身的水平要求比較高,他必須具備極高的辨別能力,這顯然沒有“標準答案”法省時省力,審考者只需要按圖索驥就行了,有沒有水平都一樣。

    作為學生的家長,我對現在學校裡對孩子的語文教學深惡痛絕,透過閱覽孩子的語文作業,發現很多題目出的相當刻板教條,完全失去了語文學所應有的靈性。這是當前應試教育的無奈,估計目前老師的水平和精力都不夠,這種教學法相對較為容易,恐怕短期內無法改變。所以我一直強調孩子要多閱讀,並告訴他們,只有廣泛的閱讀,才能真正的提升語文能力,只靠教科書是遠遠不夠的。有了識字能力之後,多讀多寫是提升語文能力的不二法門。

    所以,如果作家對自己文章的閱讀理解不能拿滿分,甚至不能拿高分,那一定不是他錯了,錯的是這個考試機制。

  • 5 # 劍客談教育

    作家做自己文章的閱讀理解題,能不能得滿分呢?這是個很有意思的題目。我不是作家,沒有文章被選中作為語文閱讀理解的原文,自然無法談我切身的感受。但我是從教20多年的語文老師,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寫作愛好者,結合這雙重身份,我個人認為,沒有誰能做對自己文章的閱讀理解題!為什麼呢?原因如下:

    1.寫文章和閱讀理解命題根本是兩碼事,它們的出發點不同,立腳點不同,目標也不同。這就決定了命題者並不真正理解作家的作品,而作家也同樣不能理解命題者的設題意圖。

    2.寫作是靈動的、變化的,思緒的流動是莫測的,極具靈性的,連作家自己也無法把握當時當地的寫作狀態和寫作心境。某些奇思妙想、華彩章句離開某一瞬間的情境就再也尋覓不得。那種“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的豁然和狂喜,那種“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卻在燈火闌珊處”的了悟和通透,連作家自己也捉摸不透,只能感慨這靈感之美妙,慶幸“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語文閱讀理解命題者憑著自己的想象和揣度,又怎麼能準確體驗感知出文章的妙意真諦呢?基於不一致甚至出入很大的理解,命題又怎麼可能得到一樣的答案呢?“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才是常態吧!

    3.文章寫作與閱讀理解的過程是正好相反的。寫文章是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區域性到整體的搭建過程,而閱讀理解是從整體到區域性到細節甚至是到毫末的拆解過程,思維方式不同,理解必然會有出入。而且,文無定法但命題有套路,考題有範圍,答案有模板。事實上,語文閱讀理解近年來廣受詬病的原因也正在此。隨意切割原文,片面解構文章,固化考題設計,僵化統一答案。不會讀文章的只要懂套路就能得高分甚至滿分,真正會閱讀的有語文功底的若按自己的意思來反而失分太多,甚至一分難得!所以,毫不諱言,我們當前的語文閱讀理解只能培養答題機器,並不能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每年高考後,網上總會出現相關報道:某某作家做自己文章的閱讀理解題丟了很多分,某題中所說的“作者為什麼會這麼寫”的原因分析也根本不是那回事……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語文閱讀理解正行走在誤區裡,儘管反對聲、質疑聲此起彼伏,但話事者充耳不聞、自得其樂!聰明的你,說什麼都對!何不留下精彩評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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