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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致力於教學

    你是個眼光短的人。

    你孩子走路會不會摔跤,你準備打大地啊。

    你孩子學游泳會不會喝水,你準備打水啊。

    你孩子吃撐了打不打嗝,你準備不呼吸啊。

    磕碰都是正常的,只要身上沒問題,淤青醫學上就血管重血,你總是想他不受欺負。他長大欺負別人,你還能管不?

    重要的是他內心如何成長。孩子都有避錯心理。你可以透過這個事情,讓他成長,讓他內心改變,改變錯誤的習慣,這對他就更好了。

  • 2 # 月下蕉客

    這是違法!懲戒絕不是傷害,可以有一定的體罰,比如遲到了,站一會,別超過10分鐘就讓回座位,目的不是讓學生累著,是警示他,以後不要再遲到,並讓學生稍出一點兒小丑,今後知道改就好了。

  • 3 # 胸懷寬廣

    近年來,老師體罰學生的訊息,在網上屢屢出現,每次都能引起眾議。有的人認為校園體罰屬於暴力,應該堅決禁止。也有人認為老師體罰學生是合理懲戒,應該允許。爭來爭去,恐怕也難有定論。令人疑惑的是,正如題主問的:為何體罰在如今難以被接受?

    是的,體罰的確是在“如今”才難以被接受的。不少人回顧,小的時候,犯了錯,被老師打後,回家還要被家長打。老師不打的,也得挨家長打。許多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後,都會說“儘管打”“替我打”之類的話。再往前推,老師上課都會有“戒尺”和其他懲戒工具,也規定各種懲戒條例,學生被打那是常有之事。從小說、電影電視裡都可看到。《三字經》裡就說:“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其中的“教”,是“教育”的意思,不是指“教書”。而教育裡,就包含著“懲戒”。

    的確,“如今”體罰成了大問題。孩子被老師懲戒了,有的家長大怒,直接“校鬧”;有的家長表面上平靜,內心裡強烈不滿。我的孩子,沒給你懲戒權,你憑什麼對他動手?

    第一,社會進入文明階段,“暴力”解決問題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靠法制,靠道德,而不是靠力量,成為了社會主流。“體罰”在觀念上就不被人們接受認可了。

    第二,學校和家長的責任義務被規定了,釐清了。教師不再兼有家長的責任了,對孩子,可行使的權力受到了限制,越權行為容易受到質疑。

    第三,家長對學生的“保護”程度前所未有地提高。家長全方位地對孩子實行監管、保護,從上下學接送,到陪寫作業,到陪讀。既然對孩子承擔了這麼多的責任,當然就得對孩子有同樣程度的保護。

    教師對學生的"懲戒"可以有,但“暴力”不需要。最難把握的是‘懲戒’的程度和方式。像問題中所說的,“學生背不出書疑遭老師體罰”,可能不合理,“多處淤青”就過分了。教師是教育理論的踐行者,自身戾氣不除,對教育本身不利。

  • 4 # 一生孺子牛

    孩子書背不會“疑”遭老師體罰,這就有些欠妥了。首先家長應問清楚是否是老師體罰的。現在老師工作量大、工資待遇低、還要應付各種檢查,原本不是老師份內的工作也壓到老師身上,譬如“扶貧“既耽誤教學,又毫無意義。如再把不確定、不光彩的事也安到老師身上,豈不是更傷老師的心?8

    “身上多處淤青”,真要是老師體罰的,那就是老師的不對了。書不會背,有多種教育方式,如談話、批評、與家長溝通留讀等,陶行知先生“四顆糖“的故事值得我們學習,現在我們也應做個智慧型的教師。

    即使“懲戒”也應該有個度,美國(部分州)、南韓法律上賦予了老師的懲戒權,但規定了戒尺的長度、厚度,懲戒的部位,並且懲戒學生時至少有一名教師在場作證,懲戒前後與家長聯絡。據說中國關於對學生的“懲戒”已經在醞釀中。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懲戒”和“體罰”不能劃等號。“懲戒”是以不傷害學生身心健康為準則的教育方式。

    像下圖老師的教育方式就是不妥的,別的學生都在讀書,讓這兩個孩子站在黑板前。儘管老師沒體罰她們,但您看孩子無助的眼睛,就感受到她們心理受到傷害。

  • 5 # 張志學689360

    學生不會背誦課文,老師體罰學生,把孩子身上打淤青了。這種做法肯定是錯誤的,理應受到譴責。

    1.老師體罰學生是受封建思想的影響。中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有很多封建思想根深蒂固,流毒很深。從孔夫子辦私學,教學生開始,公開允許體罰學生。孔老夫子還發明瞭戒尺,孩子調皮搗蛋,學習不認真的可以打手心,打屁股。這種做法沿襲了兩千多年,沒有異議。就連家長也認為,老師打孩子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沒有什麼地方可質疑的。有些老師受到這種封建思想的影響,認為孩子犯錯誤,教師打孩子是應該的,是合法的。豈不知中國已經進入到社會主義新時代,封建思想要肅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孩子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2.建設新型的師生關係。俗話說:“師徒如父子”,這是舊社會里師生之間的關係。既然老師和學生是父子關係,那老子打兒子,豈不是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現在是新社會,新時代,師生之間的關係也發生了根本變化。老師與學生是平等的關係,不同的是老師的年齡比孩子大幾歲。孩子和老師都享有相同的權利,孩子的權利不受侵犯。孩子不會背書,老師要找到其原因:是孩子的基礎問題,還是孩子的智力問題,或者是孩子不用功造成的。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能體罰孩子。畢竟孩子年齡還小,愛貪玩,要和孩子談心,給孩子講道理。如果孩子想通了,知道了學習的重要性,他背書就快了。即使他背書慢一點,那又有什麼關係,不要著急,慢慢來,性急吃不了熱豆腐。對孩子多一點耐心,他今天不會背,明天不會背,後天可能就會背了。對孩子的要求,不能千篇一律,搞一刀切。

    3.用平常心看待個別老師體罰學生。全體教師透過學習《教師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大多數的老師都知道了要保護兒童,熱愛孩子,愛護自己,都不去觸碰體罰學生的這一條紅線。但仍有個別老師,還受到封建思想的影響,把體罰孩子不當一回事,也許他的心情是好的,為孩子好,為了孩子的學習成績,有意無意地就體罰了孩子。俗話說:“久站河沿沒有不溼腳的”,把孩子身上打淤青了,甚至把孩子打傷了。這樣的老師不僅要受到學校的處罰,嚴重的要扣發績效工資,甚至開除公職。還要給孩子的家長道歉,還要給孩子包骨養傷。也不知道,這些老師圖個啥?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還有個別媒體人,如果採訪到老師體罰孩子的,像撈到了狗頭金,如獲至寶,大肆宣傳,教師本來就是一個弱勢群體,結果把全國的老師都弄得抬不起頭來,好像自己做錯了什麼事似的。家長更是起來,群起而攻之,恨不得把老師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現在,老師對待犯錯誤的孩子,不敢問,不敢管。長此下去,勢必毀了教育,害了孩子。老師體罰學生,只是個別現象,不必刻意放大。

    作為教師,要把孩子當作自己的朋友和夥伴,要關心他們,愛護他們。不搞師道尊嚴,不做體罰學生,傷害學生違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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