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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邯鄲東與秦皇島對開的G6284/5次、G6286/7次和邯鄲東至天津西G6288次列車因重聯動車組中的一組發生故障,在當地無備用動車的情況下,為確保安全,鐵路部門臨時安排上述列車短編組執行,目前經鐵路部門全力檢修調配,列車已經恢復重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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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解元的媽

    16節變8節肯定是因為車子出問題了,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如果安全得不到保證其他都是空談。再說鐵路也採取了更換其它車次等方法保障旅客有座位或是全額退票,那些沒座位的都是要著急趕車的

  • 2 # 自強6626

    鐵路越來越不講理了!高鐵霸座越來越多,等各種侵犯消費者利益的事越來越多,這一切都是鐵路部門一手造成的……為了利益賣無座位號的票,票價跟有座位號的一樣!那麼事兒就來了,一樣的價錢一個有座位號一個沒有,就產生了現在的問題了……嘴大說啥都行???

  • 3 # 碧玉君

    乘客買的坐位票就等於與高鐵方面訂下了合同,高鐵方面屬違約,理應承擔違約責任,鐵路部門長期以來佔旅客這方面的便宜,而這次事件乘客決不能再息事寧人的忍下去了,應該向鐵路部門要個說法,更可以透過法律解決。

  • 4 # 只是一個馬甲

    那些“被站票”的旅客雖然不滿,但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你能咋辦?

    相比之下,我大天朝的高鐵動車還是相當靠譜的呢,執行這麼多年也就出了這麼一把烏龍。

    俗話說沒有比較舉沒有傷害。我和大夥說說我十一出遊遇到的奇葩事兒。

    十一假期,和老婆歡歡喜喜的去澳洲看火山,火山位於澳洲東北方向的島國萬那杜,從網上看攻略的時候,就對那裡的公眾交通各種不靠譜的事蹟雷得體無完膚。

    先說飛機,萬那杜雖然落後,但是它旅遊資源好,澳洲人民經常去,於是幾乎每個大島上都有機場,但是航班準點率真的是嚇人。

    這是攜程網上的截圖。資料並不是攜程編的,準點率真的是0%。

    我在維拉港往塔納島飛的時候,本來計劃14點半登機,萬那杜航空要求旅客提前2小時辦理登機。所以我們早早的就到了,但是到了14點整,機場才通知我,航班延誤到16點30。

    這也沒什麼,國內航班延誤也是常有的嘛,結果,下午四點的時候,告訴我們,航班取消了!!

    這也還能接受,因為我也許是因為天生臉黑的緣故,在國內也經歷過。

    關鍵是第二天,機場給免費改簽到第二天之後,我們又早早的到了機場,幾個人看時間還早,無聊的打牌聊天。計劃時間是下午2點半,結果在1點15的時候,機場提示開始登機,我一看周圍也沒幾個人候機,也就沒著急,打算打完這把牌再說。

    結果,沒有兩分鐘,其他旅客登完機,機組人員跑到我們這問,是不是去塔納島的,飛機馬上要起飛了?

    起飛?了??這才幾點啊?就起飛了?

    然後機組人員一副認真臉,催我們趕緊登機。

    然後我們胡亂的把東西扔包裡,就跑著去登機了。飛機特別小,也就能坐20個人吧。然後我們上了飛機以後,機艙門就真的關了,然後飛機就開始滑行!!這個時候,是下午1點27分!!

    提前一小時起飛的飛機,真是讓我漲了見識了!

    那飛機就這樣,我坐在飛機上五味陳雜,一邊覺得沒坐過這樣的小飛機而新鮮,一邊慶幸自己還好來得早。

    還有萬那杜那邊的公交車。來來來,和我一起找一找,下圖中的公交車在哪。

    對咯,那個紅的和綠的金盃車型的車,就是公交車,我到那邊問司機,去哪哪哪多少錢,他告訴我,“Its up to you”(這取決於你)。什麼鬼,我給你多少是多少唄?然後這小哥在拉上我的時候,還經常繞個遠,順道捎上幾個其他人……

    親愛的們,你說看到這些,你有木有覺得我大天朝的交通,實在是太尼瑪靠譜了!!

  • 5 # 蟲二歲月

    特殊情況,特殊對待,首保安全的情況下盡最大可能的保證乘客的權益。

    交通運輸,第一永遠是安全。不管什麼時候,安全隱患不得有一點點,更不能抱著照僥倖心理。如果因安全原因而造成這種現象,乘客是可以理解的,但要讓購票的乘客有詳細的知情權,畢竟鐵路部分自車票的正常售出就簽下了承運合同,不屬特殊情況,要遵照合同來保障雙方的權益。在特殊和不可抗拒的情況下,要盡全力的解釋好事情的緣由,並做好相應的補救工作。我想,乘客們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安全是第一位,不管是自己還是他人,都應站在安全的角度。

    像這次動車組中的一組發生故障,本不應發生的,即然發生了,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啟動相對的應急方案,也是可行的。不過,鐵路運輸中相應的包含有各種裝置的完整性和完備性,出現問題的責任屬於鐵路方,而這種責任確不該由乘客來買單。乘客需要的是合乎票價的出行,這裡麵包含有準點和舒適性。不管什麼車,站著和坐著肯定是不一樣的,而這個時候,鐵路方不能僅僅要求乘客理解,在乘客理解的同時,鐵路方也要做出相應的補償和另外的辦法。合同屬法律的層面,有效的合同期內是要有法可依的,一方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按照相應的合同法做出補償也是合法的。

    這次事情中,鐵路方面全力檢修調配,只能說明他們的敬業精神和重視程度,本來這就是他們應該做的,屬職責範圍內的事。而乘客不能按正常的合同得到應有的權益,也可向鐵路部門提出相應的補償,雙方應平等的共同協商,不應是一方獨大的形式來解決。

  • 6 # 跟我學公文

    高鐵16節車廂變8節,乘客被壓縮到8節車廂內,雖然買了有座票,查無奈還要站著乘車;雖然這其中有很多年老體弱的、懷孕的,就想舒服坐高鐵,可卻沒辦法,不得不接受這種沒有通知的緊急的臨時變化。

    像這種車都要開了,還沒有下通知的情況,真是就是時間來不及嗎?不是,或許是性乘客鬧事不上車,或許是怕被新聞媒體報道引發社會譴責,或許是因為一直在尋找補救措施而不得,當然會有很多的或許,而實際的情況確是,16節車廂的乘客,在站臺上才發現,這趟高鐵居然少了一半的車廂。

    列車員是什麼表現?是催促人們往8節車廂裡面上,說再不上就會誤點,車就開了。在這麼短的時間,幾分鐘,人們能做出什麼決定,只能服從列車員的督促,擠上高鐵。列車員知道這輛高鐵原定16節車廂,而現在變成8節車廂了嗎?從列車員表現上看,他們早已經接到了通知,並明確了在站臺上如何做。

    乘客們都擠到八節車廂裡,最後到達了目的地。可這次高鐵執行,就這麼算了嗎?買了有座票的乘客,這麼站著,事後高鐵才給出解釋,這可不合理,被侵犯的乘客的正當權益,誰來負責賠償?

    高鐵當前已經改制成了公司,企業。作為市場運營的主體,面對問題,首先應該想到,乘客有知情權,既然侵犯了乘客正當的權益,就應該提前通知乘客,做出問題解決方案,是現金方面給予賠償,還是道義上進行道歉,但很可惜的是,我們兩者都沒有看到。等到下了火車,才等來一個解釋和滯後的道歉。

    乘客們就這樣連蒙帶騙的被站票了。下了車,誰還願意負責?如果此種先例一開,以後高鐵的信譽還存在嗎?這個事這樣就算過去了嗎?即使乘坐這列高鐵的乘客答應,全華人也不答應。作為負責的有形象的高鐵公司,應該對這一事件負責到底,應該做出應有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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