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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r821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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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海魚讀書
不能。
反坦克步槍只在二戰時期存在過,蘇聯和芬蘭都生產過反坦克步槍。
主要是因為:一是二戰前期各國的坦克效能並不很好,不能平衡機動、防護和火力三者的關係。以德國為例,二戰早期的坦克裝甲厚度只有30毫米,個別部位更薄,所以將步槍放大尺寸打坦克是有一定可行性的。
二是火箭推進技術和錐形裝藥技術沒有得到重視。一戰後期為了提高步兵反坦克能力,研發了早起的反坦克火箭(巴祖卡前身),但隨著戰爭的結束,研究工作也停止了。到了二戰前,步兵依舊缺乏便攜的,有效的反坦克武器。所以放大步槍,讓大號步槍擔任反坦克任務就成了一種能迅速裝備部隊的可行辦法。
三是軍事思想落後。二戰初期,除了鳳毛麟角的閃電戰名將(古德里安等)外,大部分的將領認為坦克是配屬給步兵進攻使用的,步兵依舊是進攻的主角兒。換言之,在一場師團級進攻中,配屬給步兵的應該只有一個團營級別的坦克,坦克數量不多,作用也沒有發揮出來(二戰中法國的表現)。受這種軍事思想的限制,步兵的反坦克武器的發展自然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到了二戰後期,坦克戰思想和坦克技術的提高,反坦克步槍基本沒有用武之地。取代它的是美軍的巴祖卡和德軍的鐵拳系列。
到了現代,隨著技術的發展,大口徑步槍又有了一定的用武之地,一是大口徑步槍大多采用重型槍管和特製彈藥,精度和射程都達到狙擊步槍的要求,可直接用作狙擊步槍用。二是隨著電子戰的興起,大口徑步槍可以打擊敵方雷達,天線和輕型偵查車輛,有“點穴”的打擊作用。所以也叫做大口徑反器材步槍。
所以用反坦克步槍或反器材步槍打擊重型坦克或現代坦克,不打中要害(如潛望鏡、觀察儀等)不會對坦克產生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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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漠孤狼
是的,這就是反坦克步槍這個名字的由來。但是對於如今的坦克來說,反坦克步槍已經是難以應付了,只能交給反坦克導彈等武器。
反坦克步槍作為早期反坦克的專用武器,和坦克一起,同樣誕生於一戰。當時英國在裝備馬克1坦克,小遊民坦克等坦克之後,當時的德軍迫切需要能夠對抗這種鐵甲怪獸的新式武器。作為應對措施,當時德軍首先採取的措施是研製專用的K型穿甲彈,能夠擊穿這些坦克的裝甲(早期的馬克1坦克裝甲只有10毫米左右,穿甲子彈是能夠擊穿的)。
而英華人後來又加強了坦克的防護,此時K彈就無能為力了。於是德華人轉而將原有的毛瑟G98式步槍放大,使用13毫米的放大型彈藥,這樣巨大的彈藥,裝藥十分充分,巨大的動能完全讓彈頭可以擊穿裝甲增強後的馬克1坦克,透過殺傷乘員和機械裝置來摧毀。
而在二戰早期,世界各國的坦克依然是輕型坦克為主,裝甲比較薄弱,比如德國的2號坦克,3號坦克,蘇聯的T26,BT系列輕型坦克,在這個時期,各國依然裝備有反坦克步槍,用於反坦克作戰。比如德軍的PZB39,英軍的博伊斯反坦克步槍,蘇聯的PTRS和PTRD,都在戰爭早期是步兵較為依賴的反坦克武器。
但是坦克技術在二戰中飛速發展,重型坦克和中型坦克快速成為了戰場的主力,而面對這些大傢伙,反坦克步槍就無能為力了,最多隻能透過打壞履帶、觀瞄裝置等方式影響其戰鬥力,不能造成更多的毀傷。所以二戰中後期,反坦克步槍迅速讓位給了反坦克火箭等新式反坦克裝備。
而在後來,反坦克步槍則以重型狙擊步槍的面目獲得了新生,同時也繼承了能夠殺傷輕型裝甲車輛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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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戰壕
反坦克步槍當然是對付早期坦克裝甲兵器非常有效的裝備,因此才得以被各國重視發展起來。
反坦克步槍是在一戰中登上歷史舞臺的。當時英國法國等國已經研製出來了坦克這種兵器,同時具有機動性,防護和猛烈的火力。而德軍對其僅有的應對措施就是步兵炮、地雷、集束手榴彈等武器,缺乏適合步兵的輕便中遠端攻擊武器。
於是德華人在毛瑟Gew98基礎上進行放大,使用13毫米大口徑子彈,透過更大的裝藥和更大的口徑來擊穿敵軍坦克的裝甲。而當時的早期坦克裝甲普遍只有很薄,有些甚至使用穿甲彈就能擊穿(比如德軍配發的7.92毫米穿甲彈,也被稱為K彈),因此這些反坦克步槍成了十分有效的反坦克武器,而且容易機動和隱藏。
協約國方面也繳獲過毛瑟反坦克步槍,認為其效能不錯。一戰結束後,在很長時間內,各國坦克基本處於同一水平,裝甲防護還是十分薄弱,於是各國也不遺餘力的發展反坦克步槍這種武器。比如德軍的PZB39式反坦克步槍,蘇軍PTRD/PTRS反坦克步槍,英軍博伊斯反坦克步槍等。不過二戰中後期坦克效能迅速提升,反坦克步槍面對新式坦克已經無能為力,因此很快被更高曉的反坦克火箭等兵器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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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坦克步槍是一戰時候出現的概念,那個時候英國坦克剛剛出現,德國沒有任何對付坦克的武器,一旦進攻戰壕,幾挺馬克沁機槍也毫無辦法,但是由於那個時候發動機技術落後,加上製造坦克的經驗不足,英國的馬克1型的裝甲只有4~10mm,很快德華人就發現使用大口徑步槍可以擊穿敵方坦克,對坦克內部人員或者關鍵部位(比如傳動裝置或者發動機)進行打擊,所以專門研發了大口徑步槍,配備穿甲彈,專門打坦克,所以就叫反坦克步槍。
到了二戰的時候由於坦克製造技術不斷髮展,坦克的裝甲越來越厚,反坦克步槍已經不再適用,不過同時反坦克炮不斷髮展已經取代了反坦克步槍,再加上航空技術的突飛猛進,戰鬥機或者俯衝轟炸機所攜帶的航空炸彈和非制導火箭彈已經成為了坦克的剋星,所以反坦克步槍的歷史到了二戰已經基本結束
但是在二戰初期德軍進攻蘇聯的時候,一方面德軍裝備了大量的二號坦克,裝甲最厚只有20mm,另一方面蘇聯準備不足,加上短時間內丟失大量領土資源以及蘇聯自身航空部隊落後,所以還是專門研發了14.5mm的反坦克步槍並大放異彩,理想狀況下,可以擊穿35mm的垂直鋼板,據統計RTRS和RTRD這兩種反坦克步槍一共生產了四十萬支。
時至今日,步槍打坦克已經很難看到了,就連步兵戰車的裝甲也能隨隨便便達到100~200mm,但是因為當初的反坦克步槍有彈頭質量大(受空氣密度和風力影響小),槍口初速度高(遠距離子彈下墜程度小),威力大以及精度高等優點,最後被髮展成為了反器材狙擊步槍,最為常見的就是美國12.7mm的M82系列(巴雷特),並且近年來口徑有增大趨勢,越來越多的像14.5mm乃至20mm的狙擊槍不斷出現,甚至是25mm,這些槍專門用來打擊敵方重要軍事目標,比如直升機,油罐,運輸車等,並且兼顧殺傷敵方重要人員,在今天區域性戰爭,反恐戰爭,和不斷的小衝突中依然扮演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