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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生時代,閱讀很自由,除了課內書和專業書,有大把的時間和興趣讀課外書。但工作後,要接觸一些自己不感興趣的書,這時應該如何提高自己的閱讀熱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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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野澤的風

    工作後,往往工作壓力增大,空閒時間變少,用於閱讀上的有效時間也會變得少了起來,而有的時候為了工作的需要,會閱讀一些提升自己能力的書籍,而就是這些書,很是枯燥,現在就這個情況我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工作是謀生的一種手段,有相當大一部分人所從事的工作並不是自己理想中的職業,在這樣的道路上實現自我的提升,去學習,去讀書,會覺得很痛苦,因為沒有興趣在裡面,如果有可能的話,可以根據自己興趣愛好再發展出一種新的職業,這樣自己目前的工作或者不得不看的書就是一種副業,等到自己的主業真正強大之後,自己有足夠的選擇權了,可以選擇保留還是放棄。

    第二,有的時候,自己的路就是沒得選,或者覺得現狀挺好的,可以適當的調整一下自己的閱讀習慣,把自己愛讀的書和不感興趣的書放在一起,相互調劑一下,或許能夠看得下去。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可以選擇一些這類書中相對有趣,接受度高的書來讀,這樣的難度就會降低。

    但興趣這個東西,可以培養,就看你如何定位自己的這個興趣了。

  • 2 # 三觀重新整理事務所

    對一本書不感興趣,然後還必須讀,那讀書就變成了受罪,很難堅持不下去;就算堅持下去,效果也不好。不光讀書,世上所有事情,大抵如此。

    那怎麼辦呢?如何堅持讀一本沒有興趣又非讀不可的書呢?

    答案是培養自己的興趣。

    你可能說了,我明明沒有興趣,培養也培養不起來吧?

    能的。你對一些書沒有興趣,是因為存在誤解,具體說,對讀書的目的存在誤解,因為你把讀書的目的定為“讀完”。一旦以“讀完”為目的,那你就會對讀書產生恐懼感和內疚感。

    《木心回憶錄》那麼厚,《左轉》那麼難懂,《追憶逝水年後》翻譯得那麼晦澀,都會讓你產生恐懼感。

    (讓很多人慕名而來、畏難而退的《追憶逝水年華》)

    伴隨恐懼感而來的是內疚感。為什麼這書我就讀下去,別人卻看得津津有味?為什麼我一年讀3本書,別人讀200本?我是不是很蠢,是不是很笨,是不是天生就不是讀書的料?

    這種恐懼感和內疚感,會讓你對讀書這件事敬而遠之,更加沒有興趣。所以,想培養興趣,必須打破“讀書的目的是讀完”這個巨大的誤解。

    那讀書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不外乎下面四種。

    1:消遣,也就是打發時間。

    2.學以致用,想獲得切實的利益或者想讓自己變得更好。

    3.精神享受,在閱讀一些優美的文學作品時,哪怕沒有什麼特別大的收穫,內心也能獲得極大的滿足感。

    4.對這個世界的好奇心,求知慾。

    拿起一本書時,如果你能按照上面四種分類迅速找到自己讀書的目的,就能找到閱讀的興趣。

    下面我們就把每個目的都具體說一下。

    1.以消遣為目的

    消遣就是為了打發時間,尋找一些浮淺的樂趣,那這時讀書和玩遊戲就沒什麼區別。比如《盜墓筆記》《斗羅大陸》,很多人工作間隙用手機看一看,不就是消遣麼?還有一些推理小說,言情小說,懸疑小說,武俠小說,寫出來的主要目的(當然也可以發掘深意,但那時下面要說的閱讀目的)就是為了供人消遣的。這種以消遣為目的的閱讀,有時間就看看,沒時間就拉倒,畢竟就是打發時間嘛,讀不讀完,又有什麼關係呢?自己開心就可以!

    2.學以致用

    當我們拿起一本書,目的是想獲得切實利益,比如學會溝通,學會時間管理,等等,就是學以致用。

    我們經常說,要帶著問題去讀書,在書中尋找問題的答案,這就是典型的學以致用。比如,你執行力不行,然後別人說有一個特別好的書,叫《高效能人士的執行4原則》,專門講執行力。你帶著問題去讀這本書,因為你想解決問題,這時你興趣自然就上來了。

    如果事先沒有問題,同樣可以帶著“學以致用”的目的去讀書。什麼意思呢?就是在書中遇到啟發的知識,要迅速內化為自己的知識。

    兩種方式:

    一種是以自己為物件感,自我最佳化。可以分三步:1)用自己的話複述知識點。2)想一想自己以前遇到類似問題時是怎麼做的,那些地方做得不夠好。3)現在學到了新知識,再遇到同類問題,如何把新知識轉化為更有效的行動?這個基本上就是“拆書幫”的方法。

    另一種是以別人為物件,你教他。這時,你就要構建個講課物件,越具體越好。然後,你把知識點用自己的話講給他們聽。遇到卡殼的位置,回到書中讀一下,直到能流暢講述為止。講述過程中,不要用術語,而是用大家都能明白的語言講出來。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可以說,你對這個知識已經有相當程度的瞭解了。這種把自己當老師的方法,又叫“反轉時學習”。

    所以,當你把學以致用作為閱讀目的時,你就不在乎這本書什麼時候能讀完了,反正你是為了學到東西。既然你學到了東西,找到了成長的樂趣,那書讀不讀完,又有什麼關係呢?

    3.精神享受

    當我們在閱讀一些優美的文學作品時,哪怕沒有什麼特別大的收穫,內心也能獲得極大的滿足感。

    舉個例子,最近我正在讀《霍亂時期的愛情》。讀到這一句,“他說他看到一隻足有三百多歲的大章魚困在船內,觸角從各個炮筒裡伸出來,它在廚房裡長得太大了,想要放它出來,得先把船拆掉才行”,我就會想到,作者這想象力太讓人服氣了。讀到這幾句,“只要能看見自己心愛的姑娘,他就心滿意足了。慢慢地,他將她理想化了,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中的情感全都歸屬於她”,我會產生強烈的共鳴,我們年輕時,對喜歡的女孩不也是這種感覺嗎?讀到這句,“在他悄悄地望著她卻不讓她發現的那些日子裡,他看到的也只是午後兩點的Sunny下和紛紛揚揚的杏花中她隱約的輪廓,無論季節如何變化,那情景始終都停留在四月”,我又會沉溺於作者這讓人靈魂顫抖的優美文筆。

    所謂閱讀的精神享受,有很多種。我們可能會感到靈魂深處那種清晰的共鳴,或者到作者創造的精神世界中冒險,或者感受到積極向上的意義,等等。

    精神享受沒法具體定義,也不用定義。你不需理解它,它會自然的到來。我們只需要感受它,享受它。經常有人說,讀小說能讀一夜,其實他就在享受,讓他以讀完為目的讀一夜,估計很難。

    4.對世界的好奇心

    求知慾。這個目的很簡單,不詳細說了,舉兩個例子即可。比如,很多禁書,越禁越火,真的是因為好嗎?其實是因為好奇。比如,小男孩,到處蒐羅帶某種描寫的書籍看,為什麼?求知慾!他想知道,但父母不告訴他!所以他好奇。

    所以,我們無法堅持讀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搞錯了讀書目的。當我們以“讀完”為目的時,我們的興趣就被扼死了。相反,當我們找到正確目的,以消遣、學以致用、精神享受、好奇為目的時,我們的興趣就會獲得閱讀的滋潤,越來越旺盛。

    ——以上內容,大量參考《囧大閱讀課》,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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