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聯絡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內部的各個部分、要素是相互聯絡的;任何事物都與周圍的其他事物相互聯絡著;整個世界是一個相互聯絡的統一整體。 方法論:堅持聯絡的觀點,用普遍聯絡的觀點看問題。 聯絡的客觀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聯絡具有客觀性。聯絡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人們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聯絡,也不能把主觀聯絡強加給事物。 方法論:人們可以根據事物的固有聯絡改變事物的狀態,建立新的具體的聯絡;要具體地分析事物之間的聯絡,以認識和把握事物的真是聯絡。 因果聯絡原理: 原理:事物之間存在著因果聯絡,因果之間既有先行後續,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關係,原因與結果相互區別相互聯絡。 方法論:承認因果聯絡的普遍性和客觀性,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進行科學研究的前提;正確把握事物的因果聯絡,才能提高人們實踐活動的自覺性和預見性。 堅持發展的觀點看問題體現的哲學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處在永不停息的運動、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世界就是一個無限變化和永恆發展著的物質世界,發展是新事物代替舊事物的過程。 方法論:我們要堅持唯物辯證法這個觀點,就要用發展的觀點觀察和分析問題。要把事物如實地看成一個變化發展的過程;要明確事物處於怎樣的階段和地位;要堅持與時俱進,培養創新精神,促進新事物的成長。 運動和物質關係原理: 原理:物質是運動的物質,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和存在方式;運動是物質的運動,物質是運動的主體。 運動和靜止的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運動是普遍的、永恆的、無條件的,因而是絕對的;靜止是一種不顯著的運動,是運動的特殊狀態;動中有靜,靜中有動,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發展,都是絕對運動和相對靜止的統一。 整體和部分關係原理: 原理:整體和部分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絡。二者區別:第一,二者的內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與功能不同,整體居於主導地位,統率著部分;第三,整體具有部分根本沒有的功能;第四,當各部分以合理的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體的功能就會大於各個部分功能之和;第五,當部分以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就會損害整體功能的發揮。二者聯絡: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響,整體的效能狀態及其變化會影響到部分的效能狀態及其變化,反之,部分也制約著整體,甚至在一定條件下,關鍵部分的效能會對整體的效能狀態起決定作用;第三,整體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 方法論:要樹立全域性觀念,辦事情要從整體著眼,尋求最優目標;搞好區域性,使整體功能得到最大發揮。 規律的客觀性原理: 原理:規律是客觀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發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規律是客觀的,意味著規律既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消滅;規律是客觀的,集中表現為它的不可抗拒性;規律是客觀的,不等於說人們在客觀規律面前無能為力。 方法論:要求我們要尊重客觀規律,按規律辦事,堅持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的統一,同時要把尊重客觀規律和發揮主觀能動性結合起來。 矛盾的含義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對立統一。所謂“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屬性、趨勢,又叫“鬥爭性”。所謂“統一”,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相互聯結的屬性、趨勢,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兩種情形:第一,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相互轉化。 方法論:我們要一分為二的看問題。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觀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觀的,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中,並且貫穿於每一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即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 方法論:要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敢於承認矛盾、揭露矛盾;還要善於全面分析矛盾,堅持兩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各有其特點。矛盾的特殊性表現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為事物矛盾的雙方也各有其特點。 方法論: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必須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辯證統一的關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聯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場合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掌握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辯證關係的原理,對於我們正確地認識事物,學會科學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賴、相互影響;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要善於抓住重點,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要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處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在事物內部居於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處於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關係是對立統一的。它們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賴,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的原理,要求我們看問題既要全面,又要善於分清主流和支流。 結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辯證關係得出對應的方法論: 方法論:我們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的原理,就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內因和外因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外因透過內因起作用。 方法論:堅持內因外因相結合的觀點。 質變和量變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變化發展,都是首先從量變開始的。沒有量變作準備,就不會有質變發生。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必要準備。事物的量變達到一定程度時,又必然會引起質變。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方法論:用量變引起質變的道理看問題。要堅持適度原則;要不失時機地促成飛躍;要重視量的積累,還要學會“最佳化結構”。 事物發展的前進性和曲折性相統一原理: 原理:事物發展的總趨勢是前進的,而發展的道路則是迂迴曲折的。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前進性與曲折性的統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進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進,是一切新事物發展的途徑。 方法論:要堅信前途是光明的,對前途充滿信心;要準備走曲折的路,滿腔熱情地支援新事物,堅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聯絡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聯絡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內部的各個部分、要素是相互聯絡的;任何事物都與周圍的其他事物相互聯絡著;整個世界是一個相互聯絡的統一整體。 方法論:堅持聯絡的觀點,用普遍聯絡的觀點看問題。 聯絡的客觀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聯絡具有客觀性。聯絡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人們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聯絡,也不能把主觀聯絡強加給事物。 方法論:人們可以根據事物的固有聯絡改變事物的狀態,建立新的具體的聯絡;要具體地分析事物之間的聯絡,以認識和把握事物的真是聯絡。 因果聯絡原理: 原理:事物之間存在著因果聯絡,因果之間既有先行後續,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關係,原因與結果相互區別相互聯絡。 方法論:承認因果聯絡的普遍性和客觀性,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進行科學研究的前提;正確把握事物的因果聯絡,才能提高人們實踐活動的自覺性和預見性。 堅持發展的觀點看問題體現的哲學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處在永不停息的運動、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世界就是一個無限變化和永恆發展著的物質世界,發展是新事物代替舊事物的過程。 方法論:我們要堅持唯物辯證法這個觀點,就要用發展的觀點觀察和分析問題。要把事物如實地看成一個變化發展的過程;要明確事物處於怎樣的階段和地位;要堅持與時俱進,培養創新精神,促進新事物的成長。 運動和物質關係原理: 原理:物質是運動的物質,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和存在方式;運動是物質的運動,物質是運動的主體。 運動和靜止的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運動是普遍的、永恆的、無條件的,因而是絕對的;靜止是一種不顯著的運動,是運動的特殊狀態;動中有靜,靜中有動,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發展,都是絕對運動和相對靜止的統一。 整體和部分關係原理: 原理:整體和部分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絡。二者區別:第一,二者的內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與功能不同,整體居於主導地位,統率著部分;第三,整體具有部分根本沒有的功能;第四,當各部分以合理的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體的功能就會大於各個部分功能之和;第五,當部分以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就會損害整體功能的發揮。二者聯絡: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響,整體的效能狀態及其變化會影響到部分的效能狀態及其變化,反之,部分也制約著整體,甚至在一定條件下,關鍵部分的效能會對整體的效能狀態起決定作用;第三,整體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 方法論:要樹立全域性觀念,辦事情要從整體著眼,尋求最優目標;搞好區域性,使整體功能得到最大發揮。 規律的客觀性原理: 原理:規律是客觀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發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規律是客觀的,意味著規律既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消滅;規律是客觀的,集中表現為它的不可抗拒性;規律是客觀的,不等於說人們在客觀規律面前無能為力。 方法論:要求我們要尊重客觀規律,按規律辦事,堅持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的統一,同時要把尊重客觀規律和發揮主觀能動性結合起來。 矛盾的含義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對立統一。所謂“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屬性、趨勢,又叫“鬥爭性”。所謂“統一”,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相互聯結的屬性、趨勢,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兩種情形:第一,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相互轉化。 方法論:我們要一分為二的看問題。 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觀性原理: 原理:矛盾是客觀的,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中,並且貫穿於每一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即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 方法論:要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敢於承認矛盾、揭露矛盾;還要善於全面分析矛盾,堅持兩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各有其特點。矛盾的特殊性表現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為事物矛盾的雙方也各有其特點。 方法論: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必須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辯證統一的關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聯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場合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掌握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辯證關係的原理,對於我們正確地認識事物,學會科學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賴、相互影響;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要善於抓住重點,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要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處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在事物內部居於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處於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關係是對立統一的。它們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賴,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的原理,要求我們看問題既要全面,又要善於分清主流和支流。 結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辯證關係得出對應的方法論: 方法論:我們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的原理,就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內因和外因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外因透過內因起作用。 方法論:堅持內因外因相結合的觀點。 質變和量變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變化發展,都是首先從量變開始的。沒有量變作準備,就不會有質變發生。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必要準備。事物的量變達到一定程度時,又必然會引起質變。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方法論:用量變引起質變的道理看問題。要堅持適度原則;要不失時機地促成飛躍;要重視量的積累,還要學會“最佳化結構”。 事物發展的前進性和曲折性相統一原理: 原理:事物發展的總趨勢是前進的,而發展的道路則是迂迴曲折的。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前進性與曲折性的統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進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進,是一切新事物發展的途徑。 方法論:要堅信前途是光明的,對前途充滿信心;要準備走曲折的路,滿腔熱情地支援新事物,堅定地走曲折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