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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桂花酒叫化雞

    唐朝宮庭穢亂,淫靡不堪,故謂之“髒唐”。

    宋朝內憂外患不斷,既有民間起義,更有外族侵略,再兼奸臣當道,忠良受害。所以謂之“亂宋”。

    從前還有“髒唐臭漢”一說,皆指宮幃淫亂,喪失人倫。

  • 2 # 府中大人

    民間有"髒唐亂宋"的說法。"髒唐"是指唐朝無禮人倫道德的空前性開放。"亂宋"既指兩宋時期的社會動盪,又泛指宋代的淫慾橫渡。唐朝、五代、兩宋時期,無疑是性開放空前的年代,從"紅燈區"、"私奔"、"一夜情"、"試婚"、"慰軍婦"到家妾待客、僧道蓄妓、尼姑做妾,其開放程度著實令人瞠目結舌。究其根源,其一、唐宋統治者崇尚享樂所導致的"上之所好,下之所趨",大抵是主要原因。其二、在唐代無論是官府迎來送往,宴賓典禮,還是官員們聚會吟詩,遊山玩水,都少不了以妓樂助興,於是官妓迅速崛起。唐朝的建立者,李淵,本身也有鮮卑血統,必然帶有胡人的野性。在封建社會,社會的風氣就是由統治階級主導的。從整個唐朝女性的穿著暴露特別是宮廷中女性的打扮"薄、透、露"的特點就可以看出,當時社會風氣是多麼的開放。李淵就睡過隋煬帝的妃子,他們還是表兄弟。李淵一統天下登基後,其二子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之變,殺兄斬弟,李淵不得不退位,李世民繼位後,把其弟李元吉的妻子楊氏接到宮中,封為側妃。後來李世民的叔叔李媛謀反被殺,李世民又把他的妻子據為己有。李世民的兒子李治還是太子時,就與自己的後媽武媚娘不清不楚,攪合在一起。李世民死後,李治經不住誘惑將她從尼姑庵裡接回並封了皇后,成為一國之母。在唐朝違悖倫理也不是男人們的特權,皇后公主們也一個個為所欲為。李治死後,武則天養男寵,女兒太平公也養男寵,不光自己玩,還送武則天玩樂。還有高陽公主本是房玄齡的兒媳婦,婚後與其徒弟私混,最後竟然與和尚私通。李隆基挑選的女人不是自己長輩的,就是自己兒子的。李隆基看上了兒子李瑁的王妃楊玉環,千方百計接到宮裡,侍奉左右。在唐朝,女性不重貞潔是常見之事。一代大儒韓愈之女先嫁其門人李漢,離婚後又嫁樊仲懿,由此可見,讀書人也不禁止女兒再嫁。也就是因為這些"妻後母、娶兄嫂、納兒媳"的風氣,不正當的倫理關係,王子公主,乃至一國之君都是如此,有悖於傳統的禮教思想,才被說成"髒唐"。其三、唐、宋朝廷還依據官員品級對蓄養家妓規模作過規定。唐中宗時規定,三品以上,聽不過女樂一部;五品以上女樂不過三人。宋代樂妓制度是沿襲隋唐五代的,一脈相承。宋代官僚士大夫蓄養家妓成一種風尚,幾乎普及化,大眾化。時人有言:"兩府兩制,家中各有歌舞,官職稍如意,往往增值不已"。其四、宋代更是一個淫慾橫流的時代。大宋的最高統治者極力鼓吹享樂主義,開國皇帝趙匡胤杯酒釋兵權後,便公然向文臣武將倡導:"多積金錢,厚自娛樂……多置歌兒舞女,日飲酒相歡以終其天年"。兩宋時期,社會動盪不安,幾乎每天都在打仗,戰爭不斷,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兩宋時共發生農民戰爭443起,嚴重影響了當時的社會治安。

  • 3 # 青果iyt

    我聽到的說法和這個有點不同,是“髒唐臭漢”。

    這個是後人的說法,對於漢唐時期男女關係的一種蔑視性總結。

    事實上,這種說法是源於理學家對學史子弟的刻意誤導,以維護後來相對嚴謹的社會倫理秩序。

    這是一場男女之間的鬥爭。鬥爭持續的時間夠長,長到整個人類歷史。

    相對宋代理學規範之後的社會,漢唐時期對於男女關係是很寬鬆的,離婚、再嫁是尋常事。在宮廷和大戶的帳闈之中,男女之間更是隨便。

    直到宋代,這個現象才在某種程度上被終止。

    這裡要說兩個相關的概念,一是歷史的反動是社會螺旋上升的必然,一是所有的風俗都源於當時的社會需要。

    為什麼跳出髒唐臭漢的話題說這兩個看似不相關的話題?

    因為漢唐的“髒”和“臭”,同樣是一個社會現象,和當時的社會各種元素是匹配的。

    眾所周知,漢代嫁到匈奴王昭君,後來嫁給了丈夫的兒子,後世之人感到奇怪,兒子娶後母,怎麼能這樣!!這是夷狄才有的野蠻風俗!!

    事實上,身處漢朝的人並不會覺得奇怪,因為這真不是野蠻人才有的風俗,漢代之前的中央之國,其實一樣有。

    這裡涉及到兩個現在並不常見的詞彙,烝婚、報婚。簡稱烝報,百度一下應該能找到。

    烝婚,是兒子娶父親的妻妾,當然,不能是生母。

    報婚,弟弟侄兒去嬸嬸和嫂嫂。

    這是當時的一種非必然的風俗,是制度安排的一種。其目的很簡單,當時的女子能夠擁有財產,如果再嫁,很可能會引來家族財產的糾葛。為了防止財產在分割的時候弱化家族的勢力,防止女子在另覓夫婿的時候導致家族弱化,“內部消化”就成了一個重要的選項。

    這類制度安排並非只在漢唐,遠至商周時期已經是這樣了。

    但古人很有很奇怪的想法,崇古非今,“古”是先秦再往前,“今”是漢後到當時。所以他們對漢唐的這種風俗很反感。

    不止如此,事實上因為生產力的發達,財產在漢唐已經足夠支撐分家帶來的“損失”,因此在漢唐時期,這種風俗已經慢慢消亡,女子再嫁是可以接受的。

    敦煌出土文物中有“放妻協議”,其中說:“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這是怎樣的平等!

    看到這份離婚協議,是不是有種誤會古代女人地位的感覺?

    其實不,因為我們瞭解到的是宋之後的“古代”。

    這裡要說到第二個概念,反動。

    一切形式走到極致,都會帶來另一方面的阻撓,對現有制度安排形成一種反動。

    前面說過,這是一場男女之間的鬥爭,在這場鬥爭中,女人暫時失去了勝利。男人用理學這個哲學武器,將女人死死捆住。

    從宋以後,女人便失去財產擁有權,而本身被物化,成為男人的附屬物。

    從此,男人可以狎妓,女人再不能看到宋玉走過街頭表達愛慕,因為那是淫蕩。

    從此,女人不能再嫁,死了丈夫的女人只能在地上摸索銅錢熬過漫漫長夜。

    從此,女人被物化,成為男人財產的一部分。

    從此,女人不能表達自己的慾望。

    從此,女人只能壓抑著。

    解放天性?不存在的。

    嫁給兒子的王昭君是奇女子,擁有面首的武則天也是。

    感謝毛主席的那句婦女能頂半邊天,中國的女人從此不再被男性壓迫。因此——

    漢不臭,唐也不髒。

    臭了的是人心,髒了的是對天性的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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