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不應該翻譯成 dragon。Dragon 的本意是兇殘的有翼巨獸、惡魔、悍婦等。華人在外華人面前自稱 dragon,是自我妖魔化。“龍”也不應該翻譯成 long。Long 的英文發音不是“龍”,而是“狼”,不是真正的音譯。“龍”應該翻譯成 loong,發音和“龍”相近,在英文中本來就是“龍”字的音譯,如著名武術家李小龍的英文名字是“Lee Siu Loong”。有些西方人也把龍稱為 loong。Loong 的兩個“O”字母象龍的兩隻眼睛,loong 使人聯想到 long(長),所以它是個象形文字,和漢字特色相通。而 long 在形象上是獨眼龍。本文歸納了龍和 Dragon 之間的五個差別,並嘗試著給出“Loong”的英文解釋。 “龍”是中華民族的象徵,在中譯英時,“龍”被翻譯成 Dragon。但是在英文中,dragon 是邪惡的有翼怪物,還有“兇暴的人,悍婦”等含義。在圖畫中,dragon 身軀龐大笨拙,顏色是黑灰色,長著巨大的翅膀,口中吐火,吞噬人和動物,非常醜陋恐怖,和中國的龍完全兩樣。 華人在西方人面前自稱“Dragon”或“Descendants of the Dragon”(龍的傳人),西方人當然要把華人看成是惡魔和壞人了。在評選 2008 年北京奧運會吉祥物時,之所以沒有選擇呼聲最高的龍,就是因為擔心龍的英譯“Dragon”會使世界人民誤解中國。所以我們再也不能把“龍”翻譯成“Dragon”了! 建議今後不要再把英文單詞 dragon 翻譯成中文的“龍”,可以對它進行音譯,如“得拉根”,解釋是:“西方神話中兇惡的帶翼巨獸”。有些學者建議把“龍”音譯成“Long”。但是“long”的英文發音和“龍”完全兩樣,相當於中文的“狼”,並非真正的音譯。當西方人指著龍說“long”時,華人還必須糾正他的發音,不僅增加交流困難,還會引起對方困惑。Long 在英文中是一個使用非常普遍的常用詞,含義本來就很多,如:長,久,期盼,股票或期貨的多頭等,把龍翻譯成 long 也會造成意義上的混亂。所以不能簡單地把龍的拼音字母作為龍的英文音譯。既然是把中文“龍”音譯成英文,那麼在英文中的發音就應該和“龍”相近,否則就不是真正的音譯。英文中對“龍”字的音譯是“Loong”,姓氏“龍”和人名中的“龍”字也被翻譯成“loong”,例如著名武術家李小龍的英文名字是“Lee Siu Loong”,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名字被翻譯成“Lee Hsien Loong”。在一些涉及龍的文字中,“龍”也的確被稱為“loong”,例如,舞龍時所使用的長龍道具,就被翻譯為 loong。因此,把“龍”翻譯成“loong”才是真正的音譯,而且它已經有了廣泛的使用基礎,也符合海外華人的習慣,有利於團結海外華人。 英文中本來沒有 loong 這個單詞,因此把“龍”翻譯成 loong,不會引發歧義。所以,“龍”應該翻譯成“loong”。2004 年,臺灣學者蒙天祥也在“為‘龍’正視聽是我們的責任”一文中提出把龍翻譯成 Loong。 有很多人反對把“龍”重新翻譯,認為外華人已經或者將來能夠正確理解 Dragon 所指的龍和原來的 Dragon 不同,或者只需要寫成 Chinese Dragon 就可以了。 我覺得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文字就象圖形一樣,看見特定的字母組合,就會產生特定的感覺。例如看見“善”字,就會產生愉悅的感覺;而看見“惡”字,就會緊張不安。同樣道理,即使我們華人看見“Dragon”想到的是吉祥的龍,但是外華人看見“Dragon”之後想到的卻仍然是惡魔和悍婦。我們固然可以改變外華人對 Dragon 或 Chinese Dragon 的感覺,但是這不是最有效和最經濟的做法。我們作為華人無法想象外華人的感覺,但我們可以站在華人的角度模擬分析一下。 如果某個國家人民的圖騰是外形類似豬的虛構生物,我們或他們自己把這個生物的中文名稱翻譯成“豬”,他們在華人面前說中文時自稱是“豬的傳人”,我們華人會怎麼看他們? 即使他們加一個限制詞,成為“某國豬”,我想效果還是不好。他們當然可以慢慢改變華人的觀念,使華人覺得“豬是可愛的動物”等等,這也不乏成功之例,如米老鼠,但畢竟需要一個過程和額外的精力。而且米老鼠是一個娛樂產品,不是一個國家象徵;再說米老鼠能夠成功,其它未必能夠成功。 實際上我們華人會友善地(我們華人一向是友善的)、主動地建議他們不要自己翻譯成“豬”,而是取音譯,而且我們華人會找來含義好的漢字來替他們翻譯。即使這個圖騰原名真的叫“pig”,我們華人也會替他們翻譯為“霹戈”,而不會翻譯成“屁疙”。 我想外華人最初把“龍”翻譯成“Dragon”,首先是因為兩者之間外形上有相似之處,其次是中國的龐大和力量(剛開始外華人可能還不瞭解中國),再次是中國皇帝自稱“龍”,而中國皇帝又和 Dragon 很相似,威嚴而兇殘—— 一字寫得不妥就要滅九族,恐怕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而原因三應該是最主要的,是“龍”和 Dragon 內在的相似之處。 但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一個現代國家,或者正在努力成為一個現代國家,又沒有外華人友善地主動地來為我們考慮,我們只能自己來糾正這個錯誤了。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一個揹負著“Dragon”惡名的中國,要贏得世界各華人民的理解和熱愛的,首先要花費巨大的力氣抹去這個惡名給別人造成的壞印象。 名字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們每個人給自己的孩子取名時,誰不是精心琢磨的?“金大中”作總統,名正言順,但如果他的名字是“金大黑”,又會是個什麼結果?很可能連個小小的居委會主任都做不到。 名字也反映了一個人、一個城市或一個國家的尊嚴。南韓人把首都的中文譯文由“漢城”改為“首爾”,並正式通知中國方面,反映了他們對名字的重視。“taikonaut”是中文“太空人”的音譯,專指中國宇航員,1998年由馬來西亞華裔科學家趙裡昱提出。中國的宇航員成功上天后,英文和德文媒介都使用這個詞稱呼中國的宇航員。由於蘇聯(俄羅斯)宇航員和美國宇航員在英文中都有特定的單詞,所以西方媒介使用“taikonaut”這個單詞,表示他們承認中國宇航事業的成功,承認中國宇航員的地位。 為了便於人們認識龍和 dragon 之間的差異,我提出五個最主要的方面: 1,龍是吉祥的象徵,而 Dragon 主要是邪惡的象徵; 2,龍沒有翅膀,而 Dragon 有著巨大的蝙蝠翅膀; 3,龍的身體修長,而 Dragon 的身體粗壯; 4,龍不食人間煙火,但是 Dragon 要吃人和動物; 5,龍的顏色為金黃色或其它顏色,Dragon 的顏色主要是黑色的。
“龍”不應該翻譯成 dragon。Dragon 的本意是兇殘的有翼巨獸、惡魔、悍婦等。華人在外華人面前自稱 dragon,是自我妖魔化。“龍”也不應該翻譯成 long。Long 的英文發音不是“龍”,而是“狼”,不是真正的音譯。“龍”應該翻譯成 loong,發音和“龍”相近,在英文中本來就是“龍”字的音譯,如著名武術家李小龍的英文名字是“Lee Siu Loong”。有些西方人也把龍稱為 loong。Loong 的兩個“O”字母象龍的兩隻眼睛,loong 使人聯想到 long(長),所以它是個象形文字,和漢字特色相通。而 long 在形象上是獨眼龍。本文歸納了龍和 Dragon 之間的五個差別,並嘗試著給出“Loong”的英文解釋。 “龍”是中華民族的象徵,在中譯英時,“龍”被翻譯成 Dragon。但是在英文中,dragon 是邪惡的有翼怪物,還有“兇暴的人,悍婦”等含義。在圖畫中,dragon 身軀龐大笨拙,顏色是黑灰色,長著巨大的翅膀,口中吐火,吞噬人和動物,非常醜陋恐怖,和中國的龍完全兩樣。 華人在西方人面前自稱“Dragon”或“Descendants of the Dragon”(龍的傳人),西方人當然要把華人看成是惡魔和壞人了。在評選 2008 年北京奧運會吉祥物時,之所以沒有選擇呼聲最高的龍,就是因為擔心龍的英譯“Dragon”會使世界人民誤解中國。所以我們再也不能把“龍”翻譯成“Dragon”了! 建議今後不要再把英文單詞 dragon 翻譯成中文的“龍”,可以對它進行音譯,如“得拉根”,解釋是:“西方神話中兇惡的帶翼巨獸”。有些學者建議把“龍”音譯成“Long”。但是“long”的英文發音和“龍”完全兩樣,相當於中文的“狼”,並非真正的音譯。當西方人指著龍說“long”時,華人還必須糾正他的發音,不僅增加交流困難,還會引起對方困惑。Long 在英文中是一個使用非常普遍的常用詞,含義本來就很多,如:長,久,期盼,股票或期貨的多頭等,把龍翻譯成 long 也會造成意義上的混亂。所以不能簡單地把龍的拼音字母作為龍的英文音譯。既然是把中文“龍”音譯成英文,那麼在英文中的發音就應該和“龍”相近,否則就不是真正的音譯。英文中對“龍”字的音譯是“Loong”,姓氏“龍”和人名中的“龍”字也被翻譯成“loong”,例如著名武術家李小龍的英文名字是“Lee Siu Loong”,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名字被翻譯成“Lee Hsien Loong”。在一些涉及龍的文字中,“龍”也的確被稱為“loong”,例如,舞龍時所使用的長龍道具,就被翻譯為 loong。因此,把“龍”翻譯成“loong”才是真正的音譯,而且它已經有了廣泛的使用基礎,也符合海外華人的習慣,有利於團結海外華人。 英文中本來沒有 loong 這個單詞,因此把“龍”翻譯成 loong,不會引發歧義。所以,“龍”應該翻譯成“loong”。2004 年,臺灣學者蒙天祥也在“為‘龍’正視聽是我們的責任”一文中提出把龍翻譯成 Loong。 有很多人反對把“龍”重新翻譯,認為外華人已經或者將來能夠正確理解 Dragon 所指的龍和原來的 Dragon 不同,或者只需要寫成 Chinese Dragon 就可以了。 我覺得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文字就象圖形一樣,看見特定的字母組合,就會產生特定的感覺。例如看見“善”字,就會產生愉悅的感覺;而看見“惡”字,就會緊張不安。同樣道理,即使我們華人看見“Dragon”想到的是吉祥的龍,但是外華人看見“Dragon”之後想到的卻仍然是惡魔和悍婦。我們固然可以改變外華人對 Dragon 或 Chinese Dragon 的感覺,但是這不是最有效和最經濟的做法。我們作為華人無法想象外華人的感覺,但我們可以站在華人的角度模擬分析一下。 如果某個國家人民的圖騰是外形類似豬的虛構生物,我們或他們自己把這個生物的中文名稱翻譯成“豬”,他們在華人面前說中文時自稱是“豬的傳人”,我們華人會怎麼看他們? 即使他們加一個限制詞,成為“某國豬”,我想效果還是不好。他們當然可以慢慢改變華人的觀念,使華人覺得“豬是可愛的動物”等等,這也不乏成功之例,如米老鼠,但畢竟需要一個過程和額外的精力。而且米老鼠是一個娛樂產品,不是一個國家象徵;再說米老鼠能夠成功,其它未必能夠成功。 實際上我們華人會友善地(我們華人一向是友善的)、主動地建議他們不要自己翻譯成“豬”,而是取音譯,而且我們華人會找來含義好的漢字來替他們翻譯。即使這個圖騰原名真的叫“pig”,我們華人也會替他們翻譯為“霹戈”,而不會翻譯成“屁疙”。 我想外華人最初把“龍”翻譯成“Dragon”,首先是因為兩者之間外形上有相似之處,其次是中國的龐大和力量(剛開始外華人可能還不瞭解中國),再次是中國皇帝自稱“龍”,而中國皇帝又和 Dragon 很相似,威嚴而兇殘—— 一字寫得不妥就要滅九族,恐怕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而原因三應該是最主要的,是“龍”和 Dragon 內在的相似之處。 但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一個現代國家,或者正在努力成為一個現代國家,又沒有外華人友善地主動地來為我們考慮,我們只能自己來糾正這個錯誤了。 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一個揹負著“Dragon”惡名的中國,要贏得世界各華人民的理解和熱愛的,首先要花費巨大的力氣抹去這個惡名給別人造成的壞印象。 名字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們每個人給自己的孩子取名時,誰不是精心琢磨的?“金大中”作總統,名正言順,但如果他的名字是“金大黑”,又會是個什麼結果?很可能連個小小的居委會主任都做不到。 名字也反映了一個人、一個城市或一個國家的尊嚴。南韓人把首都的中文譯文由“漢城”改為“首爾”,並正式通知中國方面,反映了他們對名字的重視。“taikonaut”是中文“太空人”的音譯,專指中國宇航員,1998年由馬來西亞華裔科學家趙裡昱提出。中國的宇航員成功上天后,英文和德文媒介都使用這個詞稱呼中國的宇航員。由於蘇聯(俄羅斯)宇航員和美國宇航員在英文中都有特定的單詞,所以西方媒介使用“taikonaut”這個單詞,表示他們承認中國宇航事業的成功,承認中國宇航員的地位。 為了便於人們認識龍和 dragon 之間的差異,我提出五個最主要的方面: 1,龍是吉祥的象徵,而 Dragon 主要是邪惡的象徵; 2,龍沒有翅膀,而 Dragon 有著巨大的蝙蝠翅膀; 3,龍的身體修長,而 Dragon 的身體粗壯; 4,龍不食人間煙火,但是 Dragon 要吃人和動物; 5,龍的顏色為金黃色或其它顏色,Dragon 的顏色主要是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