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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貴為FANNG五巨頭之一的谷歌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出價21億美元拿下了智慧可穿戴行業巨頭Fitbit。一時間也使得這一行業風雲突變,咋一看谷歌有技術,而Fibit有使用者,雙方強強聯手之後就能如鯰魚一樣攪動此前Wear OS的這譚死水。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日前根據外媒報道顯示,大量Fitbit使用者在收到谷歌收購的訊息後,出現了扔掉或威脅扔掉Fitbit裝置的情況。據悉一位名叫邁克·卡彭特的美國使用者表示,Fitbit這款手環是他一天中除了淋浴以外所有時間都佩戴的一個產品,但在谷歌宣佈收購之後,他與許多使用者一樣就再也沒有用過。
此外,類似“現在我不需要谷歌觀察我的每一步,或我的每一次心跳”、“我喜歡你的產品,並且已經享受了很多年,但是我更重視我的隱私,資料的聚合可能會讓我非常不舒服”、“我使用了很多谷歌服務,認為它們做得不錯,但我對把個人健康資料新增到它們的系統中不感興趣”等言論,在海外社交媒體上受到了大量點贊與轉發。
更有甚者直接表示,將投向Fitbit的競爭對手,比如蘋果Apple Watch等產品。顯而易見,這些Fitbit使用者發聲並不關Fitbit的事情,谷歌才是導致他們做出選擇的“罪魁禍首”。但按照正常情況來說,這一級別的收購案並不是雙方簽字就能實現,業務的梳理以及人員的安置都需要時間,因此谷歌作為收購方暫時也還不會主導Fitbit的運營。
那麼,究竟是那種原因導致了大量Fitbit使用者對谷歌即將入主Fitbit持反對態度呢?其實問題可能還真就出在谷歌自己身上,儘管其一貫以“Do not be evil(不作惡)”來標榜自己,之後又用“Do the right thing(做正確的事)”作為公司的行為準則,但就像我們常說的“缺什麼補什麼”一樣,谷歌在最近這幾年的很多行為與“Do not be evil”和“Do the right thing”可謂是南轅北轍。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近期被曝光的“南丁格爾計劃(Project Nightingale)”,這個由谷歌與美國第二大醫療保健系統Ascension合作開展的專案,收集和處理了來自21個州的數百萬美華人詳細個人健康資訊,其中包括了實驗室結果、醫生診斷、住院記錄、完整的健康歷史,以及患者姓名和出生日期等。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至少有150名谷歌員工已經獲得了數千萬患者的大部分資料。
需要注意的是,美國在1996年透過的健康保險攜帶性和責任法案(HIPAA)規定,醫院需要保護患者的個人隱私,但在僅用於“幫助受保實體履行其醫療保健職能”的情況下可以被豁免,因此谷歌選擇用合作開放機器學習工具繞開了這一條款。不僅如此,谷歌在醫療健康領域堪稱是前科累累,早在2016年就曾出現過未經患者同意,從英國國家衛生局獲取病歷的情況,並且在2017年透過芝加哥大學醫學中心,非法訪問了數十萬份醫療記錄。
雖然谷歌高管曾經表示,該公司在醫療健康領域的目標集中在“改善結果,降低成本和挽救生命”,但是在其本職工作是賣廣告的情況下,眾所周知網際網路廣告進化到今天,使用者資料才是關鍵,利用使用者畫像因地制宜級量身定製廣告,也早已成為網際網路企業的基本技能了。想象一下,如果谷歌獲得了你的既往病歷,知道你有“三高”,然後就針對性的給你推送深海魚油廣告,這效率可不就是槓槓的。
問題是,不同於興趣愛好等資訊,醫療健康資訊是非常敏感的,患病的人不希望外界知道自己得病也是人之常情,因此谷歌的這一動作在美國引發譁然也很正常。當然看到這裡你或許要問了,谷歌開展的南丁格爾計劃和Fitbit使用者拋棄他們的裝置之間有什麼聯絡呢?二者之間的直接關係是沒有,但架不住美國消費者要聯想了。
此前Fitbit在尋求出售時,最大的依仗並不是自家產品,而是在過去數年間掌握的2500萬活躍使用者運動、食物、身高體重、睡眠情況、心率等資料。況且谷歌前腳剛宣告,不會在廣告追蹤上使用使用者的Fitbit資料,後腳就曝光了秘密進行的南丁格爾計劃,因此在經過不同來源的資料間的交叉比對,讓不幸“中招”的使用者在谷歌面前再無秘密,這種操作也就很難不讓消費者感到焦慮了。
所以如今擺在谷歌面前的最大問題,其實可能並不是如何將Fitbit與自家的智慧可穿戴裝置整合,而是要穩住Fitbit的使用者,萬一他們都轉投了其他陣營,那這21億美元可就基本等同於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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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後起之秀”Facebook、Uber等,谷歌要受業界和大眾尊重的多。畢竟一直以來,谷歌都秉持著較為中立、為人類福祉而奮鬥的立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作惡(Do not be evil)都是谷歌的一項非正式公司口號。早在1999年,谷歌就提出了這一口號——“The perfect search engine, do not be evil”(最完美的搜尋引擎,不會作惡)。
在公司隨後的發展歷程中,谷歌始終展現出了高瞻遠矚的作風。以“不作惡”為基調,谷歌成為一家為世界“做好事”的公司。甚至谷歌還會放棄短期收益,而著眼於更長遠的未來。對於谷歌,業界普遍認為其是創新精神和利他主義的完美結合體,當然值得尊敬。
但是隨著谷歌一步步壯大,“不作惡”這一信條似乎不再適合谷歌的發展訴求。原本谷歌是以搜尋為主要業務,可當谷歌將上市主體正式更名為Alphabet後,谷歌的公司性質、業務主體等都在發生急劇變化。
隨之而來的變化,是Alphabet向員工發行的新行為準則,“做正確的事——遵守法律、行為端正,相互尊重”。這意味著,“做正確的事”與Alphabet的發展需要更加契合——或許Alphabe認為利潤是更重要的事。
如今,“不作惡”這句話只是象徵性地在谷歌最新版的行為準則中出現,而且只是在最後一句提到。相比之前用數段話去闡述“不作惡”的內涵,如今的“不作惡”就像是被打入冷宮一樣,再無翻身的可能。
我們可以理解谷歌如此做的原因,畢竟谷歌現在的智慧版圖越來越大,涵蓋了大眾生活的方方面面。出行、語音助手、日曆、郵件、訂餐等,谷歌為這些服務提供精準建議的背後,其實是在收集人們的隱私資訊。進而將使用者畫像描繪地更精準,讓廣告投放變得更高效,利潤自然也隨之滾滾而來。
當然,谷歌在降低行為準則的標準後,依然會比絕大部分網際網路企業要更“自律”。但是看著谷歌從一家“崇高”的公司變得“普通”,還是讓人有些“難受”。或許,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企業都還是以利益為先吧。全心全意、不求回報為人類服務的企業,終究是“活不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