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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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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毛毛1303010
自家孩子我覺得,犯法也值得啊!不然被人販子帶走,找不到了!或者被人販子用暴力手段把孩子弄殘疾怎麼辦?至少辦證孩子沒事,而且就算是犯法應該也不是很重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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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黃2019
提這個問題的人,懷疑你就是人販子,。你拐賣孩子,怕被揍嗎?正常人都會搶回自己的孩子,暴力不暴力無所謂,會不惜代價搶回孩子,、弄死人販子。手剁人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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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國慶天地道
如果敵人侵佔國土後,一不搶二不燒殺,就不動他們是嗎?一動就違法是嗎?得等敵人開始又搶又燒不殺的時候再動武力打擊他們,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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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封無介
第一,人販子並未放棄孩子。所以屬於犯罪正在進行。也就是說人販子拐賣孩子的犯罪行為還在持續,沒有完成。第二,你僅僅是想搶回孩子,沒有其它的目的,所以,你的行為屬於制止犯罪行為的繼續實施。是為了保護公民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免遭不法份子的侵害。孩子是你的,你是正當防衛。孩子不是你的,你是見義勇為。如果,你一次出手機會就把人販子打死了,那是正當防衛中的意外,不負刑事責任。不過要不要你賠錢就很難說了。畢竟,現在這個社會,人家在你門口跌倒,都有可能要你賠錢。如果,你把人販子打倒在地,人家沒有反抗了,們還要往死裡打,那就是防衛過當,並涉嫌故意傷害。所以,你如果要出手,就要看準機會,一招致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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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853349
人販子偷小孩已經是犯法了!我們救自己小孩,用暴力是正常的,沒有用暴力,能把自家小孩就回來嗎?我看用暴力救自家小孩不犯法,法律是治犯法的人,救自家小孩犯法,那小孩就不用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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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唐先明75443043
依我之見一一
法律,會大力支援父母及家人採用暴力手段從人販子手中搶回自己的孩子的合法行為。
為什麼說"法律會大力支援"這種暴力搶回孩子的行為呢?本人擬作如下專業分析:
一,先說說人販子拐騙受害人孩子並加以控制的行為的法律性質問題。眾所周知,人販子之所以拐騙兒童其目的是為了弁利,即以出賣為目的,或以勒索錢財為目的,而本問題之敘述情形是人販子己經將他人的孩子拐騙到手並被孩子的父母家人發現,而此情此景是人販子利用掌控(挾持)的孩子作為"人質"來要挾或勒索孩子的家人;同時,家人"帶人用暴力……搶回孩子"也進一步印證了人販在孩子家人找到被拐騙孩子後拒絕歸還孩子並以孩子作為"人質"的惡劣情節。而這種利用拐騙到手的兒童作"人質"的行為正是中國《刑法》條關於"綁架罪"的規定情形。
二,那麼,對於"綁架罪"中國法律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刑法》二十條三款規定:對於正在行兇丶殺人丶搶劫丶強姦丶綁架及其他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實施正當防衛致不法侵害者傷亡的,不是防衛過當,依法不負任何責任。這,就是俗稱的"無限防衛權"。而本問題所述人販子的拐騙孩子並作為"人質"行為,恰恰符合綁架罪的法律規定,依法應認定人販子的行為己涉嫌構成綁架罪。依據《刑法》二十條三款之規定精神:國家機關丶單位丶普通公民對於正在實施綁架罪的犯罪分子均有權行使"無限防衛權",即使當場打死打傷丶擊斃綁架犯罪分子,依法也不負任何責任。
1,現實生活中,人民警察在處置綁架罪案時,一旦經現場警告丶示警等法定程式而綁架犯罪分子置若罔聞,並有傷害人質企圖的行為時,現場人民警察依法有權立即開槍當場擊傷擊斃綁架犯罪分子,人民警察依法保護人質丶當場擊斃擊傷綁架犯罪分子的開槍行為依法行使的就是"無限防衛權",依法是不負任何責任的。
2,《刑法》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對正在實施危害國家丶公共利益,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的不法侵害行為,國家機關丶"本人丶他人"均有權行使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的"正當防衛權"。而本案例的孩子的監護人(父母),以及"他人"(如親戚丶朋友丶路人)均有權行使對拐騙孩子作人質的綁架罪犯罪分子"無限正當防衛權"。就如同警察一樣,當場打死打傷綁架孩子的犯罪分子,依法不負任何責任。
我呼籲:天下為父為母的親人們,為了祖國的未來丶為了完整合睦幸福的家庭丶為了打擊囂張的拐騙綁架兒童婦女犯罪,請勇敢地行使法律賦予你們的"正當防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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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這種方式是會觸犯法律的。除非不法分子正在實施犯罪行為,你來不及報警或在警察還來不及感到作案現場,你只能用此手段阻止犯罪。如果犯罪已成事實,並已完成犯罪過程,最好的辦法還是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