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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橙紅年代6888

    趕乘客下車,相當於本次合同違約,乘客死亡原因與合同違約行為是否有關聯,已經無法證明。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如果定單完成死者有可能不會出現在案發地。基於此判司機賠償很合理。

  • 2 # 窮奇之主

    怎麼怪法,你不說清誰知道,大家肯定沒有警察法官瞭解的多,但計程車司機半路趕下乘客,本就不對,這半路發生問題死人了,你能沒責任?只要沒刑訊逼供,法院根據事實判決,多半是不冤例。

  • 3 # 手機使用者6966078683

    計程車還有一項職責是網約車過不到的,這些年已被忽略,每一輛計程車特別是在夜間都是流動的治安崗亭,為城市的治安消化了很多不安定因素。

  • 4 # ywangxinWe

    冤啊,非常冤,看司機收沒收死者的費?還要看司機拉他多長路途?如果拉到半路把人趕下司機不冤,如果上車了就下車與司機無關,我想法院判司機賠償肯定是在半路把人趕下車的,司機這麼做應該賠償。

  • 5 # 李氏油條哥

    六天後才發現,這六天當中這個乘客經歷了什麼,他又是怎樣死亡的?有什麼來判定是司機的責任?司機為什麼要去承擔這個責任?

  • 6 # 打國風範

    這要看法醫鑑定死亡時間。如果說:6天后發現屍體,死亡時間大概只有4天,這就減輕了司機的部分責任。為什麼說是部分責任?原因是:司機明知是“怪乘客”?為什麼不通知有關部門?或者不把這位“怪乘客”拉到就近有關部門?這是司機失職?不管是出於人道主義,還是個人責任感,都屬於失職。

  • 7 # 北京市奧肯律所張律師

    確實有點冤。但是責任應該承擔。首先發現了人有問題。另外,如果從一個繁華地方帶到一個偏僻地方,讓人下車,本身就增加了危險性。如果從偏僻地方帶到另一個偏僻地方,依然有無法讓別人幫助的危險性存在。而且作為計程車司機,恐怕公司也該有些規範、約束和要求吧。還是有責任去報警或者協助的。甚至最低也要放到比較繁華人多的地方。

  • 8 # 六甲房

    我曾經也是計程車司機,半路趕下怪乘客?這叫中途甩客,乘客因此發生連鎖事故,司機是脫不了干係的!如果遇見怪乘客可以選擇報警,把乘客拉到就近派出所,讓警察去處理!計程車這個行業很累,養家餬口的同時,也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能蠻幹!那個司機被罰十萬,一點也不冤,因你的一時衝動,導致人家命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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