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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想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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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秉燭讀春秋
人們詬病李鴻章“逢洋必跪”無非是指他與洋人簽定了許多不平等條約,但是他所做的這些也是身不由己。
清政府的皇帝軟弱無能,你讓李鴻章怎麼能挺起腰桿,“弱國無外交,人硬不如國家的拳頭硬”,這是歷史已經證明的規律。雖然李鴻章代表大清和洋人簽約,他也不過是替主子背黑鍋的奴才。不譴責主子何必為難奴才?況且他在簽字時也盡了自己的努力,能少賠款儘量少賠,能少割地的儘量少割地。
我們先看看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和洋人簽了那些條約呢?①同治十年(1871年)七月二十九日,與日本簽訂《中日修好條規》,這是一個平等互惠的條約。
②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出兵侵略臺灣,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和日本簽訂《中日臺事條約》,事態得以平息。
④光緒二年(1876年),與英國簽訂《中英煙臺條約》。這是不平等條約,條約除了增開通商口岸,並允許英華人進去西藏,這損害了中國主權。
⑤光緒九年(1883年),與法國代表巴德諾簽訂《中法會訂越南條約》,法國試圖透過侵略越南來侵略中國,清政府出兵支援越南,雖然取得了海上勝利,但籤的條約,中越邊境對法國開放,法國取得了對越南的“保護權”。法國不勝而勝,中國不敗而敗,李鴻章簽了個窩囊條約。
⑥光緒十年(1884年)與日本代表簽訂《天津條約》,主要內容就是,假如日本出兵平壤,要事先通知大清。
⑦光緒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1895年),甲午戰爭後,李鴻章在日本馬關和伊藤博文簽訂了《中日馬關條約》這是不平等的條約,是割地賠款的條約。
⑨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李鴻章代表慈禧向八國聯軍求和,簽定了《辛丑條約》到同年11月7日,李鴻章病逝。
透過上面盤點,李鴻章是歷史上簽約最多的大臣,從48歲開始簽約,一直到死78歲停止,這30年簽了9個條約。大多數是不平等條約,這是被後人罵“逢洋必跪”的主要原因。上面我也說了,李鴻章不想籤這些條約,他也明白戰敗國沒有尊嚴可言,大清軟弱無能,就像一塊無人看守的一塊肥肉,外國列強都想吃一口。
打仗敗了,和洋人簽約總得有這個人去扛雷,別人去還不行。非李鴻章不可。比如在李鴻章耄耋之年72歲時,甲午戰爭失敗了,慈禧考慮李年事已高,派別的大臣去了,結果讓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直接打發回來了,告訴慈禧,“別的大臣不夠資格和我談,除了李鴻章之外。”
伊藤博文稱讚李是大清唯一可以和外國列強以爭天下的人,慈禧也知道李的能力,李鴻章是晚清四大名臣之一,他不去這事還談不成。李其實不願意去,但慈禧委他為全權代表,迫不得已李去了日本。
其實李鴻章不想賣國,但是國家貧窮落後,說實話沒有更多的討價還價的餘地,幸好在馬關條約簽訂時,日本小憤青想擴大影響,逼迫日本不許和大清和談,暗殺李鴻章。
小憤青槍法不敢恭維,開了一槍打偏了,沒要了李鴻章的命,只打中了臉頰,所幸無事。
反正李鴻章也不要臉了。以此為條件,要求伊藤博文減免賠償的銀子,伊藤博文怕事情鬧大了,假如列強知道了會造成不好的影響,狠狠心減免了大清1億兩的白銀。
李鴻章在日本受傷後,罵日本人不講信譽,是野蠻的民族,發誓以後不再踏入日本國土一步。一年後,李鴻章訪問美國時,途經日本換乘船隻,他說什麼也不落地,最後只好兩船搭木板,李鴻章不顧年邁,竟然從木板上走了過去。終沒在日本上岸。
▲慈禧
李鴻章用鮮血和生命為大清省下了一億白銀,試問其他人能辦到嗎?慈禧有膽量向十一個國家宣戰,她有骨氣,有膽氣,有硬氣,不是和日本小憤青一樣,惹出事來一樣懵逼了?
李鴻章“跪洋人”是為了大清的江山,李鴻章也能說大話,說冠冕堂皇的官話,可現實又如何呢?弱國無外交,外交家背後站著是強大的祖國,美國的外交家“不跪洋”,外國列強的外交家“不跪洋”,為什麼唯獨李鴻章“跪洋”呢?背後的理由值得我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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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郎807
生不逢時,心懷天下,有經國濟世的才幹,企圖力挽狂瀾於既倒,然而以一己之力無力迴天,死了還要替統治者背黑鍋。 一個大臣,皇帝不點頭,他敢籤割地賠款協議?忽悠誰呢!
在當時的情況下要不是他整個中國版圖早被瓜分光了吧,寧願頂著千世罵名簽下辱國條約但從沒有人想過如果不簽約的後果又是什麼,真的覺得是一個很厲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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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平線的石頭
就像殺死岳飛的真正凶手是趙構,籤不平等條約的主體是滿清,不是李鴻章,他只是代表,如果他不當代表,讓滿清皇族中的一些蠢貨去代表,中國利益損失的更多,真正跪洋人的是滿清皇族,幹李鴻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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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渝泉1
我不認為他是逢洋必跪的那種人,他只是想利用洋人,藉助洋人來從列強中找平衡或漁利。但是,弱國無外交,尤其是他受制於慈禧太后這個外鬥外行、內鬥內行、自私自利的傢伙,也就註定他的實力不足,能力受限。桌子底下放風箏,出手就不會高了,主子軟弱慫包,奴才就無法強硬。所以,這就決定了李鴻章對洋人不得不服軟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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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兔歷史
有人從李鴻章簽訂的三十多個“賣國”條約入手,抨擊李鴻章“逢洋必跪”,又以他死後留下的千萬家產為由,指責李鴻章是個貪官,再拿他簽訂的《中俄密約》和組織“東南互保”,於是就得出李鴻章是個“賣國賊”的結論。
但是這些,都是從現代的眼光去看待歷史。
試問,以現代的眼光去看待歷史人物,誰沒有過錯?
哪怕是“聖人”孔子,在現代人眼中也存在很多不足,比如,他主張恢復到西周的等級社會,這難道不是歷史的退步?但僅僅只抓住這一點,就去噴孔子,不去考慮他的歷史功績,這樣學歷史還不如不學。
李鴻章是個什麼樣的人,中興之臣?賣國賊?貪官?跟他有關的歷史事件太多,如剿捻,洋務運動,甲午戰爭,馬關議和,簽訂辛丑等。
不同人從不同角度切入,自然會得出截然相反的結論,唯有把這些歷史事件全給結合起來,在聯絡當時的國情,才能得出相對準確的答案。
李鴻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首先他是中國近代建設的第一人,洋務運動開創中國近代四十多個第一;其次他是一個無奈的外交家,而且還是慈禧的替罪羊,為慈禧背了很多鍋。
再有他是一個貪官,以及任人唯親,前者不必多說,後者,不管是從洋務運動企業人員的安排,還是到北洋水師的丁汝昌,李鴻章都是任用自己的親信,造成了很多不必要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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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定義,晚清中興之臣,洋務運動推動者。淮軍出身,很有才幹。逢洋必跪這種形容,是有點道德抨擊的意味,不屬於正常評價。評價李鴻章,要在晚清時期處於被殖民化的歷史時代中去客觀評論。今天來看,在那個皇族時代,他已經做到他所能做到的最好的地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