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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如月朗2

    作者施耐庵,也許對潘家有仇,才在水滸傳裡寫了潘金蓮,潘巧雲兩個蕩婦。仔細想想,在施耐庵筆下,沒有幾個好的女人。也許在生活中,施耐庵是個妻管嚴。才對女人有如此仇恨。

  • 2 # 好郝問情

    施耐庵在《水滸傳》中寫的四個與別人偷情的蕩婦!盧俊義的老婆 、閻婆惜、潘金蓮、潘巧雲。四個人中兩個姓潘,就不得不說肯定有姓潘的得罪了施耐庵,才使作者把個人情緒發洩到了小說裡。

    潘金蓮是個敢愛敢恨的女子,也並非天生蕩婦!曾經因拒絕了張大戶的“性騷擾”而被迫嫁給武大郎。也曾愛慕武松而想勾引武松做出苟且之事,不過失敗了。試想一個如花似玉的美人嫁給一個醜陋不堪的男人肯定是心有不甘的。如果僅僅如此,雖為中國儒家思想所不容,但還稱不上喪盡天良!可潘金蓮千不該、萬不該和西門慶勾搭成奸後毒死了自己忠厚老實的丈夫。這一舉動使潘金蓮贏得了“蕩婦”的代名詞,一臭萬年!

    而反觀潘巧雲並無可恨之處!年紀輕輕的潘巧雲喪夫改嫁楊雄,而楊雄整天舞槍弄棒、忙於公務卻無心於房事之樂。“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正值壯年的潘巧雲在生理上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紀,又連嫁兩任丈夫,自是對房事樂趣深有體會。所以才經不住和尚裴如海的勾引,做了苟且之事!而潘巧雲自始至終都不曾想過要加害楊雄,如果放在現代也不過是離婚而己,並非不可原諒之人!

    所以說潘巧雲與潘金蓮並不是一種人。潘巧雲只是追求肉體上的歡愉而無害人之心。而潘金蓮謀害親夫,就是放在當今社會也為天理所不容!

  • 3 # 虛擬佛子

    潘金蓮和潘巧雲的悲劇其實都跟“淫蕩”沒多少關係。閻婆惜是憋不住情慾,可以說是蕩婦,主動勾三搭四,但潘金蓮和自己喜歡的人一直都是近乎情止乎禮的。即便被武松指桑罵槐也都沒有做出格的事情。被逼隨了西門慶也未必有一絲快樂,完全是被奴役和控制的。她一直自欺欺人,以為順從了西門慶和王婆,自己就可以保住名聲,可以苟且偷生。但最終發現越陷越深,破罐子破摔也無法保命。在武大郎的威脅之下,忽然發現自己根本就是別人眼中廉價的玩物,聽從王婆的毒計也是拼死一賭而已。其實,以武大郎的心胸和武松的暴虐,即使潘金蓮沒有毒害武大郎,潘金蓮基本上也都是死路一條。殺害了武大郎後讓武松殺死,至少還成就了武松的孝義之名。不然,潘金蓮的死只會暴露出武松的野蠻粗暴而已。

    潘巧雲和裴如海則是兩情相悅的愛情悲劇。二人間與他人人畜無害的行為卻被石秀抓住不放,硬要往楊雄臉上扔屎!楊雄自知理虧,不願殺妻,但潘巧雲是寧死不屈,但最終還是對愛情絕望的人。沒有真愛,寧可放棄生命。美麗的女人,難逃悲劇的命運。這就是水滸傳想告訴我們的

  • 4 # 耕收地利

    過去封建社會,潘金蓮那樣的女人出現,就是點型的壞女人,封建社會不允許那樣的人物,而如今象潘金蓮那樣的女人很多,想愛誰就愛誰,昨天離婚了,今天已當新娘的成普遍性為,不足為奇。

  • 5 # 文齋堂

    總的評價:這“二潘”潘金蓮、潘巧雲是《水滸傳》中,除了上梁山的三個女好漢外最出名的女人了。不過這兩個“名人”卻是因為不甘寂寞,留下了兩段悲情的“醜聞”而出得名。這“二潘”都算不上好女人,但她們倆卻又有著許多的不同。一、“二潘”的相同點

    這“二潘”都因“淫”而聞名於世,結局都同樣是悲劇。潘金蓮,原是清河縣一大戶人家的使女,因拒絕主人的騷擾,被憤怒的主人白白送給了“三寸丁谷樹皮”武大郎做了老婆。潘金蓮後來與西門慶偷情,並毒殺死丈夫,後被武大郎的弟弟武松所殺。而潘巧雲,原是一屠夫之女,曾嫁與本府王押司為妻,前夫去世後,改嫁於“病關索”楊雄,潘巧雲與和尚裴如海偷情事發後,被楊雄所殺。這兩個女人都是在婚內出軌,兩人都身首異處,最後的下場在《水滸傳》中都是最血腥最殘忍也是描寫得最詳細的殺人場面。潘金蓮“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而潘巧雲也好不到那去,被楊雄“一刀從心窩裡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臟,掛在松樹上。楊雄又將這婦人七事件分開了,卻將頭面衣服都拴在包裹裡了。”一時風流的結果是如此的嚴重,這可能也是她倆最開始沒想到的。

    二、“二潘”的不同

    這“二潘”出軌的原因有異同。這“二潘”一個生活貧苦,一個生活富裕,但她們出軌的共同原因卻是都不滿意眼前的丈夫,都是想尋求生活的刺激,但她們的出發點卻又各不相同。潘金蓮在被迫嫁給武大郎後,面對的卻是一個整天為生活奔波,醜陋又不解風情的男人。但她青春的身體,無趣的生活,讓她陷入了極度空虛的境地。當英俊威猛的武松出現在她面前時,潘金蓮覺得整個人生將要發生美好的變化,“我嫁得這等一個,也不枉了為人一世!”“不想這段因緣,卻在這裡!”在被武松拒絕後,潘金蓮內心已無法平靜,當風流倜儻的西門慶再次出現時,她不“淪陷”才怪呢。潘巧雲卻不同,再婚嫁給薊州府“兩院押獄”楊雄,建立了“小康”家庭,衣食無憂。然而楊雄卻因公務繁忙,經常在衙門當值,疏冷了潘巧雲。無所事事的潘巧雲,尋求生活的刺激與激情成為了她日思夜想的“工作”。舊相好和尚裴如海的出現,這段“醜聞”理所當然就避免不了了。

    這“二潘”的出軌有著精神層面上的區別。一個是想追求“幸福”生活,而另一個是想追求另外一種“性福”生活。潘金蓮能拒絕男主人的騷擾,而向女主人告狀,說明她不是個淫蕩之人,也說明她不是追求錢財之人,如果那樣,當初她完全可以順從男主人,憑她的容貌與能力,日後生活、名分肯定沒問題,但她還是拒絕了,這說明她本質不是一個壞女人。同時,她嫁給武大後能每天起早貪黑地做炊餅,收拾家務,也算是一個能幹的家庭主婦。她的出軌絕不是因為“風流淫蕩”,而是想追求更高層次的“幸福”生活。但她選錯了物件、選錯了方式。在那個封建社會里,她只能成為一個悲劇,她不可能選擇“離婚”,她也不可再婚。她想衝破藩籬,只會撞得頭破血流。而潘巧雲呢,她卻不同,一個“二婚女”,嫁給相貌堂堂、有錢有勢的丈夫,本來應該安分守己的,她還有何求?她可以算的上是一個水性楊花的女子,骨子裡就不是一個正經女人,一心想追求生活刺激,尋求“性福”生活,與人偷情只是早晚的事。關於她與那個“幹兄”和尚裴如海的關係,小說沒有說透她在結婚前的狀況,但從後來的情節來看,實際是之前可能就已經不明不白的。與和尚偷情,放在任何一個時代,這都是一個非常大的“醜聞”,可見潘巧雲的膽子有多大。

    身處“圍城”中的人們,如何去面對日益平靜如水的夫妻生活,“二潘”血淋淋的故事應該給予我們一定的啟迪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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