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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花與尚娜

    梅豔芳,香演藝界的巨星,曾和張國榮,譚詠麟三足鼎之,稱霸香港樂壇十多年。

    梅豔芳六歲就開始登臺演出,更在1983年參加新秀歌唱比賽一炮而紅,從此開啟演藝事業。

    梅豔芳人緣極佳,圈中不少巨星都是她好友,而她亦非常努力,演戲唱歌拿獎無數,卻天導紅顏,於2003年因患子宮頸癌去世。

    梅豔芳生前留下大量遺產和遺物,但她生前的遺物分別於2013年和2016年被公開拍賣,到底為什麼呢?

    覃美金,梅豔芳的媽媽,生前梅豔芳是個孝順女,對她媽媽十分好,住好吃好的,而梅媽亦養成錦衣玉食的生活,據說梅豔芳每個月給梅媽的生活費就有港幣20萬元,還不算逢年過節,生日所給的孝敬,然而就這些梅媽有時都不夠開支,向梅豔芳開口要錢。為此,梅豔芳怕媽媽揮霍無度,在患病後期將財產設立信託基金,定期每個月給梅媽三萬元作生活費。

    三萬元在當時香港已不算小了,一般工薪介層月入一萬已算高薪了,但梅媽還是每個月都不夠花,向基金會要更多的生活費不果,最後將基金會告上法庭,還在媒體面前哭訴生活困難,最後敗訴,維持每月三萬港元生活費,還欠下大筆律師費。

    而基金會亦因此官司,官司期間梅豔芳的財產需要被法院凍結,不能投資增值,而且基金運作費用及支付梅豔芳家人的生活費,而且遺物需要大面積場地放置,所以梅豔芳遺物遺產管理會2013年決定公開賣部分遺物。演藝人協會覺得賣掉梅豔芳的遺物十分可惜,決定湊錢將梅豔芳的獎盃及一批遺物買回。

    可惜梅豔芳遺產公司決定於2016年第二次公開拍賣梅豔芳的遺物,梅豔芳的徒弟譚耀文公開批評遺產管理公司,就算最後拍得一個億,也是在侮辱梅豔芳。

  • 2 # 巴塞電影

    直接原因是梅豔芳留下的資產在一段時間裡無法再正常支付梅媽的生活費,根本原因是因為梅媽及她的兒子揮霍無度。

    梅豔芳是香港樂壇一座不可逾越的豐碑,她在2003年因為宮頸癌去世以後,將自己的財產委託給了信託基金,該基金會需要向梅豔芳的媽媽覃美金每月支付3萬元作為她的贍養費。在當時,3萬元在香港絕對可以讓梅媽安享晚年了,但是梅媽揮霍無度,即使是每月3萬元也不夠花,同時由於梅豔芳沒有將自己的遺產分給自己的兩個哥哥,梅媽每月還需要救濟自己的兩個兒子。這就導致梅媽對於梅豔芳的遺產特別覬覦,她希望一口氣就拿到所有的遺產,於是她不斷的打官司,最終將價格提到了每月的20萬元。

    由於接連不斷的官司導致梅豔芳的資產在一段時間內被凍結,不能投資增值,也不可能拿出來支付梅豔芳媽媽的生活費,再加上幾千件的遺物也需要大面積安置,所以13年梅豔芳的遺物被拍賣。之後在16年又將包括梅豔芳貼身衣物、獲獎紀念品等重要遺物拍賣,據悉是因為梅豔芳留下的流動資金也不多了才會如此。

  • 3 # 四川達州人

    有什麼辦法。遭遇到這樣的親人,估計梅豔芳當年訂立遺囑都是崩潰的。

    主要原因就是覃美金過於偏愛兒子,不斷提交訴訟,要求一次性將全部的遺產全部取出分給兒子。而遺囑已經明確說明,遺產在支付侄女侄兒的教育費用後,每月固定部分給覃美金作為生活費,等覃美金故去,辦理後事之後的全部錢財捐贈。

    經過不斷折騰,覃美金的月生活費自3萬增長到了20萬,但依舊不滿足。而高昂的訴訟費令覃美金資金困難,就越發需要錢。所以覃美金最後無恥地拍賣女兒的私人物品,甚至內衣都拿出來賣,撈錢最後一筆錢。

  • 4 # 時尚屠夫

      梅豔芳的徒弟譚耀文早主動透過錄音向傳媒表達心痛憤怒之情,更語帶哽咽地說,拍賣的行為“侮辱了一個為香港付出這麼多的巨星、影后、歌后,你用底價百多元去拍賣其私人物品,即使你賣到10億都是一個侮辱!”

      譚耀文希望“歌迷會以文字或合約去見證、代收這些有紀念價值的遺物,放在香港哪個紀念會、歌迷會作珍藏,供人欣賞,信託公司為何不這樣做?”他促請有關單位及歌迷會合作將事件解決。

      母親稱被侮辱

      梅豔芳的哥哥梅啟明日前偕妻兒在大嶼山的寶蓮禪寺拜祭亡妹,梅啟明表示:“500元底價就買到,這樣賤賣遺物太過分,好像講到阿梅賤過地底泥!為什麼他們弄得她身敗名裂?”

      梅媽則稱,她多次要求領回有紀念價值的物件,但都被拒絕,更沒能到女兒的故居憑弔,這是對死者不尊重,也是侮辱梅家的人。

      關錦鵬撰文悼念

      當年金馬獎適逢50週年,紀念活動此前播出梅豔芳1987年領獎片段,當時阿梅感言:“我手上拿的是我夢寐以求、我心願的金馬獎,今天美夢成真。”可惜的是,這個富有紀念意義的金馬獎座被以500港元的底價拍賣。

      在金馬執委會即將推出《那時此刻》的書中,談及了歷屆影帝影后及導演,其中邀關錦鵬撰文梅豔芳的部分,他寫下:“晃眼十年,你就像我一些移民美加、澳洲的好朋友,少見面了,少聯絡了,可惜現在手機可以微信,我沒法加你,讓我用迅速方法知道你最近可好!”他還重提梅豔芳曾告訴他,很後悔沒接演他的《阮玲玉》。

      據悉,由梅豔芳小姐遺產管理人匯豐信託(香港)有限公司主辦的《Last but not Least—最後芳華》梅豔芳個人物品網上拍賣會,將於香港時間2015年12月10日下午6時至12月22日舉行,將有合共3000多件梅豔芳個人物品在網上拍賣,亦是梅豔芳個人物品的最後一次拍賣會。拍品包括梅豔芳的個人服飾、手袋、鞋履、珠寶、唱片、相片、內衣等,起步價港幣100-10000元不等。

      梅豔芳上億遺產,為什麼沒有全部給自己的母親,其母親覃美金就女兒億港元的遺產纏訟多年,但最終敗訴。那麼梅豔芳的遺囑是怎麼樣的?為何將其鉅額遺產交給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並沒有像我們想象的那樣悉數留給其親生母親覃美金?其中有什麼內幕?

      負責替梅豔芳準備遺囑及信託契的匯豐國際信託高層供稱,2003年10月,梅跟她商談分配遺產意願時,曾傷感地表示,即使與母親(覃美金)關係不好,仍希望供養她終老,又強調不希望遺產落入姓梅的人手中。

      梅提及其遺產安排時,表示希望她身故後梅媽可從遺產中取得生活費直至終老,但梅亦考慮梅媽不善理財,非常擔心一旦把遺產一次過交給她而不作任何安排,會很快便會被花光,所以交給了信託公司。

      梅一直遺憾自己當藝人多年,一直沒有接受更高深的教育,所以希望給一點錢給子侄,讓他們最起碼完成大學學位。

      梅當年亦提及要把兩個物業送給一好朋友(後得悉是劉培基),又指她很敬重寧波車師父,因為師父曾在她心靈低潮的絕境中拯救她,故希望送一些東西給佛舍(後得悉是妙境佛學會),故劉太提議把佛舍定為“最終受益人”,即是在梅媽身故後,佛舍可得到梅所有遺產。(圖片來自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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