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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冠朝

    看了前面十幾篇文章,都是理論上的套路。沒有一個人採訪過養老院的老人,沒有一篇是老年人的心聲。有誰統計過養老院的老人有多少是自願去的嗎?有誰不想念兒女,夜裡躲在被窩裡偷偷落淚呢?

    說到照顧老人,有的人總是說要掙錢,要接送孩子,沒時間,顧不上照顧老人,都說送養老院最好。你怎麼不想想父母怎麼把你們撫養大的?他們年輕時要工作,要加班,要撫養照顧兒女,壓力也很大,你們捱餓了嗎?受凍了嗎?

    老人到了晚年,不求吃穿,最渴望的是親情,是兒女的噓寒問暖。你把他們送去養老院,你知道他們的心情嗎?我的一個親戚得了腦埂攤癱瘓在床,天天要用管子喂流食,他體重190斤,妻子也是70多歲的老人搬不動他。最後商量老兩口子都去養老院,好有個照顧。兒子給找了本地最好的公立養老院,老頭哭了,不想去了。老年人最敏感,真正離開老窩,離開兒女,那傷心的滋味別人是體會不到的。

    養老院再好不是家,服務員再好不如兒女。都說我們常去看望老人,幾天去一次呢?三天?一週還是一個月?我春節前在市裡大醫院住院,醫院是三甲醫院,,住院是無陪護。吃喝拉撒都由護士管。晚上有探視時間,我怕孩子們夜間開車不方便,不讓他們去看我,可到了晚上又希望他們來。老人的感情有時是很難控制的。

    我希望天下有良心的兒女,多為自己的父母著想,讓他們按著自己的意願走完最後一段路。記住: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不要給自己留下終生遺憾!

  • 2 # 董永根

    三個兒子一個女兒,老母親死在養老院是否有孝?下面根據我的角度慢慢來分析吧!

    若三個兒子一個女兒在土改前,沒有外出打工的情況下,老母親死在養老院,按照傳統觀念的說法就是沒有孝心。

    現在時代不同了,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為了追求嚮往美好的生活,都忙於在外面城市打工,賺錢養家餬口。父母生病了,由於路程遠,第一時間趕不回家。兒女為了照顧孤寡父母,讓父母度過一個美好的晚年生活。於是趁國家提供養老服務的機構政策,解決獨生子女父母看病難和養老難的問題,便把孤寡的父母送到養老院。在這種情況下,兒女的想法不錯,還是對年邁的父母有孝心。

    從上面的圖片可以看出,養老院都是一條龍服務,內設醫院,娛樂場所,諮詢心理服務部,吃飯餐部等。這些都是老人養老最好的服務場所。但養老費很貴,一般情況下,一個老人在養老院每個月所有費用需要好幾千元。對於三兒一女來說,經濟上不出問題。

    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必經之路,難免的事。若老母親在養老院突發心臟病,或者心肌梗塞瞬間死亡,兒女不能急時趕回家,不能說明兒女不孝。

    若老母親在養老院病重時間較長,兒女不問不理,不能陪伴老母親身邊走完最後歷程,三兒一女都在推御責任,說明兒女不孝。

    百善孝為先是中華傳統美德。我們每個人都會有老的一天,不管兒女用什麼方式,還是多孝敬父母吧!

  • 3 # 高山流水147313685

    如果養老院的條件真好,價格又讓普通退休的養老金承受起,那住養老院最好。老年人應與時俱進的改變觀念,至於死在哪裡不是問題,死都死了,什麼都不知到,還會計較嗎?

  • 4 # 海上清風8070

    許多老人對養老院有一種本能的抵制甚至恐懼。他們認為,進入養老院,就是家人把他們拋棄了。其實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競爭太激烈,而且獨生子女不堪負重,進入養老院,是大勢所趨。何況現在大多數的養老院,條件都還比較不錯。關鍵的問題是子女切不可把他們一送了之,讓他們長期處於孤獨寂寞之中,要常常陪著他們,關心他們。

  • 5 # 祥154683086

    何為孝,我認為,老人生前給他們吃好,穿好,不讓他們受苦,不讓他們受罪,一家其樂融融,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就好了,至於住哪裡沒什麼,老人生前沒有照顧到,死後你拿上金山銀山有有何用!

  • 6 # 元元的天下

    老人在養老院去世,並不是不孝。如果是母親病了很長的時間,病危了而沒有子女來身邊探望,那麼這就叫不孝。

    時代不同了,如果退回去20年30年的話,這種事一定會被大家視為不孝被指責。那時的養老觀念認為,沒有子女贍養的老人才住養老院,沒有與子女及後輩相處的幸福。

    對於病重的老人,給予更多的關懷還是必要的,至於接回家或醫療條件有限,不如呆在養老院或醫院。那麼在醫院去世,和在養老院去世又有什麼區別呢?!

    可能大家不能接受的是,老人臨終的時候,孤伶伶一人沒有親人在身邊吧。想到那些空巢老人,在家還不是差不多,甚至不如養老院,有護理或醫生在呢。

    現代社會競爭壓力很大,兒女在異地生活,作為父母一代年齡大了,身體又很差的,沒有哪個子女能夠有能力完全照顧好,送往養老院比較專業的護理,也是比較理想的出路。

    常言照顧好老人,有錢的出錢,有力出力固然好,但常有鴨多不剩蛋,人多不洗碗的狀態。有心接回照料的兒女,也怕接了去成全包乾,又出錢又出力還不討好。於是乾脆送養老院,經濟上平攤少扯皮。

    小區裡曾經發生過這樣的案例,一位八十歲老太太要求和子女同住,並上告法院。她當時住在租住的房子裡,請了兩個保姆照顧。六個孩子中,四個常去看望,另兩個呢一個出國,一個相隔千里,難得回來一次。

    法院去調解時瞭解到,首先是老太太脾氣不好,比方保姆說錯一句話,不太恭敬,她定要人家跪地道歉,鬧到出警解決。一年保姆都換了十來個。

    而當時有願接收的老大,自己也患病在床,媳婦當然不同意。老二跟老母親一個德性,見面就吵,老三呢說行但要每家輪流住兩月,四女兒帶外孫去了東北定居,老五離了婚連房都沒有,么兒去了國外,…

    最後調解的結果,也只能維持現狀,人家還勸她:您老福氣夠好了,法律沒有父母必須跟子女往一起的規定,我們也只能做做工作,讓孩子多多照顧探視下而已!

    後來老太太還是被送了養老院,希望子女不僅是出錢了之,有時間還是要多去養老院父母。讓他們感到在養老院是得到更好的照顧,不是被拋棄。

    兒女不在多,有一個好就足夠了。養兒養女,並不保證防老有保障。時代在變,尊老敬老在發生著變化。在許多青年中有這樣的想法,"父母最好別和我們住在一起,也別干涉我的生活。這樣可以減少矛盾。”

    當然買房帶孩子,也是要隨時可以支援的。不需要時,最好離得遠遠的。他們要老人獨立,也可能基於自私目的:"別來煩我,管好你自已。在養老院待著,我夠忙得了!”

    傳統道德約束力減弱,代際關係的鬆弛,老無所依的"獨立”,其實淒涼而無奈。養兒防老對父母來說雖然十分重要,但是知道寄託於孝道,已不大可能,在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尚未完善的情況下,養老院好歹是一種“有保障,無幸福感”的出路。

    也許我們這代人,註定要去養老院,但是還是希望看到更多的老人,能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在一起,老吾老,幼吾幼。畢竟如果有的選,又有幾個老人願意,離開有溫暖親情,生活幾十年,熟悉而又有安全感的小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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