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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觀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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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龔說勢
對抗思維產生的均衡術。
美國立國的時候確實是意氣風發,立志設計一個均衡發展的制度,建設一個偉大的國家,所以他們搞三權分立,還搞反壟斷。其思想建立在不允許權利過於集中,不允許生意過於集中。權利與生意過於集中都會任性而為所欲為,造成災難。所以,他們就採用了對抗思維衍生的均衡模式。
打壓中國的佈局。但是一大堆人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偏偏漏掉了藏在權利與資本背後的一個東西:金融。或許當時他們太過於關注權利與地盤收益,而忘記了資本可以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吧。發展一兩百年過來,金融資本基本上掌握了美國的一切,甚至把觸角伸向了世界各地。金融資本並不會很關心科技的進展狀況,但是他們會關心金融對世界的控制力。各種政策的考量,基本上是按照金融資本的指揮棒起舞,包括打壓華為(華為的技術觸及了他們監控全世界的特權)與貿易戰(不能允許中國做厚利產業,只能在產業鏈低端)。
聰明人集體犯“昏”。這些科技公司大抵是聰明人組成的,智商都很高,但是由於關注點不一樣,所以對目前的收益看的比較重,他們對貿易戰造成自身的損失確實不滿。不滿也就算了,他們還說出來,不但說出來,還向白宮請願。這事觸及到了金融資本的佈局,一旦所有的企業都叫屈,那麼既定的辦法就難以推行。於是,這些公司當然要被“反壟斷”了,一直“反”到腦子清醒為止。
美國缺“中庸”理念,是福是禍,只有天曉得。 -
3 # 陳思進
先簡單介紹美國的反托拉斯法前世今生吧。
競爭法(competition Law;獨佔禁止法)是一種法律,透過規範企業的反競爭行為,以達成促進或維持市場競爭之目標。競爭法可透過公法或民法程式執行。
競爭法的歷史可追溯至羅馬帝國時期。市場商人、公會及政府的商業行為總會受到審查,有時還有嚴厲的制裁。
美國進入壟斷資本主義階段後,國會制定的以保護競爭、反對壟斷和限制性貿易做法為目的的成文法的總稱。
1890年7月2日,美國聯邦國會透過《保護貿易及商業以免非法限制及壟斷法案》,簡稱《謝爾曼反托拉斯法》。該法主要為禁止限制性貿易作法及壟斷貿易的行為。全文共8款。
19世紀80年代末,在石油、採煤、榨油、菸草、製糖等部門都出現了托拉斯組織。托拉斯的形成,一方面給壟斷資本家帶來超額利潤,另方面卻破壞了自由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導致中小企業主、農場主的破產和廣大勞動群眾生活的惡化,從而激起群眾性的反托拉斯運動的高漲。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美國政府採取法律手段,進行國家干預。
順便提一下網際網路的發展吧,就可見一斑了。
事實上,你上的已經不是一個真正的網際網路了。
全球資訊網的設計者Tim Berners-Lee認為網際網路本來是去中心化的拓撲結構(請見附圖),每個人都可以建設自己的網站,但現在,網際網路已經完全成為一種中心化結構。
如今天國內的網際網路創業者,域名你要去新網或者萬網(已經阿里系的了),伺服器你可能只會選擇騰訊雲或者阿里雲。這還不是最壞的結果,畢竟你還能建個屬於自己的網站。
比這個更恐怖的是蘋果的出現,它用iOS系統和iphone牢牢的把每一家網際網路公司給鎖死,唯一能夠與之抗衡的是Google / Facebook / Amazon(這就是題目中提到的四家美國科技巨頭)……但這些公司你同樣會覺得它們與蘋果沒什麼兩樣。
今日網際網路的中心化也不完全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大公司用流量控制住所有新的可能,一旦有新物種出現,弄不死你就抄襲個同類產品壓制你,如果還弄不死你那就收購你,反正總有一種手段可以搞定你(如我當年所在的BRUT ECN被納斯達克收購之後冷藏、如阿里剛剛又收購了網易的“考拉”和雲音樂)。
網際網路已經徹底中心化了,我們以為網際網路會給每個人帶來自由,現在才發現,網際網路其實在剝奪我們的思考。20年來網際網路的中心化就是壟斷化,最後我們的命運將被控制在幾個人手裡。
談到這兒,應該等於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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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喜喜羊羊喜喜人
世間事物都有叫做臨界點的,不管如何強大先進,這種強大先進不是不為國家國民所控制,而是被少數利益集團及個人擁有,也不管這個國家如何先進強大,採取什麼先進制度,都會令國家進入臨界點了,要嗎國家進入內亂分裂,要嗎國家政府採取行動強勢進入,對這股所謂先進名頭的勢力公司進行肢解打碎,沒有其他選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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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十五度說
美國國會下屬一個反壟斷小組,要求調查谷歌,臉書,亞馬遜和蘋果的通訊和財務資訊,升級了對這些科技巨頭正在進行的反壟斷調查。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勒要求這些公司提供一些電子郵件財務報表等檔案,以及有關競爭市場佔有率,還有併購方案的內部資訊,目的是調查他們是否在數字貨幣市場中存在反競爭性行為,以及美國現有的反壟斷法規,政策和執行機制是否足以解決問題。
近些年來,美國反壟斷部門不斷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監管,美國多地檢察部門陸續宣佈啟動對谷歌,臉書等公司的反壟斷調查。要知道美國是一個科技非常發達的國家,在網際網路時代催生了很多的壟斷巨頭。而美國主導建立一個市場化國家,這些公司是否存在壟斷市場的行為,是美國政府需要監管的事情。
因為在網際網路公司發展的初期,會形成某一家獨大的局面,就像當年的洛克菲勒石油公司一樣,基本上把美國壟斷了,所以政府會透過強制的方式打破這種發展模式,最後促成市場的公平競爭。當然這是在科技極度發達的美國,美國真的發達到這種程度了嗎?答案是肯定的,這4家公司基本上壟斷了美國的網際網路市場。其他的公司想重新打破他們的壟斷非常困難,而這些網際網路公司最近開始開發數字貨幣,而數字貨幣對美元機制是一種衝破,不利於美國維持金融霸權。所以美國政府部門為了維護自己的金融霸權,必須要調查這些先進的科技公司。
公司在本質上是一種維持利益的機構,並不存在嚴密的國家界限,具有普遍性的世界普惠性,所以這些科技公司挑戰了美國的利益,自然會受到美國強力部門的調查。因為公司無國界,而政府有國界,因此美國政府為了維持自己的世界霸權,會防止任何一家公司對美國政府構成實質性的威脅。不過美國政府本身實質上已經被美國的軍火公司所綁架,從目前的槍擊案可以看出,對現在的軍火巨頭,美國政府沒有任何辦法。
美國政府的行為可以說是,軍火巨頭和網際網路公司之間的鬥爭,因為美國維繫霸權靠的是武裝力量,而不是靠軟弱的科技公司。因此科技公司無法挑戰美國的軍火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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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讓美國高科技競爭實力得到更充分的發展,說句實話,這就是梁山水泊排位的問題,不影響整體戰鬥實力。內部分贓、無問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