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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四線城市長大,一路走來碰見各種不愛學習的混混痞子,現在畢業三四年了,跟他們玩的不是很好,也不知道這些人現在過的如何,有認識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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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琥珀蜜蠟茶

    混混也分好幾種,如果是有理想,有抱負,有自己想法的人應該有一半混的比你好,如果是好吃懶做,混吃等死之輩那要不在掃大街,要不在借錢過活

  • 2 # 我是海巖

    “這年頭,傻子還去當混混,一來現在整個社會層面都在打黑除惡,二來也混不到錢,這個時代賺到錢才是硬道理,口袋裡鼓了,什麼底氣就有了。”虎子說。

    虎子從小和我住一個院子,我們一直到高中都是同學,他在當年的整個學校裡都是數一數二的混混,曠課逃學這種事對他來說簡直不值一提,我每次放學都能看到他跟著一幫社會上的混混站在校門口,穿著喇叭褲,梳著二八開的頭髮搞的油滴滴的,簡直蒼蠅站上去都能摔個半身不遂。

    他們一群人嘴裡都叼著香菸,不是對著漂亮的女同學吹口哨,就是拉著低年級的同學找他們要錢買菸,亦或者幫學校裡的某某同學出氣,打人……

    反正那些年在我的眼裡,他再這樣下去,肯定是要去吃大鍋飯的。但是我並不討厭他,因為我們從小玩到大,他本質並不壞。我跟他說過幾次,他不理我。後來,我也就懶得說了。

    高中畢業之後,他名落孫山,而我則考了一個並不算太好的大學,出去上學了。

    大一的暑假,我從學校回來,沒有看到他。一問才知道,他因為跟人家打架,竟然動了刀,把對方胰腺給扎破了,被判了五年。

    我當時雖然非常吃驚,但是也覺得或許這一天遲早會來。畢竟他整天的在社會上混,又不務正業,肯定避免不了打架鬥毆,打架鬥毆這種事,出手就會有輕有重,萬一失手了,肯定要倒黴的。

    後來我大學畢業了之後,就留在了外地工作。之後我又把父母也都接到了我工作的地方來了。基本上老家那邊就很少回去了。也就沒有了虎子的訊息。

    去年清明節,我回家給奶奶上墳,我是夜裡出發的,到家的時候天還沒亮,開了一夜車的我,飢腸轆轆。

    這時,我看到不遠處一個麵店亮著燈已經開始營業,我就想著先去吃碗麵,填飽肚子再去給奶奶上墳。

    因為我們那裡還有個習俗就是不可以空著肚子去上墳,那是對死去親人的不尊重。

    於是,我把車停好,走了進去,店裡還沒有客人。只有一對夫妻背對著我在忙碌著,看到有人進來,那個男的轉身問我:“老闆,吃點什麼?”

    四目相對的一瞬間,我們彼此都呆住了,這個人不是別人,竟然是虎子。不知不覺,一晃已經十年未見了。

    他趕緊激動的跑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說:“哎呀,怎麼是你小子?”

    我笑了笑說:“真是太巧了。你開的麵館?”

    虎子笑了笑說:“嗯,我開的,這不從裡面出來之後,工作不好找。所以,只能自己乾點事了。”

    說著,他趕忙招呼那個女人:“媳婦,來來來,我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朋友,我們之前住一個院子的。”

    他媳婦靦腆的衝我笑了笑,然後說:“我去給你煮麵。”轉身就進了後面的廚房。

    虎子見他老婆到後面去了,拉著我坐下說:“叔叔阿姨都還好吧?”

    他笑了笑說:“生意很好,不過我這也是賺的辛苦錢,早起晚睡的,我的事情想必你都知道了吧!”

    我點了點說:“知道了,出來就好!有空到我那裡去找我玩。”

    他笑了笑說:“我哪裡有空,我現在腸子都悔青了,當年要是好好讀書就好了。哎……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賣後悔藥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哥們,什麼時候醒悟都不晚。關鍵現在這個社會在外面混社會沒用啊。”

    他嘆了一口氣說:“是啊,你說的對,我現在全是醒悟了,這年頭傻子才當混混,哪裡都在掃黑除惡,只要賺到錢,口袋鼓了才是硬道理。所以,我現在什麼心思都不想,就一門心思悶頭賺錢。”

    我點了點頭說:“對!你這麼想就對了!”

    就在這時,他老婆端著下好的面走了出來,放在我面前。他站起來說:“你先吃,我去後面收拾一下,晚上別走,來找我,我們兄弟喝一杯。”

    我說:“這次恐怕不行,下次我回來再找你吧!”

    他有點失望的說:“那也行,下次回來一定記得要找我!那我先去忙了!”

    說完,他就起身去後廚收拾東西了。

    我吃完麵,站起來要去結賬,他老婆說什麼都不肯收,他聽到我要付錢,從後廚跑出來對我說:“你是瞧不起我是吧?我再想賺錢,也不缺你這碗麵的錢。”

    聽他這麼說,我笑了。我說:“那行,我就不矯情了,先走了,下次回來找你!”

    說完,我就出門,開車走了!

    我笑了笑,其實我明知他不會收錢,所以我提前把100塊錢摺好,壓在了碗底下,他老婆收碗的時候,應該能看到。

    我這個人就這樣,不太喜歡占人家便宜。

    開車在路上的時候,我感慨萬千……

    他說的太對了,這年頭傻子才當混混。

    有錢才是硬道理,口袋鼓了,心就踏實了……

    正所謂

    失足未必千古恨,

    浪子回頭金不換,

    棄舊圖新貴在行,

    什麼時候翻然悔悟,都不算晚!對嗎?

  • 3 # 大嘴爵爺侃球

    所謂混混,一般就是指不學無術之輩,一天到晚不是在街上閒逛,就是在打架之類的,小時候特別反感這些人,但是等長大之後,看到這些人加入到同學群中,別說,都還混的挺不錯的。

    混混分兩種,一種純粹的學習成績不好,就是不用心,心地善良。這種人,一般來說,長大之後因為沒有文憑,那麼只有做生意,只要是掙錢的東西,他都幹。

    而且,這類人很早就去做生意,我們都還在讀初中、高中,人家都在批發市場開始了做生意,我有兩個同學就是如此,小時候成績稀爛,模樣也不突出,一個搞二手房買賣,另一個什麼都在做,什麼賺錢做什麼,總之,比一般白領要自由,一個月掙得也不算少。

    還有一個,當年在班裡就是個調皮大王,到處惹是生非,愛欺負弱小,愛打架,老師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個同學連警校都考不上,後來就去當了城管,現在已經混成城管大隊長了,一個月掙得也不少了。

    大家也別對城管這些工作帶有偏見,畢竟這也是一份正當的工作,而且人家也混到了管理層,手上有實權的。

    總之,混混一般來說,都是很小就混社會的人,善於察言觀色,他們很清楚,自己沒有一技之長,沒有文憑,唯有靠人脈才能走得更遠,所以,只要沒有違法犯紀,這類人屬於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型別,混個溫飽以上還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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