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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取經閣

    作為一名有著20年警齡、負責警隊法制工作的警察,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回答您:別人打您、您還手,有很大可能是以暴制暴的違法行為,而不是正當防衛。

    一、別人打您、您還手涉及的法律問題

    懂法的人都知道,關於人身傷害案件,一般以輕傷為限,輕傷(含)以上為刑事案件,輕傷(不含)以下為治安案件。

    別人打您、您還手,根據傷情情況,可能涉及的法律性質如下:

    (一)任何一方,傷情為輕傷(不含)以下。

    對方打您、您還手,只要雙方傷情都沒有達到(輕傷)以上,屬於治安案件範疇。

    一是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尋釁滋事行為。如果對方沒有任何理由,上來就打您,您果斷打回去,這屬於典型的對方尋釁滋事行為。您打回去是法律支援的,但是需注意打的時候,一定要控制傷情,不能打嚴重了,同時一定要主動報警,在法律上這條可以理解為扭送派出所。這條法律主要針對的是對方為陌生人,一般以街頭混混和醉酒人員為主。

    二是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毆打他人行為。如果對方和您發生矛盾後,他打您、您還手,在任何一方傷情沒有達到刑事案件標準的情況下,一般都是按照毆打他人行為處理,您和對方都違法了,都要被處理。

    三是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行為。這點和第二點一樣,都是對方打您、您還手,傷情沒有達到刑事案件標準。這二者的區別是,是否使用器械!如果使用器械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如果單純的肢體衝突,屬於毆打他人。

    (二)任何一方,傷情為輕傷(含)以上

    對方打您,您還手後,只要有一方傷情達到輕傷(含)以上,屬於刑事案件範疇。

    一是涉嫌尋釁滋事罪。如果對方沒有任何理由,對您進行了毆打、您還手,您的傷情達到了輕傷(含)以上,對方涉嫌尋釁滋事罪,等待他的是法律刑事處罰。

    二是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罪。如果您和對方因為民事糾紛或者其他合法事由發生衝突,對方打了您、您還手,誰構成輕傷(含)誰主張維權,另一方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罪,需要承擔刑事和民事責任。

    三是正當防衛。對方打您、您還手,會涉及到正當防衛,無需或者從輕刑事處罰,但是界定較為嚴格。下面會詳細介紹。

    總之,對方打您、您還手,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對號入座。

    二、正當防衛的界定

    很多人認為,對方打自己,自己還手,屬於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應該按照正當防衛處理。

    實際上,對方侵犯您人身權益,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權。法律是不支援打回去的,您打回去的行為,屬於侵犯對方的人身權益,是典型的以暴制暴行為,可能違法,甚至犯罪。

    劃重點,正當防衛的概念是《刑法》提出的。這句話的意思是: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會涉及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必須滿足以下五點要求:

    一是有傷害行為發生。這句話很好理解,必須是對方傷害了您,您才可以考慮正當防衛。這麼規定的原因是防止想象犯罪,因為有人會想象別人要傷害我,我得自衛。

    二是傷害行為正在發生。這條也很好理解,對方正在傷害您的時候,您採取正當防衛行為。之所以這樣規定,是防止您時候報復,對方傷害完您以後,您又做足準備去報復。

    三是不能超過一定界限。這條可以這樣理解,對方傷害您身體,您不能借著這個理由,把對方往死裡打,您在主觀上不是維權,是想殺人,這是犯罪行為。

    四是針對傷害者本人。這條明確要求,您正當防衛,只能針對傷害您的對方本人,不能打著正當防衛的幌子,傷害對方的家人或者其他合法權益。

    五是必須以制止不法侵害為目的。這條的意思,就是告訴您,對方傷害您,您讓對方停止了侵害行為就可以了。您不可以明顯對方已經失去了侵害能力,您還不停手,還往死裡打,這是法律禁止的,您很有可能由被害人變成了行兇者。

    總之,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是這樣,您在還手時,必須嚴格控制在這個範圍內。

    三、給您的建議

    實際上,現實生活中,正當防衛界定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法院審判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五點證據證明您是正當防衛,但是這些證據收集起來真不容易,一般情況下,不請律師您很難證明。

    大部分情況下,對方打您、您還手,一般也就是肢體上的衝突,很難達到輕傷(含)以上,我們都是按照治安案件處理的,也就是先調解,調解不成再罰款或者拘留。

    現實生活中,如果達到了正當防衛的五點要求,特別是對方使用兇器等情形存在時,您一定要果斷正當防衛,這是法律支援的。當然,前提是保護好自己。同時,一定要做好證據收集,因為這方面的證據鏈太重要了。

    個人建議是,當對方打您,構成正當防衛五要素時,您優先躲避保護自己。在無法躲避時,果斷正當防衛。

  • 2 # 腳印帝國

    關於,正當防衛,國家法律有很清晰的判定,如果想了解尋找具體的,可以找更全的資料。網路上就有,很容易找到。

    我的回答是假設,如果別人打你,傷害你了,如果有能力要果斷的進行還擊,保證自己不受傷害為前提。儘可能不要逃避,逃避意味著恐懼,會更加重對方傷害你的心理。往往情況下,一個人越跑,對方會越追,停下來。注視對方的眼鏡。呵斥對方,大聲發出聲音,引起路人的注意。

    如果,對方人數多,或者這樣說,你明顯處於弱勢,教你一招,管用馬上見效。

    你要做出常人無法理解的行動或者動作,希望你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做的越誇張,對方越害怕,越恐懼。也可能會落荒而逃。

    當然是你處於危急關頭,才能使用這個方法,平常不要這樣,否則會把你送進醫院的。

  • 3 # 吳潑辣麼

    這種問題得看情況,為什麼打我,為什麼會被別人打,只有瞭解情況後才能定奪,凡事得講理,如果自己是對的,並沒有什麼原因,無緣無故被打,那就先跟對方瞭解一下為什麼打我呢,這樣是不對滴,我們凡事都是講道理滴,如果不聽,那就還手為妙,最好把對方打疼,控制住對方,然後報警處理,這種事簡單來說就是有理走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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